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海外买家?谁需付附加印花税?(附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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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澳大利亚,每一块不同的经济领域或地域(全国或州)的经济活动,都有不同的法规来规范和管理,对外国人的定义也有着不同的界定。平时大家口中的永久居民,其实只是移民法界定的获得永久居民签证的人士,与其他法律规定的澳洲常住居民或外国人并没有直接联系。
大家对此概念一定要非常清楚,时时铭记于心。特别是对于已经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来说,在从事各种不同的经济活动时(比如投资实体,购房等),必须明确理解将要从事的经济活动领域里的相关法律对于“外国人”的界定和针对“外国人”的特殊规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并及早做好筹划和准备。本片文章内容主要针对个人,至于公司和其他经济实体,情况更为复杂,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请在判定之前咨询您的律师或者会计师。
维多利亚州于2015年7月1日开始率先对外国人开始征收3%的附加印花税,并于2016年7月1日开始将税率增加至7%。如此大手笔,引来了澳大利亚第一大州新南威尔士州和第三大州的阳光之州昆士兰州的效仿。分别在2016年的州预算案中推出了类似的附加印花税,新洲从2016年6月21日开始征收4%的外国人附加印花税,昆士兰州将于201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3%的外国人附加印花税。由于购房印花税是州政府地方税,所以对于“外国人”的界定,每个州又有不同的解读,更加增加了其复杂性。让我们来分别看一下澳洲的三大州对此不同的定义。
维多利亚州地税局(Victoria State Revenue Office) 对于外国人的定义相对简单和直接,根据它们的官网,外国自然人的定义是“不是澳大利亚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或者不是持有444签证的新西兰公民“。(You are a foreign purchaser if you are not: A citizen or permanent resident of Australia,Or a New Zealand citizen with a Special Category Visa (Subclass 444) 反过来简单说,只要您是永久居民或者澳洲公民,您就不是外国人,您就可以不需要支付7%的附加印花税。
根据新南威尔士州地税局(NSW Office of State Revenue)最新颁布的附加印花税问答,针对个人,外国人的定义是“一个不是澳洲常住居民的个人”(“an individual not ordinarily resident inAustralia”)。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常住居民(ordinary resident) 呢?新洲地税局又进一步界定为“在买房或者最近离开澳洲之前的12个月居住超过200天或200天以上的个人同时将来也能够不受限制的在澳洲居住”。
所以现在的答案基本清晰了,如果您在澳大利亚想不被当成外国人多交4%的附加印花税,那么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昆士兰州地税局 (Queensland Office of State Revenue )对外国购房人的界定与维多利亚州相近,针对自然人来说,如果您不是澳洲公民或者澳洲永久居民签证的持有者,就会被认定为外国人。相反,只要您是澳洲公民或者持有澳洲永久居民签证,您就不是外国人并且不需要支付附加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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