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种情形员工最高可得11个月工资赔偿,劳动仲裁胜率90%
随着社会整体的进步,劳动用工的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劳动者不再只是拿钱干活,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维权的途径也越来越简单有效。
相对来说用人单位的用工意识,却没有相应的提升。从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就可以看出来,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用人单位的败诉率居高不下。
大多时候,用人单位仲裁败诉并非故意损害劳动者权益,是源于没有意识到用工风险,属于意识的缺乏,比如未签劳动合同赔偿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在劳动仲裁所有诉求中排名第二,可以说是发生频率非常高了。
劳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员工工作一年可以多要求11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得不说,“11个月工资”是很诱人的,而且二倍工资劳动者的胜诉率非常高。
哪些情形可以要求二倍工资?仲裁中又需要如何举证呢?
员工可以要求二倍工资补偿的4种情形:
1、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继续用工的;
3、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拒绝签订的;
4、签订实习协议,实习生拿到毕业证、结业证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用工的。
除上述情形外,实际中还包括劳动合同遗失、他人代签字、合同无效等特殊情形,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二倍工资补偿。
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仲裁中,劳动者只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可。只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剩下的就由用人单位举证。要么证明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证明责任在员工,要么就赔偿双倍工资。
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1、工作证、服务证;工作证是作为企业法律意义上的直接劳动关系证明。常见的是纸质工牌,上面盖有公司印章,作为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没有印章的工作证,劳动仲裁中就比较模糊,部分仲裁中是不予认可的。部分用人单位制作的可感应的、带有公司logo的工牌也是可以证明的。
2、工作服、工装;部分用人单位为了提升企业形象,统一定制工作服,要求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
因为工装可借用,无法确定,所以在仲裁或法庭上,只能作为一个辅助物证,可以随同别的证据进行辅证。
3、登记表,报名表,录用通知书;员工入职时所签订的入职登记表,入职后的培训记录、录用通知书或录用短信、邮件等,都能作为证据。
4、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条一般分为纸质或电子版两种,纸质版签字后拍照、电子版的员工邮箱链接或手机短信或其它个人专属链接页面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5、社保、公积金、个税的记录回执;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给劳动者代扣个税等,可以到相关部门打印出来,可以直接作为劳动关系的证据。
6、员工花名册、收入证明、考勤记录;员工花名册是用人单位制作的用于记录本单位劳动者基本情况及劳动关系运行情况的书面材料。考勤表是公司员工每天上班的凭证,收入证明则是员工在本单位收入的凭证。
7、其它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同一个用人单位的同事关系,出具书面的证言,其它的同事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即指有明确的与公司存在劳动事实关系的员工。
8、工作录音、视频、邮件、工作群;这是员工经常用到的搜集证据的方式,部分证据可以作为仲裁中的有效举证,而有些情形下不能作为有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编辑/龙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