男子曝被海航空姐骗婚上百万:男方彩礼要回来了、结局是生意赔了

事件起因经过:

1、一位湖南长沙帅哥因为和前妻感情已经事实上结束,在取得前妻“和平离婚”的态度后,对海航空姐庄某某发起了猛烈的爱情攻势,并得到了庄“愿意结婚”的有效回应,但也为之付出了超过百万的费用,大多数是庄主动索要;

2、庄在与这位长沙小哥交往的过程中,多次和前男友们微信约见面,以及带海航副驾驶同事曾子鑫回家过夜,并被长沙小哥固定证据;

3、庄的行为被发现后,多次向长沙小哥保证绝不再犯,包括庄的母亲也出面协调,保证女儿不会再犯(这女的母亲也是奇葩,竟然感慨“女儿这么不谨慎”[doge]),希望长沙小哥既往不咎,两个人好好生活,长沙小哥同意并与庄签署了婚前协议表示过去的都不再计较,两人好好生活;

4、庄一而再再而三的悔婚触发长沙小哥的曝光举动,现双方正在协商规划长沙小哥追求庄期间包括彩礼在内的各类开销

男方提到了彩礼 ,彩礼是能要回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给出了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男方可以申请退还彩礼的情况: 第一种,是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种,是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没有真正在一起生活; 第三种,是在婚前给付了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出现困难。 简单归纳一下,就是给了彩礼没领证、领了证没有住在一起,或者给的实在太多了把男方都榨干了,遇到这些情况,就可以依法起诉,把彩礼要回来。 像是问题描述中的情况,起诉主张返还彩礼,是比较有可能得到支持的。

至于这名这名男子追求庄某某期间送给庄某某的财物能不能要回,要拆开来讨论。 首先,这名已婚男子的妻子或许可以要求返还,理由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 即便如问题描述所说,这名男子得到了妻子「和平离婚」的允诺,但毕竟两人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系。根据婚姻法,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否则可能构成无权处分。事件中男方的妻子,可以考虑以配偶和「小三」为共同被告,要求返还财产。 其次,这名已婚男子,可以考虑下《婚姻法》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不过要看具体证据了,主动送上门的话,悬。

近日,网上曝出有一郑姓男子为追求一空姐,不惜抛妻弃子豪掷百万,最后惨遭劈腿。男子感觉被骗,要求返还所有钱款。女方是海南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常年生活在海口。因工作原因时常来到长沙,一次偶然的机会和男子相识,两人随即陷入热恋当中。而男方实际有家室抚养着三个孩子,但是面对娇俏美貌的空姐,他已经彻底沦陷。

他不惜放弃自己的家庭和空姐一起生活,两人交往期间,空姐不断以旅游、吃喝以及结婚等名字向他索要钱财。可以看出男方对女方是真爱,为了获取对方的芳心,也是下了血本。从去年四月份支付宝累计转账66笔,金额高达60多万元,微信转账5万。此外还首付了24.8万,购置了一台奔驰轿车,送给空姐作礼物。筹备婚礼前,男方还给女方买了一个28000的手镯定情。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从男方离婚后感情突然降温。与前妻离婚后,男方正准备兴高采烈地投入新的感情生活时。女方突然变得冷漠起来,不接电话,手机关机,人无端蒸发。男子经过调查发现,对方在外面已经有人了。他拍下女方与陌生男子同出酒店,最后女方和他摊牌,说不想和他结婚了。原因是男方性格极端,还有三个孩子,自己不能接受。

事实上她一直在纠结,一方面喜欢男方的出手阔绰,另一方面又不想跟一个拖着孩子的二婚男子共同生活。男子对她的反悔暴跳如雷,指着女方的鼻子说处对象的时候你和我说要结婚,我才会对你那么好,谁谈恋爱会舍得花100万。而女子痛哭流涕地说,我承认我花了你很多钱,我可以慢慢还给你啊。如今这对冤家情侣坐在一起,开始商讨起分手方案。

男人以为用钱可以买到真心,可到头来只不过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女人以为自己青春靓丽,就可以肆意挥霍。你男人图女人美貌,女人图男人钱财,所以他们谈的是生意。所以男的这回不管结局是什么,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网友们补充更多相关事件细节:长沙小伙沈光(以下均为化名)通过网络发出一份“清单”, 细数他与海航空姐女友芳芳的情感纠葛,迅速引发热议。

在沈光的清单里,在他离婚前后,他帮芳芳买车、买奢侈品、发红包转账,前前后后花了上百万,没想到芳芳一边说着要和他结婚,一边带着男同事回家过夜,男同事称呼芳芳“小野猫”,还用着属于沈光的新牙刷。

交往一年多后,沈光离婚了,芳芳却悔婚了。近日,记者见到了沈光和芳芳,沈光想要回他为芳芳花费的钱,但芳芳不肯,两人商谈时没有达成一致。

对空姐情人出手阔绰

沈光与芳芳在一场盛大的烟花散场后相识。芳芳是海南航空公司的一名空姐,常年生活在海口,因工作原因时常来到长沙。2019年初,时年23岁的芳芳在长沙独自看完烟花后,随手拦下一辆摩的返回酒店。美丽的芳芳吸引了沈光的注意,他开着车追到了芳芳居住的酒店,主动上前搭讪,索要了她的微信。

自此以后,两人开始通过微信交流。“我们才认识不久,她就发现了我当时妻子的社交账号,知道了我的情况。”沈光说,在他与芳芳第一次约会前,他将自己的情况和盘托出,他与妻子属于创业伙伴兼同事关系,两人之间没有感情,平时只谈工作。而芳芳对此选择了默许,称“我可以当成不知道”。

想起当时两人的相处,芳芳泣不成声,不断重复着“我确实是错了”。当时的芳芳被沈光吸引了,眼前的男人虽然比她年长10岁,却出手阔绰,在生活上更是对她体贴入微。

恋爱的过程是甜蜜的,芳芳时常会请上一个长假来到长沙,与沈光生活在一起。“他会天天帮我做饭,他对我真的很好。”

沈光的大方与体贴,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仅在支付宝与微信上,沈光就给芳芳转了66万余元,还为芳芳的奔驰车付了24万余元首付。

平时,沈光会帮芳芳点早餐、点外卖、点下午茶,请她的朋友同事吃饭喝下午茶,给她家人买头等舱机票,带她逛商场购物消费,买奢侈品、饰品、手表、包包等从不犹豫。

只要是芳芳的要求,沈光都会一一应允。

与妻子离婚,发现女友有暧昧对象

今年8月,在妻子的强烈要求下,沈光与妻子和平离婚。此时,他与芳芳已经交往一年多时间,对于结婚一事,当时的芳芳是同意的,不但在信息里主动表露出结婚的意愿,还开始挑选起结婚戒指、研究新房的装修。在两人的聊天记录里,他们一同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

“小野猫”信息的出现,让沈光开始留了个心眼。8月6日晚7时许,沈光与芳芳在广州机场航湾澳斯特酒店见面,他在无意中发现女友有个微信小号,一名男子在微信聊天中亲昵的称呼她为“小野猫”。该男子是芳芳的同事,芳芳仅承认,这是因为她爱发小猫的表情包。为此,沈光与芳芳吵了一架。

怀疑的种子在沈光的心里开始发芽,此后发生的事情更是让沈光心灰意冷。

他仍然像往常一样,经常给芳芳大额转账,可芳芳却多次挂断沈光的视频和电话。

“8月9日,芳芳去了三亚。她在三亚期间,我给她打电话,她多次不接。深夜的一个电话,芳芳接了,电话那头却传来男人的说话声。”8月12日,沈光急忙飞去了海口,面对芳芳的否认,他仍然选择了相信。次日,他带着芳芳去看了婚戒,晚上还与芳芳的其他同事见了面。

和好如初的两人,开始挑起了奢侈品项链、婚戒款式,准备结婚事宜,沈光还给芳芳送了一对价值2.8万元的手镯定情。

8月24日,沈光与妻子正式办理了离婚。没想到此后不久,芳芳又开始出现不接电话、视频的情况。

男子追求期间百万开销及彩礼能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的赠与,其实涉及到赠与合同这个法律概念。有人也许会说,男朋友给女朋友送个礼物,怎么可能会签个合同呢?其实是对合同的理解过于狭窄了。

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因此,只要男方有意赠与一份礼物,女方也有意接受,甚至不需要说出来,只要双方意会就行了,这赠与合同就成立了。当然,合同成立以后,男方要是不想送了,他也可以不送,法律上拿他是没办法的。但是,已经送出去的礼物,分手时需不需要归还呢?

按照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一般赠与不可以撤销。比如说恋人之间赠送的一些小礼物,或者男方请女方吃饭、旅行等日常的这些消费,都属于法律上所说的“一般赠与”。双方分手的时候,男方就不能说咱俩吃饭都是我花的钱,你把你吃的那一半还给我,这是不行的。

但是,像男子在海航空姐身上花费的近百万花销是不是一般赠与呢,男子能不能主张要回来呢?

从我办理的案件来看,恋爱期间受赠的大额财物,例如房产或者上百万的钱,一般都不是一般赠与,而是附条件赠与,分手时,如果男子主张索要的话,是需要归还的!

那么什么是附条件赠与呢,合同法规定赠与是可以附条件的。比如在恋爱期间,男子赠送大额财物给空姐,其实是附了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结婚!现在两人分手了,空姐就不可能和男子结婚了,这条件实现不了了。按照法律规定,男子可以向空姐要回送出去的礼物。

即便男子没有明确说明结婚意愿,赠送贵重礼物也是附条件赠与。因为恋爱关系不同于普通的人际关系,双方在钱财方面不会说得那么清楚。法院通常认为,男生送给女生贵重礼物的时候,其实是希望能和女方结婚,女生对此也是非常清楚的。那么如果双方最终分手了,没能结婚,女生继续拿着这些大额钱财,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此需要返还这些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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