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学生不良习惯,单靠“戒尺”还不够
温岭市淋川中学的秋季开学典礼上,出现“惊呆”学生的一幕,家长代表把戒尺分发给18个班级的班主任老师。淋川中学校长陈祥标认为,现在的孩子很多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都被宠惯了,有些孩子的规矩意识就比较薄弱。他认为,让戒尺进入课堂,通过发挥戒尺的惩戒作用和威慑作用,有助于学生纠正学习和日常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引领他们好好学习、健康成长。此事件引发了老师、家长和学生们的热议。(9月10日 人民资讯)
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应该说此《规则》的颁布为教师公开合理使用惩戒权提供了权威依据,对学生形成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助于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规范行为习惯。从这个角度而言,家长给班主任“授戒尺”之举值得期待。但笔者认为,纠正学生学习和日常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单靠“戒尺”远远不够。
万事必有因。只有找到症结所在,才能有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学生为什么规矩意识薄弱?为什么不能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为什么不愿意学习?为什么学习与日常行为习惯比较差?等等。不可否认,这些自然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但别忘了,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与对象,尚处于未成年时期,需要成人正确的教育引导与示范引领。遗憾的是很多家长甚至受过高等教育都做不到位,自由散漫,行为习惯差。试想,在这样的家庭教育环境中,耳濡目染,久而久之,又怎能养成规范的行为习惯?同样,部分教师课堂教学观念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无法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与持久学习动力。如此境况,又怎能让学生愿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直至爱上学习?
由此,笔者认为,纠正学生学习和日常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单靠“戒尺”还不够。换言之,倘若寄希望于外在的惩罚或惩戒,不仅容易走偏,增加依赖性,还会无意中过分强化学生个体内因的作用,忽视家庭学校外在的影响。那样最终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导致南辕北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家校合作,双管齐下。不是单一的“授戒尺”,而是家长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在家里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作为教师应在充分研究学情与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的基础上,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想方设法激发学生兴趣,尽可能满足每一位学生的心理特点与学习需要,帮助学生在学习中找到乐趣,拥有获得感。于此,才会真正有助于学生纠正学习和日常行为上的不良习惯,引领他们好好学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