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9教学手记——写作在真实的生活中才能活生生的

如何提升中学生作文水平?

我的回答是:活生生的作文来源于真实的生活。

人是聪慧的动物,他最关注的是与他最切近的事,这是人性;让我们思考地球那一边的事,很多人是没兴趣的,除非个别专业研究人员。那么,我们一直以来,让学生写的作文题目大都与他的生活有遥远的距离,这可能是一直以来中学生作文假话连篇的重要原因。比如,“挫折”这个高考题,导致那一年许多考生的父母被“离世”“重病”“残疾”了,这是一件可悲的事;更可悲的是,中学生写作文,大多是说假话,而且说的是非常漂亮的、富有诗意的、满纸烟云的假话。

针对这种情况,情境型、任务型作文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这应该是写作教学的正途。

那么,真实情境的作文有哪些特征呢?与原来的命题作文有怎样的区别呢?

我认为,真实情境、任务驱动的作文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是它的真实性。它是围绕着一个真实的问题展开的思维,不是凭空设想的、臆造的意义价值性话题。真实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含义:客观与具体。写作的对象是一个客观存在在,客观存在本身决定了它的多元性,因为,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事件都是复杂的,都是立体的,都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这就避免了原来命题作文、话题作文、材料作文所谓的偏题、跑题等无谓的写作牺牲。事件的具体性使写作始终在事件中运行,给写作者提供了丰富的言说点,不致于搜肠刮肚终不能下一言交白卷。

其次,更重要的是,它会让写作者产生写作的兴趣和激情。因为真实、具体,故事就发生写作者身边,这会使写作者抑制不住地参与事件的讨论,甚至有抑制不住的表达要求。这是情境性任务作文的最大优点。

因此,我们应该把写作的场地转到生活中来,让生活为我们的写作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

下面几篇作品是针对前些天“随手拍违章”事件的写作。这些作品表现出了思维的广阔性和深刻性。最让我高兴的是,看到了学生作为社会主人公的身份意识,看到了他们作为一个社会人的严肃、公正的处世态度和积极昂扬的人生观。从这些文字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孩子将来走上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他们有着警醒的目光、公正的态度、严密的思维和富含逻辑的表达。这样的学生,不正是我们要培养的社会公民吗!

那么,请大家来读读这些同学的作品吧,也请您提出宝贵的建议。

随手拍违章,灭歪风邪气

徐涵

尊敬的各位代表:

大家好!

近日,“随手拍违章应该鼓励吗”引起热议。林达曾言:“刺破平静水面的锐利冰峰,它也许只露出一角。”对于此事,我们不仅要看到既得利益者对于权利的践踏,更应当认识到道德在利益之下被漠视的不良社会现象。

为了正确处理这一问题,我们应该端正对于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可是,每当我看到网民对强女士的咒骂,我便不由得扪心自问,什么时候我们连最基本的权利也遭受了这些既得利益者的觊觎?难道他们要将我们剥削得一干二净才肯罢休吗?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是的,我们必须站起来,我们必须为了我们的权利和自由发声!这不是越俎代庖,这不是打小报告,这是我们自始至终都应当光明正大而毫不避讳行使的权利,我们必须坚决维护它!

然而,即便是解决了这一不公问题,还是会有千千万万的问题在利益的驱使下走向不公。而像强女士这样的忠义之士终究是少数而不可求的。当一个公平的人见到另外一个不公的人因此而得利,他便开始在虚无缥缈的道义与唾手可得的利益之间开始动摇,而更多的人往往在犹豫中滑向了后者。于是,劣币驱逐良币,越来越多本想遵守道义的人也误入歧途,道德在利益之下被漠视。

然而,这是人的劣根性所导致的不可能根除的问题。我们唯一能够施为的,就是用法律约束行为,用道德感召行为。《礼运》有言:“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没错,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人的劣根性得到抑制,这也就是我们心目中的理想社会。为此,我们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为标准,共同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反观当下,我们悲痛地看到,有太多太多的肇事者逾越了道德的界限,打着法律的擦边球,竟然还要反过来诬告我们热心举报的好同志。如果我们不鼓励随手拍违章而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们都将是社会的罪人。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

认识

苏州中学园区校高一(2)班 陈沁悦

大家好:

对”随手拍违章是否应该被鼓励”。我认为应该被鼓励。下面我将从认识的本质、产生条件、作用效果三个角度进行论述,

认识的本质是什么?即一个人对一件事进行是非判断的能力。随手拍违章,毋庸置疑,是本着对法律法规接受和理解的前提下,自觉践行自身义务并对他人的行为进行约束的表现。由此,因为其正确性和合理性,使得这种行为有了客观存在性的可能,即随手拍违章是被允许的,且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在具有较强排他性的社会环境下能够被保存,甚至被称赞,都是正确性、合理性的体现。再者,错误的认识即认为这种行为不合理的声音,其本质是侥幸心理的作用以及羞耻感的宣泄,带有极强的主观色彩,并且认同率较低,仅限于违法交通法规的人群内,因此个别的错误认识对于正确认识的认同的和谐统一是不影响的。

接下来,由认识的本质过渡到认识的产生条件。所谓认识的产生条件,即社会的大背景下人们的所作所为对于交通认识这一观念的影响。正确的认识,即在高速公路上不随意变道,加塞,这是一种道德观念上的认同,符合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中遵纪守法这一内涵。在法律层面上,亦有相关文献的支撑。然而,正是由于小部分人不遵守义务,逾越自身权力,产生了蝴蝶效应,使得遵守交通规则的观念逐渐弱化。在一个由人为主体构成的社会中,每个人都存在着客观地相互制约的关系,随手拍违章正是这样一种制约的体现。对于这种行为是否应该被鼓励的讨论实际上是对人与人合理地进行相互制约这一关系是否应该存在的讨论。人情社会中,以利益为主导的行为却是了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客观公正性,因此切实地强化交通认识与人的利益之间的相互联系,对于营造一个鼓励遵纪守法的法治社会有重要作用,从而随手拍违章是否应该被鼓励的话题也会由于利益的一致性转化为内在的认同感,不需要多做讨论。因此,在道德和法律层面上强化个人利益与与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联系,对于正确的法制意识和构成一个讲法、懂法、用法的法制社会具有推动作用。而鼓励随手拍违章正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以产生条件为切入点强化法治意识的行为最终的落脚点必须以作用效果进行考量。明确认识的作用效果对于鼓励随手拍违章观念的落实有重要意义,如果这种观念得以深入人心,那么这不仅实现了公民的监督权,更是对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的一个良好补充。同时,也是一种公共意识的产生,而且更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和爱护。其次,法治意识的形成对于深化法制这一文化精神内核起到重要作用。最后,法治意识对于自我观念在法律和道德层面上实现交互统一有进步意义。而随手拍文章证实具有上述效果的一个积极有效的尝试。

从认识的本质,认识的产生条件以及认识的作用效果分析,都可以得出随手拍违章在个人、社会秩序和文化精神内核上的进步意义。这正是我们所应该提倡和推崇的!

我的发言结束了,谢谢大家!

携手治违章

高二(4)班 余萌

各位代表:

大家好!我是来自XX交警大队的大队长XX,下面我将就“随手拍违章应该鼓励吗”进行发言,题目是《携手治违章》。

就我国社会现状而言,经济飞速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国民法制意识、规则意识不强的事实存在,违章违纪等现象层出不穷,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十分缓慢。仅以我所在的交警大队为例,每天监控及人工记录下的违反交通规则案例就高达1032件。国民素质普遍偏低导致的违章乱象数不胜数,不计其数。这给我们平常工作增加了极大压力,执法效率大大降低,严重影响我们大队管辖区的事务推进。如果社会上多了一股帮助我们寻找违章车辆的力量,那么我们的工作量将大大减少,进而可以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更具有普遍意义的事务上去。因此,随手拍违章是应当被鼓励的。

下面我将从历史延续、国民规则意识以及文化认同这三个角度来阐释原因。

随手拍违章是对历史上的监察机制的延续。自秦设立御史大夫以来,中国历史上就从未断绝过监察事务的进行,检查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在今天,历史选择了人人皆监察官的监察形式,这是时代对传统的创新,是历史发展的方向。

随手拍违章也是国民规则意识、法治素养的觉醒与发展。从拍违章的主体来说,这一行为是其对无视规则的公民的一种间接提醒手段,同时也反映出主体自身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与重视。从拍违章的客体来说,陌生人的间接提醒使其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不管是自愿或是被迫,客体无疑会对规则有更深入的了解,遵守法律法规,进而使社会层面、国家层面的规则意识与法治素养得到进一步的传播与普及。

随手拍违章还是一种具有强大社会凝聚力的文化认同。如果人人都能了解、认同这种监督文化自省文化,努力将自身的不足消灭减少,为社会整体的和谐共处、友好共存的良好风气出一份力,自觉将个人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共同守护社会家园,那么一股强大的社会凝聚力将会势不可挡地来袭、延续,建设社会时的人力、财力、物力需求都有保障,国家、社会也就都会取得长足发展与不断进步。

不论是从过去、现在,抑或是未来看待随手拍违章这一问题,我们得到的都是肯定的答案——鼓励随手拍违章是必要且必然的选择。因此,让我们放下抵抗的匕首与长矛,敞开怀抱迎接这个正确的选择,携起手来一起治理违章现象。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0年12月13日写于苏州

谈实拍违章

苏州中学园区校高二(4)班钮婧琦

尊敬的各位交管部门工作人员与到场代表:

大家好。

下面我谨代表社会青年人群在此发言。

我认为“随手拍违章”是合理的。

首先,这是拍照人应有的义务。我国强调公民应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因此拍照人在享有行驶和乘车权利的同时有遵守交规和举报他人的义务,这有利于我国建设法治化国家,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这是被拍人实际的“罪行”。通过这种方式,被拍人受到惩罚,承认错误,改过自新,有利于公民的自我约束,遵守规则。

最后,这也是当今时代特征。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各行各业融合,“随手拍违章”有时效性的特点,也的确是互联网与交通、举报系统有机结合的产物。

但是通过强女士的案例可以发现,“随手拍违章”这一行为存在较大争议。一方面,单凭一张照片较缺乏真实性,我们无法断定该车辆是否真的违章,或是举报人有意为之,利用舆论贪图关注度;另一方面,瞬时抓拍的照片存在偶然性,也许该车辆只是无意偏转方向,并没有后续违章行为。

因此,我就,“随手拍违章”这一方式作为改进,变“随手”为“因实”,即因实际拍违章,并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设办“因实拍违章”微信小程序,并要求举报人进行实名认证,做到谁拍谁负责,对玩弄、虚报行为实行处罚。此平台的建设,意在呼吁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同时减轻交管部门负担,提升个人素养。

第二,就上传举报材料,要求十秒以上清晰视频,并注明具体时间、地点,以增强材料真实性与可信度,务实减轻交管部门二次工作量。

第三, 向全社会进行普法宣传,使公民了解更多交通法规常识,做到实事求是,准确判断违章行为,同时促进公民个人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知法犯法,共建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

社会秩序需要群众共同遵守,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理当尽自力,筑强国,也希望交管部门可以从我的观点中提取出有效之处,为我所代表的社会青年铺设更安全、更理想的发展之路。

谢谢大家!

2020年12月11日写于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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