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宠物
在洪甘冲的那些日子里,陪伴我的宠物多得数不清,牛羊猫狗那些是家家都有的,算不上宠物,春蚕、知了也算不得,因为它们都是应季而生,过了一个时间段就消亡了,牛虻、蚂蟥更算不得,它们那个软踏踏的熊样子,只能让我把玩把玩而已,根本就让人宠不起来,真正算作我宠物的应该是虱子和跳蚤。
虱子做为宠物基本上是陪我一年又一年,从年头到年尾,先是春天上淋了一两场生雨子开始,它们都开始盘踞在我头顶的头发里了,最佩服的是它们的繁殖能力,“虱婆虱婆三天做外婆”就是说的它们繁殖的神速。立秋之后,我会把帽子戴上,这样总算把那片片白茫茫的虱蛋掩盖住,别让人看得太传神。
最后,是在快过年的时候,按规矩要理个发,就趁谁家煮酒的时候有富余的热水,找出家里最大的一个脚盆,注满热水,再放上半包洗衣粉,把头一下插进滚烫烫的洗衣粉水里,反反复复地洗上几回,便彻底和虱子脱离了干系,只得等来年和它发生关系,再繁殖它、抚养它。
把虱子这个宠物处理完之后,说真的内心多少还是有点不舍,毕竟和它算有点“血浓于血”的关系了,但这种处理是在父母强制之下进行的,这有点就像镇府的强拆手段一样,个体难以对抗,只能自觉顺从了,而唯一心安的是虱子时代终结身上还有跳蚤这个宠物。
跳蚤刚开始潜入我领土和我共生时,我肯定是不适的,在它们的亲密接触之后,在自己前胸后背东抓一把西挠一下,道道红色的印记便出现了,越抓越痒越痒越抓,形成恶性循环,红色的印记便成了一片片一片片,整个身体都像打了一个红色的胎记,这还不是要命的,要命的是这些被自己指甲抓挠过的地方不出几天就会溃烂,到最后体无完肤,用各种药物都不济事,但也不用着急,估摸一周之后就会自愈,当这些伤口愈合得差不多的时候,跳蚤还会卷土重来,搞几个来回之后便会彻底习惯这些小家伙。
我的棉衣、夹衣、内衣的边边角角、犄角旮旯都成为了它们的领土,不经意地一翻起衣服就能发现一道轻盈的黑影从眼皮底下一闪而过,想试图抓住它,那门都没有,抓跳蚤是个技术活,即便全身上下都是跳蚤,如果不懂技术,把衣服脱得干干净净一个也抓不着。
我经常看见我的堂奶奶谢正秀在墙根底下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抓着跳蚤,她会把食指伸进嘴巴里蘸上一点口水,也不用宽解衣裤,把手往感觉有跳蚤的地方一抹,一只膘肥体壮的跳蚤就会束手就擒,最绝的是,她看都不会看一眼手指上这可怜的东西,再一次把食指伸进嘴巴里,只听到“咯嘣”一声脆响,一个刚才还活蹦活跳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是抓跳蚤的最高境界,不是一般人学得来的,我更是一直都没学会。
对于跳蚤这个宠物,最后也是在母亲的强迫之下才大开杀戒的,我大把大把的于心不忍都不管用了,母亲会在我睡觉之前,要求把所有的衣服都抱到柴房里,于是她就在上面洒上一层厚厚的六六粉,悲剧最终还是来临。
后来,我离开了洪甘冲,出门在外,在某本书上看到了一首诗:扫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池中有鱼钩不钓,笼中买鸟常放生;闲来山后观虎斗,无事林中听鸟鸣 ,无忧无虑无烦恼,世态炎凉皆看清。便有点怀念起昔日陪伴自己的宠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