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诉讼律师需具备的四种核心能力
关于如何做好民商事诉讼律师的文章比比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关于技巧性、程序性的经验介绍,比如答辩状如何撰写、证据目录如何制作、怎样和法官沟通等等。本文只讨论民商事诉讼律师应具备的能力问题。
民商事诉讼律师需要具备的能力有很多,诸如庭审当中的表现力,比如反应和辩论能力等等,属于一种机智性、技巧性能力;再如庭审之外的分析、处理案件的能力,与律师本身的法律基础、思维能力、经验等密切相关。
本文只探讨第二种能力,即庭审之外的处理案件的业务能力。因为这些能力,是诉讼律师办理好案件的核心能力。
至少包括以下4种主要能力:1、挖掘事实的能力;2、撷取事实的能力;3、应用法律的能力;4、检索案例的能力。以下分述之:
01 挖掘事实的能力
事实是决定案件成败的基础,诉讼律师必须全面、深入把握案件的事实,才有获胜的可能。但事实需要挖掘,当事人需要挤压,律师需要技巧、耐心和细心,才能尽可能多地获得事实真相。
事实难以完整呈现给律师有多方面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其一,有些事实可能对自己不利,当事人不愿意告诉律师;其二,有些事实因时间久远,当事人记忆不清,证据缺失;其三,有些案件涉及的法律和关系复杂,并涉及众多利益相关人。
针对不同的原因,律师需要采取不同的对策,以最大程度地弥补缺憾。比如,针对第一种情况,律师必须明确地告诫自己的当事人,不能隐瞒任何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以让律师能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将负面信息隐藏起来,将使律师像头埋进沙子的鸵鸟、自欺欺人。
在诉讼实务中,律师最担心的问题往往不是自己准备不足、功底不够,而是对方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突然抛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重大事实、尤其是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此时律师千辛万苦的各种准备可能会徒劳无功。因此,在案件事实整理和证据准备环节,在与当事人交往中,必须做好风险防范,以防止执业风险的发生。
02 撷取事实的能力
挖掘事实固然重要,撷取事实则更重要,即哪些事实要重点呈现、哪些事实要刻意隐瞒、哪些事实要轻描淡写。对己方有利的事实要突出呈现给法官、对己方不利的事实要隐而不漏,必不可少而又可能对己不利的事实则需要一笔带过。但事实是否有利、不利,有利、不利到什么程度,与其说是一个事实判断,毋宁说是一个法律判断,即这些事实在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上的判断,因此这个能力和下述第3点应用法律的能力密切关联。
同时,重点呈现的事实,还需要相应的证据做支撑,没有证据支撑的事实,难以成为法律事实。因此,撷取事实的能力还包括获取相应证据的能力。获取证据的能力,在性质上和挖掘事实的能力相同,所以放在上述1挖掘事实的能力当中也未尝不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需要证据支撑,只有对我方有利、对对方不利的主要事实需要证据支持,因此列入本能力当中更贴合一些。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撷取事实和相关证据、呈现事实和提交证据往往可能并不是一元的、一次性的,而是应该根据诉讼策略、案件进展情况等,进行分层次准备、分次呈现和提交。比如,作为原告,我们首先应准备和提交对我方最有利、对对方最不利的事实和证据,对我方各有利弊的证据则需要根据证据交换、案件进展的情况酌情另行提交,但此时需特别注意法律和法庭对举证期限和逾期举证后果的要求和提示,综合评估后做出决定,防止逾期提交证据的风险和不利后果。
再比如,有时候律师需要提前评估、推断对方律师是否会提出某一争议点、或拥有并提交某一证据。对该争议点或证据,我方虽有对抗证据予以反驳,但该对抗证据对我方在某一争议焦点上有负面作用,因此,如果评估对方很可能不会提出该争议点、或者很可能并不拥有某一证据时,我方的对抗证据就不必先行提交。当然,此种策略可能有一定风险,仍然必须注意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风险和后果,综合评估后慎重决策。
03 应用法律的能力
即对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进行判断的能力。案件事实纷繁复杂,对所有事实,律师需有将其与法律条款一一对号入座的能力,准确判断出这些事实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后果,并依此撷取事实、准备证据。比如,在双务合同中,合同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律师要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对双方的具体违约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是轻微违约还是严重违约,从而判断到底哪方拥有解除权还是均不拥有解除权。在此基础上,律师才能够帮助当事人制定合适的纠纷解决和诉讼策略,并对对方的涉诉行为做出恰当反应。
但并不是所有事实都能容易地与法律条款一一对应,尤其是在对某些综合事实的法律性质的判断上,需要很好的逻辑思维和精深的法律素养,否则很可能进行误判,从而选择错误的诉讼路径,并导致案件的最终败诉。
举个案例,北京某区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批准建设了某文化产业基地,占用了乡村的集体土地、至今未获得土地证和产权证。该基地的商业物业由某公司与乡政府所属公司联合开发、并按2:8分配了产权,且对外招商经营,乡政府所属公司的产权交由某公司对外租赁经营并向乡政府所属公司缴纳租金。几年后,某公司、乡政府所属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署了3方转让协议,某公司将某公司与乡政府所属公司联合开发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了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入住商场并招商经营。时隔5年后,某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因3方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乡政府所属公司亦因第三方公司欠付租金发生纠纷。问:某公司应起诉解除3方协议,还是要求确认3方协议无效?哪一种路径更有法律依据,哪一种路径更有现实可行性?诸如此类的实务复杂难题不胜枚举,仅作举例,留给读者自行讨论。
04 检索案例的能力
案件检索,在以前,主要是为案件办理提供思路和参考;而在类案检索制度推行之后,则对案件结果预测、影响案件走向可能具有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检索案例的能力一跃而成为诉讼律师的必备能力之一。与此相关,法律网络课堂中的案例检索课程也方兴未艾。
我们可以从案例检索课程中学习到很多实用的技巧,以提高案例检索的效率。但总体上,案例检索是一项细致、辛苦和耗时的工作,非耗用足够的时间不足以获得满意的回馈。目前的数据库大都不够智能化,如果某些关键词组合不能获得满意的案例,则必须不断尝试不同的关键词组合,直到用尽关键词组合为止。
但案例检索的作用实在重要,投入足够的时间是值得的。对一件咨询的案子,完备的案例检索报告可以让你对案件的走向、胜败结果了然于心,从而决定接案还是不接,如何收费、风险费率多少等等。对于刚接手的案子,根据案例检索的情况,采取合适的诉讼路径、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补充完备相应的证据……在目前的司法背景下,案例检索的地位已经大幅度地向法律靠拢,最高院指导性案例更不必说。尤其是在某些法律条款的理解和具体应用上,最高院的案例、当地高院的案例,对案件审判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技巧性能力,经过学习就可学会;程序性问题,经历多了就能知道。但是,本文探讨的4种核心能力除了和学习、锻炼、经验有关之外,也和律师自身所具备的思维能力密切相关,比如逻辑思维能力(比如分析、判断和推理能力),而这些能力一部分是后天习得的,还有一部分可能是天赋获得的。因此,这4种能力不见得人人都有,准确地说,这4种能力人人可能都会有不同、有高低。先天没有的,只能尽力地后天去弥补了。
行文至此,想起江平校长曾说“一名好的律师,应该兼具政治家、法律专家、社会活动家以及商人的特性”,这是对一名好律师,包括好的诉讼律师能力的全面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