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药审评不光是看OS,鼓励创新要包容更多不确定性……杨志敏部长在CSCO上透露了这些

在第22届全国临床肿瘤学大会暨2019年CSCO学术年会的开幕式中,李进教授在《中国抗肿瘤药物的创新之路》演讲中表示,中国的NMPA理应比FDA更开发,用制度创新杀出一条血路,引领中国制药创新。
就在同一天的下午,药品审评中心(CDE)化药临床一部的负责人杨志敏部长做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2020中国抗肿瘤创新药的升级之路》的报告,再次谈到了中国抗肿瘤创新药应该走怎样的路,怎么利用中国的特色解决解决中国患者的问题。

释放明确的监管信号——引领创新

从理论上讲,监管都是事后的,因为药品开发工作首先都是通过研究者的研究、科学家的努力、药企的工作最后才能走到监管这一步。杨志敏承认,从创新的角度来说,监管部门该担当的时候必须担当,不能说随它混乱发展,因此审评机构需要在该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
对肿瘤药物开发而言,有两点至关重要,其一是高质量的研究,另一方面是有高效的产出。虽然高质量的研究可能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慢慢规范,然而高效的产出在全球仍然凤毛麟角,并处在角逐当中。不过杨志敏坚信,如果我们能从现在开始不断地在追赶,将来肯定也会变得更好。
在谈到目前的新政时,杨志敏首先回顾了2015年的44号文提到的“提高审评质量,建立科学高效的审评审批体系;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开展药品上市许可人持有制度试点以及提高药品审评透明度,引导申请人有序研发和申请”等鼓励创新的举措。
随后,她又分享了近两年内的新政,比如优化药品注册审评以及临床试验的审评审批,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等。杨志敏表示,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在向行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引领创新。
在此之前,行业普遍诟病国内1.1类新药审核太慢,随着药监机构通过的多轮改革,目前已基本建成高效的模式,旨在鼓励创新,使真正能解决临床需求的高质量研究药物尽快地上市。
杨志敏提到,今年NMPA批准的新药数量相对较少,主要是把更多精力聚焦在制定一些指南性文件。磨刀不误砍柴工,为使今后的新药开发更加顺利,这些指南性文件显然是很有必要的。比如说前不久刚刚发布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试验终点治疗原则》以及一些生物类似药开发细则等等。
12月1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正式施行,新法中也明确提出要鼓励创新。据杨志敏透露,《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在修订,CDE内部已经反复讨论多次。
与旧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不同的是,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不仅将征求专家的意见,还将广泛征求行业(企业)的意见,将企业的意见纳入到决策,从而推动行整个业的发展,这样才能满足患者需求。
过去三年里,大家最有感触的非“药监政策周五见”莫属了。杨志敏透露,这并不是监管机构有意为之;而是几乎每次文件的出台,都经历了多轮审核,最后到了周五截止期又不得不发。
总的来说,药监机构的改革,需要多角度全方位的推动,尤其涉及到与患者息息相关的临床试验,是一个系统工程,改革亦是在探索中进行。

更加开放的心态——沟通交流在前,审评决策在后

如果说科学家和企业的任务是不断推动科学的进步和创新的研发,那么CDE的职责就是不断优化审评流程,让好的产品尽快获得批准,同时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并将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相结合起来。
杨志敏特别强调“沟通交流在前,审评决策在后”的交流机制。比如过去像吡咯替尼等产品是通过II期数据进行NDA,这并不是偶然出现的。而是在递交材料之前,就经过了反复的沟通交流与讨论。因为从患者表现来看,疗效确实好到了没必要等到III期结果出来才能让患者用上这些药。
作为CDE基础的审评人员,并不是每一个基础审评人员都对制药产业有着深刻的理解,更多地是一个裁判员的角色,所以她建议企业可以先跟审评人员沟通,让审评人员理解并领悟制药科学与技术背后的“术”与“道”。
尤其是创新药企业,很多是没有标准或者先验可以参照的,或者说随着创新药的发展,已有的创新药标准也未必适合于未来创新药的标准。创新是动态发展的。如果我们仅仅用现有的创新药标准去做(申报),以现有的审评思路来审批,很可能就会使创新就变成不创新了。
在杨志敏看来,鼓励创新是意味着包容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假如一款产品好到了可以承担一些不确定性,监管机构也愿意推动这个产品上市,同时科学监管就变得很重要。
同时,当监管机构的眼光和心态变得越来越开放时,她希望企业的心态也能变得更加开放和长远,并适当地注意交流的方式。比如说,在沟通交流中可以更多地谈谈试验过程,而不是直接拿着结果上来就说“我们OS从8个月延长到16个月,是不是就得批”;更不是一上来就说“我们家产品有多好多好,优先审评能不能再加快点”……
杨志敏坦言,事实上,CDE不仅仅看是企业递交上来的材料写着ORR多少、PFS多少、OS多少……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相比于结果,审评人员更关心是如何做出来该结果的过程。
只有一个高质量的研究过程才有可能支持一个好的结果,审评审批机构也很希望能了解这个过程。以肿瘤药临床试验为例,目前每个患者用药后的三维影像学,都是需要审评人员拿着“放大镜”一张张地过,如果是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理论上是不需要审评人员来“抠”这些细节的。
因此,加快药品审评审批的效率,除了监管机构本身的改革和探索,制药企业可能也需要一些换位思考,才能换来整个产业更大的进步。
关于沟通交流的方式,杨志敏谈到,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CDE新办公室的落成,全WiFi覆盖、智能办公设备的安装),药企已经没必要受限于以往必须“进京”见面交流的方式沟通。
尤其是一些需要PI及专家参与的沟通会,他们本身就是身兼科研和问诊的任务,时间特别忙碌,如果每个项目都要到CDE交流,其中时间成本比较大。CDE鼓励企业采取远程线上模式,也鼓励专家们在办公室与CDE远程沟通。这或将是一种提升效率的方式。

未来已来——希望看到更多由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谈到如何加速肿瘤药临床开发,杨志敏主要从基础医学的进展、检测技术的提高、靶向治疗药物的开发以及临床治疗模式的改变等角度展开。
在她看来,药品审评审批过程中,一开始是不应设no的。科学进步太快,就连上火星都是有可能的,还有什么不可能呢?对企业而言,在研究过程中有好多新的想法都可以去探索,特别是在早期,在以科学为基础的前提下,思维是没有限制的。因此任何人面对创新,say no需要特别慎重。
诊疗模式的改变是基于医学对疾病的认识以及对治疗药物的认识。当前面临最大的挑战依然是疾病太复杂且千变万化,只有通过不断探索,提高基础医学研究,将疾病的发病机制和生物学机制搞清楚,才有可能提供更多的方法和更丰富的研究证据来开发、支持创新。
杨志敏希望未来希望有更多由研究者主动发起的临床研究试验。研究者发起的“头对头研究”或许能够倒逼药企将产品做得更好。同时,也能够多维度全方位地了解同类药物适合的不同细分人群。
在药品研发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类问题,早期的动物实验数据非常好,在某个临床试验中就一连死了两个受试者,个中原因也未必因用药导致。但监管机构本着安全起见势必会叫停试验。
而避免该类情况的发生,做好受试患者全生命周期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大家常说的“以患者的需求为核心”,杨志敏认为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做药的最终导向,真正有临床价值的产品才能拥有更多被批准的“绿色通道”,包括有条件批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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