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掉一身债务,再来重新欠债,这就是破产重整的新玩法

一个朋友,这几年开了几个债权人会议,因为他是几家破产公司的债权人,破产收回的款项让人直摇头。先前一家破产重整,债权打一折多,100万收回了20万。最后那家破产重整,却要打0.1折,200万收回了不到12万。因为要照顾小债权人的利益,10万以内部分不打折。

就这样,这些企业,又换掉股东,重新开张了。但是让人无语的是,他们的赢利模式实际已经丧失了,现在仍然是赔钱的生意,于是又开始了第二轮的欠债。虽然前次的事件对有些供应商造成了严重影响,但换了名称以后,好像又能大额欠款了。

当然,如果这是民企,我们一般认为是合理的,因为在和民企打交道时,大家还是很谨慎的。但是如果是国企,就有点问题,因为很多人认为国企是有国资作后台的。

国企也这样重整来操作,性质就不一样,换的还是国资的另一个股东,相当于没有惩罚原股东(让其出让全部股份还债),就可以给债权打折,而且这些国企的体量很大,很多债务,特别是发行的债券涉及到社会公众,虽然这些人毫无办法,但对整个市场的信心打击可能是很致命的。

当然这样也好,让更多的人吃亏,可能还会带来更成熟的商业判断思维呢。只能这样希望了,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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