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高新区灵沼街道上南丰村整村拆除及相关项目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谨以此文,献给大西安建设中,即将消失的长安村落文化!

高新区灵沼街道办上南丰村整村拆除及相关项目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高新区灵沼街道办上南丰村整村拆除及相关项目围墙工程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镁辉大厦A座四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5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ACHZC-XA2020-143

2、项目名称:高新区灵沼街道办上南丰村整村拆除及相关项目围墙工程

3、预算金额:5,750,019.57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高新区灵沼街道办上南丰村整村拆除及相关项目围墙工程,1项,

采购预算:5,750,019.57元,

项目概况:高新区灵沼街道办上南丰整村拆除及相关项目围墙,主要为高新区灵沼街道办上南丰整村拆除及相关项目范围内新建预制围墙,拟建预制围墙工程量约为13165.99m。(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新建预制围墙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04至 2021-01-05(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⑤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具有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需具有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④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⑥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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