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美貌少女翻墙离家,落入书生怀中,引发一桩风月惨案

明朝嘉靖年间,顺天府有个姓高的员外,他仗着家中有钱有势,时常干一些侵占良田,欺男霸女的勾当,百姓们对其敢怒不敢言。许是高员外坏事干多了,他在子嗣上异常艰难,年近四十才得一女,高员外对这个女儿十分疼爱,为其取名叫春嫣。

随着春嫣慢慢长大,她越来越看不惯父亲的所作所为,她数次劝高员外不要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高员外却不听春嫣的劝告,依旧我行我素。春嫣无法忍受有这样一个凶恶的父亲,便在十七岁那年收拾了行李,趁着夜色翻墙离家出走,没想到她不慎落入一书生怀中,因此引发了一桩风月惨案。

春嫣等到夜深人静以后,爬上墙头闭着眼睛跳了下去,没想到却跳进了一个书生怀中。那书生名叫祝应台,刚从一员外家中赴宴出来,他经过这里,看到一个少女从墙头上跳下来,祝应台担心少女摔着,便站在下面接住了她。

春嫣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富家小姐,第一次离一名陌生男子这样近,不由红了脸颊,她赶紧推开祝应台往后退了几步。祝应台见状有些尴尬,他故意咳嗽了一声,这才问道:“这么晚了,姑娘为何翻墙头出来呢?”

春嫣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踪,谎称自己是高家的丫鬟,因受不了主家苛待,才在深夜翻墙头出逃,她声称自己无处可去,可怜兮兮地请求祝应台收留他。祝应台看到春嫣生得肤白貌美,早就心生好感,便将春嫣带回家中。

春嫣因天色太晚,不知道去哪里安身,才故意装可怜让祝应台收留她,她满心欢喜地跟着祝应台离去,却不知道自己进了“狼窝”。

祝应台是个穷书生,在外颇有一些才名,一些喜欢附庸风雅的有钱人家,总喜欢请他去吟诗作赋。这些年祝应台混迹于灯红酒绿的名利场,内心早已变得污浊不堪,他将春嫣带到家中以后,便露出了真实面目,直接将春嫣玷污了。随后祝应台抢了春嫣的包袱,又拔下春嫣头上的金钗,便将其扔到一口枯井里,任其自生自灭。

春嫣后悔自己轻易相信别人,才落得这样的下场,然而她后悔也晚了,春嫣在枯井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后活活饿死了。

祝应台只以为春嫣是高家的小丫鬟,即便死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因此他大摇大摆地拿着春嫣的金钗去当铺换了银子,然后和几个狐朋狗友去酒馆喝得烂醉,几个官差就在这时冲进酒楼,将祝应台抓去了县衙。

祝应台酒醒以后,县官立刻开堂问案,张口便问:“高家小姐去了哪里?”

祝应台这才明白,原来春嫣是高家小姐,他竟然害死了高员外的独女!祝应台刚开始并不承认这件事,直到刘县令让人拿出那只金钗,又让店铺活计当人证,祝应台这才承认自己奸杀了春嫣的事情。

其实高员外自春嫣离家出走以后,便四处寻找着她的踪迹,他知道春嫣没钱以后,一定会去当铺当掉金钗,因此他一早便让人画下了金钗的图案,送去了各个当铺,让他们暗中留意那支金钗。那支金钗是春嫣及笄时高员外特意让人打造的,春嫣一直戴在头上,高员外怎么都没想到,前来当金钗的人会是祝应台。

高员外一纸诉状将祝应台告到县衙,却得到春嫣被害死的消息,他找到春嫣的尸首以后,好好安葬了春嫣,而祝应台因奸杀少女被判了斩首示众,他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后来,高员外将抢来的良田都还给了百姓,他散尽家财施舍穷人,人人都说高员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只有高员外自己知道,他一直为女儿的死自责不已,若是他能听女儿的劝不再作恶,或许女儿就不会离家出走,或许就不会发生这一桩风月惨案了。

人总是在犯错以后才知道后悔,可是很多错误是无法弥补的,很多人也是一旦离去,就再也不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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