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诗,无以言】之一百三拾七:《东门之枌》,视尔如荍,贻我握椒。男女间开放的反面可能就是奔放。

《东门之枌》是《诗》的第137首。这是一首疾乱诗。现代学者一般认为这是写男女慕悦的诗,写青年男女在良辰欢会,交游于市井,唱歌跳舞,相互赠答,反映了陈国当时尚存的一种社会风俗,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但古人认为,男女之情本可厚非,但应该齐之以礼,而不是恣意妄为。观点正好与现代学者相反。
《东门之枌》的主旨及背景,历来说法不一。解诗大家《毛诗序》说“东门之枌,疾乱也。幽公荒淫,风化之所行,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与道路,歌舞于市井尔。” 意思是在声色犬马的陈幽公带领下,陈国的男女之风很“奔放”,甚至达到了“乱”的程度。本诗是在讽刺有伤风化的陈国。
唐初经学家、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孔子第31世孙孔颖达的《五经正义》说:“序云男弃其业,子仲之子是也,女弃其业,不绩其麻是也,歌舞市井,婆娑是也”。 把“子仲之子”理解为男子,“不绩其麻”理解为女子,认为男、女均纵乐无度,荒弃本业,歌舞市井,更是一番“乱”象!还是持一种批评的观点。
宋代的理学家朱熹老先生,也是另辟蹊径,在其《诗集传》说:“此男女聚会歌舞,而赋其事以相乐也。”认为本诗是一首描写男女爱情的情歌,这就完全是一种肯定和赞许的观点。近现代学者余冠英承其衣钵,在《诗经选》说:“这是男女慕悦的诗。”它反映了陈国当时尚存的一种社会风俗。
《陈风》的第一首《宛丘》(上一篇)说过,陈国是一个非常重视祭祀歌舞的地方,这种传统发展到陈幽公时代,便成了一种祭祀狂欢。这首诗,最大的可能,讲的还是与祭祀有关的狂欢,只不过切入点是陈国大夫的子、女罢了;这种现象,即使是在当时诸侯国中,也不算标新立异,只不过是程度更“奔放”一点罢了。
古代祭祀,有庙祭和墓祭两种。庙祭有一些相应的建筑,如宫、台、京、观、堂、庙等,《诗经》中的灵台、閟宫、上宫都是与上述祭祀狂欢相关的地方。墓祭则多在郊野旷原。溱洧、汉水、淇水等河边旷野也都是与上述祭祀狂欢相关的地方。历史上,燕之祖、齐之社稷、宋之桑木、楚之云梦是远比“南方之原”更为著名的祭祀狂欢之地。
东门之枌
东门之枌,宛丘之栩。
子仲之子,婆娑其下。
榖旦于差,南方之原。
不绩其麻,市也婆娑。
榖旦于逝,越以鬷迈。
视尔如荍,贻我握椒。
注释:1、枌(fén):木名。白榆。2、栩(xǔ):柞树。3、子仲之子:子仲氏的女儿。子仲,陈国的姓氏。4、婆娑:舞蹈。5、榖(gǔ)旦:良辰,好日子。差(chāi):选择。6、南方之原:到南边的原野去相会。7、绩:把麻搓成线。8、市:集市。9、逝:往,赶。10、越以:作语助。鬷(zōng):会聚,聚集。一说数次,多次。迈:走,行。11、荍(qiáo):锦葵。二年生草本植物,夏季开紫色或白色花。12、贻:赠送。握:一把。椒:花椒。
《东门之枌》全诗三章,每章四句,语言欢快活泼,风格质朴自然。诗中的“子仲之子”,有没有一种吉卜赛女人的感觉?!无论是人群聚会的集市,还是南方广阔的原野,都是她婆娑起舞之地。无论何时何地,她都是被追逐的集点,男人们心中的天使,当然,“度”把握不好,就变成了现代人一样的奔放。
东门种白榆,宛丘种柞树。
子仲家女儿,树底舞婆娑。
良辰正当时,南方原野上。
搁下纺织麻,集市舞婆娑。
良期总前往,彼此已相熟。
送你荆葵花,赠我花椒束。
《东门之枌》讲的主要是男女之间社会交往的“度”。用传统观点看来,诗中之男女关系有点“乱”,女奔男逐,不成体统;但用现代观点来看,一点都不“乱”,恰恰是人性的自由和解放,所以,历史距现在越近,人们越赞美首诗中的情境。读诗,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因此,不能用现代人“开放”的男女观点来解读诗的本意,更不能为了标榜人性自由与解放而人为拔高诗的境界。男女之间,有自然的、动物性的感情,这是人性;但男女之间,也有道德的、社会的约束,这是契约,如果不顾人的社会性,只讲人的动物性,那么,男女间开放的反面往往就是奔放,即使现代人都会受不了,更何况古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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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于道,自觉于法,自在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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