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句话吓赌客坠楼身亡 遭索赔52万!什么话代价这么大?

去年广东顺德发生一起案件:张某等人在一间出租屋内赌博时遇公安部门执法,赌场望风人员一句“警察来了”吓得张某慌不择路,从楼顶坠亡。事后,张某的父母和妻儿将开设赌场的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2万余元。

2016年1月19日,死者张某在佛山市顺德区荷村一出租房内进行赌博活动。赌博过程中,赌场雇佣的望风人员发现有警察过来查处赌博违法行为,于是大喊“警察来了”。在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后,参与赌博的多人中有心态好的选择原地等待的,也有选择跑至五楼的。在走上五楼的多人中,只有张某踏上了四楼的空调、围栏。惊慌失措以致坠楼。

事发后,张某的家属将,开设赌场的三个人告上法庭,他们认为坠楼事故系三被告组织违法活动而引发,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被告雇佣的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导致张某处于危险的境地,促成了事故的发生。因此,原告认为,死者固然具有一定过错,但三被告对事故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被告应连带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张某在佛山市顺德区经商多年,应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要求赔偿52万余元。

方弘:张某的死亡是应该自己负责还是开设赌场的人负责?赌博被抓又将会承担什么责任?

嘉宾: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文谦律师

主要代理案件系列:

1、2014全国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之廖明耀诉龙南县政府案。

2、李文谦律师应邀出席《首席评论》20150423:聚焦全国“专车”第一案 。

3、2016年3月19日,河南省周口市调查组公布了对于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事件的调查结果,假王娜娜的学籍被注销,工作被商水县教体局解聘,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昨日,王娜娜返回周口,与学院进行交涉,拿到了“假王娜娜”的致歉信,并正式委托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谦代理其所有的法律诉求。

4、2017年2月17日,“专车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车主胜诉 车主将索回罚款。

方弘:案件发生后,网上形成泾渭分明的两种态度:

一种认为张某自己“不作就不会死”,怨不得别人,更别提索赔;

另一种则认为如果不是这一声“警察来了”,张某不会惊慌失措以致坠楼。

对于张某的死,开设赌场的三个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李文谦律师:就本案而言有两个焦点。

第一个焦点:三名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二个焦点:三个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补偿的责任。

关于三被告是否要承担赔偿原告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侵权纠纷案件。根据案情,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被告是否存在过错是确定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的依据。

原告认为赌场雇佣人员大声喊叫促成了事故的发生从而认定被告存在过错。对这个“过错”,我们做一下分析。

首先,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不及于经营场所以外。虽然三个人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关于他们开设赌场是否合法,这个应当另案处理。

单就本案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三被告开设赌场,被生效判决所认定。三被告是赌场的经营者,原告是赌博活动的参与者。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张某参与赌博活动虽然违法,但其人身安全仍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材料来看,张某赌博的地点在二楼的203号房间,而张某坠楼的地点根据证据分析是在五楼西北面的围栏处。五楼为公共空间,张某坠楼时也不在赌场范围内。三被告虽然为赌场的经营者,但对赌客的安全保证范围并不能及于赌场以外的公共空间。而张某在赌场以外死亡不能适用经营者对消费者人身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另外,望风人员的喊叫有没有使张某处于危险的境地?这个很关键。望风人员大声喊叫时,张某意识到警察的到来,故而逃跑。公安机关执法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任何公民应该配合,故警察的到来并不构成对张某的人身危害。张某应在原地等待,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

众所周知,参与赌博是违法行为。张某在参与赌博的过程中,其受到法律处罚的风险已经存在,并没有因望风人员大声喊叫而增加或减少。出租屋内居住大量的人员,但没有参赌。在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时,并没有逃跑的意愿。

由此可见,大声喊叫并不是张某逃跑的原因,逃跑显然是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最后,张某死亡的危害结果的产生是其自主选择的后果。张某听到大声喊叫选择逃跑,并非因为被告三人开设的赌场违法,而是企图逃避公安机关的追究其赌博的违法行为。张某选择逃跑是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在听到望风人员大声喊叫后,参与赌博的多人选择原地等待,也有选择跑到五楼的。

在走上五楼的走廊的时候,只有张某踏上空调、围栏。

由此,是否离开赌场、走到五楼,踏上空调和围栏,均为张某个人选择,并非受到胁迫。张某如何从五楼坠落,现场没有证据显示。但是,张某离开赌场,踏上围栏,是张某的自主行为。张某踏上空调和围栏的危险行为,并不是望风人员的大声喊叫所致,而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个人选择。

综合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到张某的死亡与三被告开设赌场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存在因过错而导致张某的死亡的情况。因此,要求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

方弘:这也让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城管来了”。城管执法无处不在,一旦发现城管来了,小摊小贩就会有人大声喊,“城管来了”。这个时候,很多小摊小贩就会仓皇而逃。而在跑的过程当中,就会发生人摔跤受伤,或者售卖的东西掉了等各种损失。其实,通过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由于逃避城管执法而造成的损失,不该有大声喊“城管来了”的人来承担。

李文谦律师:和本案是一样的行为。因为作为经营者的小商小贩如果因为城管来了而导致他们逃离,说明他们在经营方面可能会有一些证照的缺失或者是有违法的行为。所以,他们在听到“城管来了”才会逃跑。因此而造成的一些损害,呼喊的人或者说城管并不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方弘:当然我们说的前提是城管依法执法,如果说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的情况就是例外啦。

李文谦律师:当然如果说城管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去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这可能是两个法律关系。而且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方弘:可能大家还会有一个疑问,就是毕竟张某的死亡是因为在赌场参与赌博发生的,多多少少赌场是否也应该承担一点补偿责任呢?

李文谦律师: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解读,我认为开设赌场的三个人不该对张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补偿责任。当然,从这人情的角度考虑就不属于法律规范的范畴了。

方弘: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坠楼受伤死亡与其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相关。其死亡虽然令人惋惜,但其逃避执法的行为不能得到鼓励和支持。张某明知公安机关执法,仍采取激烈的方式逃避,不但增加了执法的难度,还增加了自身的危险。

本案中不能适用公平原则或其他民事原则酌情给予原告补偿,避免给违法犯罪分子传达错误的信息,使其错误认为逃避执法可获得补偿。

为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比较经典的判决,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李文谦律师:法院的判决我个人比较赞同。这份判决也传递的信息也比较准确。虽然咱们国家不是判例法国家,这个判决不见得在任何情况下都会被采纳。但是,它毕竟是国家公权力部门作出的有效的法律文书。它所表达的意思、所要传递的思想必须是正面的,有法可依的。

我觉得这个判决在事实和法律的认定上都不存在任何问题。其裁判的结果对社会和一些违法犯罪分子都会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所以,我认为这个判决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经典判决。

方弘:这个事情其实也提醒大家违法犯罪的事情就不要做了。如果做了,就会产生两方面的后果,一方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总有一天你会受到法律惩罚。另外一方面,如果你选择逃脱法律制裁,那么你在逃避处罚的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不可控的风险。

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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