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特殊儿童成长

以法治护航特殊儿童成长

吴子彤

内蒙古乌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有这样一首歌曲,相信大家都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每当这欢快的旋律在心中响起,眼前就仿佛浮现出了一张张阳光明媚的笑脸。这些孩子们享受着最好的教育,未来光彩夺目,充满阳光。可是,阳光下也会有阴影。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考场上,小倩同学用手指从光滑的试卷上一行一行摸过去,然后交上白卷,离开了考场。一级视力残疾的她,因为四级成绩的缺席,无缘于研究生选拔。如果故事就这样结束,如果她不知道宪法所书写和保障的基本权利——受教育权,我们可以设想她之后的生活:小倩会会咽下所有的委屈和妥协,放弃研究生的梦想,带着一点好好生活的期待,去走一条艰辛的漫漫人生路。幸好,故事没有这样结束。2017年5月,小倩向教育部提起行政诉讼,短短六天,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应:四级考试启用盲文试卷。小倩的故事,让我们体会到了宪法的温度,体会到宪法这一权利保障书的意义,在于守护着我们,让更多的小倩们有机会去选择更加广阔的生活道路。

特殊儿童,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和普通的孩子们一样,也应该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利。而我们开展特殊教育的可贵之处,就在于给予了这些孩子们诠释个人生命意义的机会。通过学校的教育学习,让这些特殊的孩子们掌握必备的生活自理能力,从而使他们更好的走向社会,融入到社会中去。送教上门是特殊教育工作中的一项内容,是给有重度残障的孩子们提供上门教育的一种方式,是学生在公平接受教育的路上,一个都不被放弃的承诺,是我们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重要体现。宪法,护航了这些特殊儿童的成长,更护航了那些重度残障,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孩子们。和蔼可亲的教师们不论冬夏,不计报酬,用一颗真挚的爱心,频繁地奔走在三区的路上,最远的要驱车两三个小时,到巴音陶亥的一个村里去送教。每当走进这些特殊儿童的家中,看着心力交瘁的父母期盼和渴望的眼神,看着矮小驼背的爷爷奶奶蹒跚的步履,再看着孩子呆滞却又激动的目光,我的内心很是复杂。这些孩子们有着这样那样的残缺,但他们同样有着受教育的权利,他们的残缺需要宪法来保障,而我们,就是实现这一保障的践行者啊。

之前在学校的普法活动中,有一位学生的奶奶问我:你说的宪法到底是什么呀?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的术语和段落,可当我看见它已经几乎全白了的头发和满是皱纹的眼睛,我愿意用最简单的话告诉她:宪法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您的孩子可以公平的接受教育,好好生活。

这就是我心中的宪法,以法治护航特殊儿童成长,以法治圆特殊儿童的上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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