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 晴雯拥有四大无人能及的优势,为何活成了薄命第一人?

贾府所有丫头中,晴雯并不是第一个早夭的,然而,她却被排在了薄命又副册的第一位,说明在作者心中,她是丫头序列里薄命第一人。

这个“不记得家乡父母”的孤女,自从十岁进了贾府,便得到了贾母的赏识,一路扶摇直上,并预定了光明的未来。

晴雯被贾母赏识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她拥有四大无人能及的优势:美、技、忠、勇。那么,有这么多的优势加身,晴雯为何会活成薄命第一人?

本文尝试从这四大优势入手,剖析晴雯如何把好命活成薄命的。

貌比西子,但美得太张扬

晴为黛影,晴雯和黛玉都拥有西子般的美貌。相对而言,晴雯的美比黛玉更胜一筹,因为晴雯比黛玉健康,美得更天然,没有黛玉的病和愁。

在推崇“贤妻美妾”的年代,晴雯的美可谓恰逢其时,因此被贾母一眼就看中了,这才得以从赖家的奴才上升到贾府的奴才,并成了贾母眼里的红人。

自古红颜多薄命,其红颜并非指所有女性,而是专指美女。所以黛玉在《五美吟.西施》中写道:“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西施因美而薄命,东施则因丑而一直活到了白头。

因美而薄命者,无外乎两种因素:一是生逢乱世,无力自保,沦为当权者的工具,西施即为此类;二是生在和平盛世,缺乏驾驭美的能力,以美自居太张扬而成众矢之敌,晴雯就属于此类。

《庄子.山木》中说:“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美而不自知,吾以美之更甚。”美人自以为美,别人便不会以她为美;美人不把自己的美貌当回事,别人会觉得她比本身的美更美。

庄子这句话,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由心生,心境平和善于藏拙的人,会使面相变得美貌,让人喜欢并愿意亲近。

晴雯的美,受到了贾母和宝玉两个特权人物的欣赏,并被他们捧到了下人阶层的最高处。晴雯不懂“高处不胜寒”的道理,顺势就让自己高高在上,严重脱离同阶层的人。正如作者写给妙玉的判词,“过高人欲妒”,晴雯的高高在上引发了众人的嫉妒。因此,王善保家的便说她“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象个西施的样子, 在人跟前能说惯道,掐尖要强。一句话不投机,他就立起两个骚眼睛来骂人,妖妖趫趫,大不成个体统”。

注意这段话,王善保家的对晴雯的评判,是建立在“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基础上的,意思是晴雯的所有行为,都是因为长得美才猖狂。

这应该是底层婆子丫头的共识,晴雯那些让人心生怨恨的行为,把她的美貌变成了原罪,而她也成了众矢之敌,被群起而攻之

这就是晴雯“美者自美”而带来的后果:“寿夭多因毁谤生”,婆子们有着强烈的毁她之心,因而给她加上了“狐狸精”的罪名,把她致于死地。

技艺高超,但助长奢靡

晴雯被贾母喜爱,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拥有无人能及的针线技艺。在那个女人一生都只能活在内帷的年代,拥有一手好针线,是女子的必备技艺。晴雯拥有的不是普通的针线技艺,而是世之稀有万里挑一。比如宝玉的雀金裘烧了一块,外面的裁缝匠“都不认得这是什么”,晴雯不但认得,而且能补得“若不留心,再看不出”。

这种技艺,堪称绝技了。

进贾府之前的晴雯,应该没有机会接触雀金裘这样的奢侈品,更谈不上学会这一手技艺了。因此,她的这一手针线功夫,是在贾母身边学会的。一辈子都在繁华盛世中度过的贾母,收藏的奢侈品不计其数,因此她非常需要晴雯这样的手艺人。所以,即使已经被分配到怡红院照顾宝玉,晴雯依然经常要“作老太太屋里的针线”。贾母那些华贵的衣物,离不开晴雯的手艺。

这就决定了晴雯在贾府的定位:因奢靡而存在,辅助奢靡者的奢靡享受

当贾母把晴雯安排到宝玉身边,晴雯便把这种辅助功能用在了宝玉身上,从撕扇到补裘,都是这种功能的体现。

这就注定了晴雯必将随着贾府的经济衰败而失去作用,从而失去位置。

从贾琏王熙凤联合鸳鸯把贾母的收藏拿出去典当开始,就决定了晴雯将和这些奢侈品一样,将被移出贾府。

晴雯不懂生活必需品与奢侈品的区别,把自己定位在了奢侈品,无法长久便是她的宿命。袭人的针线活做不过来,晴雯从来不会主动帮忙,因为那些只是生活必需品,用不到她的高超技艺。而她也不愿意放下身段,进入必需品序列。

一个人要懂得顺应时势,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当奢靡生活即将失去,那就必须放弃奢靡,活成一个普通人。

晴雯不懂这个道理,因此,当贾府的经济状况到了需要靠典当来维持时,拥有高超技艺的晴雯已无用武之地,成了一个毫无价值的人,被撵出贾府便成了必然。

忠于主子,但是逢恶之忠

贾母把袭人安排到宝玉身边时,看中了她“克尽职任”的特点,即对主子忠心。其实,晴雯也有对主子的忠心,不过二人的忠有天壤之别:袭人的忠是建立在是非善恶的基础上的,有自己的良知底线,不会听从和纵容主子作恶,所以说出了“难道做了强盗贼,我也跟着你罢”的话,意思是如果宝玉去做强盗,她就会离他而去,不会毫无原则地追随于他。晴雯的忠正好相反,她是逢恶之忠,即逢迎宝玉的顽劣,让宝玉在顽劣的路上越走越远,比如宝玉不爱上学读书,她就想办法让宝玉装病逃避被贾政问书。

《孟子·告子下》中说:“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助长主子的恶只是小罪,逢迎主子的恶则是大罪。

助长和逢迎的区别是什么?助长是绝对顺从,主子干什么,奴才跟着干,重在被动;逢迎则是为讨主子欢心,主子没想到的替主子想到,重在主动。主动逢迎扩宽了主子思维的边界,让主子的恶达到了更宽更广的层面。比如宝玉自己就没想过装病这种方式,晴雯替她想到了,让宝玉多了一条通往顽劣的途径。

助恶之君不可取,逢恶之忠更不可取,历史上这样的教训并不少。比如,明英宗朱祁镇的土木堡之变,就是因为听了太监王振的怂恿。晴雯对宝玉的逢迎,虽没造成大的恶果,但对于学龄期的人来说,已经把宝玉引向了歧途。

如果宝玉身边没有晴雯的逢迎,只有袭人的劝导,宝玉至少不会成为“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的废人。

这也是王夫人非赶走晴雯不可的原因:哪个望子成龙的母亲,愿意儿子身边有逢恶之人?

勇于承担,但是无义之勇

”是作者曹雪芹给晴雯的定评,“勇晴雯病补雀金裘”,这是否代表曹翁对她的赞誉?

自然不是!

什么是“”?我们常说的一个词叫“见义勇为”,勇是因为义。对此,先圣孔子有更明确的表述,《论语.阳货》中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义,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义气,比如为朋友两肋插刀是为义气,但孔子所说的义,是指有原则的义气,对应的品质是“良”,即建立在良知基础上的义,可以简单理解为正义。君子有勇无义会造成动乱,比如帮朋友去打架;小人有勇无义则会沦为盗贼,比如结为团伙打家劫舍。

晴雯的勇是什么勇?宝玉穿着名贵的雀金裘赴舅舅的生日宴,明知名贵又不加以爱护,结果“后襟子上烧了一块”。本来烧了也就烧了,不穿就是,然而宝玉好面子,爱炫耀,“明儿是正日子,老太太,太太说了,还叫穿这个去呢。偏头一日烧了,岂不扫兴。”

于是,如何连夜缝补雀金裘,成了怡红院的头等大事。偏偏袭人不在,晴雯又病重卧床,看起来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

当此之时,晴雯勇敢地站了出来,不顾“头重身轻,满眼金星乱迸,实实撑不住”的病体,用一个晚上的不眠不休,完成了缝补,但也让自己彻底倒下了,落下了病根,其代价不可谓不大。

这样的勇,并不可取,其一是非义之勇,其二是代价太大。其实,如果宝玉把实情告诉贾母,贾母最多也只会责怪几句小厮不负责,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这件事对宝玉的重要程度,完全不值得晴雯拿命去拼。这种勇,只不过是匹夫之勇,毫无意义。

但这件事对晴雯的影响却很大,原本正在向好的病体,因为这一晚的折腾,“失于调养,非同小可”,成了病根,直接导致被撵出去后迅速死亡。

美、技、忠、勇四大优势,得其一而善待之,都能受益无穷。然而晴雯缺乏驾驭优势的智慧,反而被它们所累,把好命活成了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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