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能源公司30万t/a加氢用原料油清洁生产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 二次 公示材料
我公司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汇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万t/a加氢用原料油清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正在编制中,按照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河南汇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2000万元建设30万t/a加氢用原料油清洁生产项目,项目位于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宝山路,项目占地25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年处理15万吨废矿物油生产装置,主要采用预处理蒸馏催化裂解工艺;(2)年处理25万吨/年中温煤焦油生产装置,主要采用预处理加蒸馏工艺;(3)年处理8万吨/年废油脂、地沟油、陈化油、植物油,采用碱催化合成加精制工艺;(4)年生产2000吨有机助硫剂生产装置,采用硫磺与异丁烯一步法合成工艺,以及相关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加氢用原料油、型焦用原料、沥青、燃料油、混合芳烃、脂类燃料油、有机助硫剂,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要求,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已在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备案(备案文号:2018-410653-26-03-00104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
(1)废气:主要包括:各生产装置加热炉燃烧废气及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各装置产生的不凝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罐区、装卸区产生的废气等。
(2)废水: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油脂处理装置产生的含油废水、煤焦油处理装置含酚含油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生活污水等。
(3)固废:主要包括废催化剂、罐底泥渣、含油污泥、生活垃圾等。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是各类泵、压缩机、风机类等。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单位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各装置产生的不凝气进入加热炉燃烧,各生产装置加热炉燃烧废气及导热油炉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碱液吸收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罐区、装卸区分别配套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国家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含油类废水先采用隔油沉淀-浮油吸收-气浮工艺预处理,含焦油废水采用脱酚脱氨、隔油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再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化单元处理,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废水经总排口排至宝山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水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及宝山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的要求。经宝山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催化剂、罐底泥渣、含油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催化剂、罐底泥渣、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收集进行处理。工程固废能够做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减震基础、隔声等措施,工程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料为煤焦油、废矿物油、甲醇、脂类燃料油、燃料油等,已构成重大危险源,评价等级为一级,在认真落实项目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项目事故风险可降至最低限度,评价认为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工艺方案成熟可靠,总图布置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项目在运行中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企业周围群众可以到河南汇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查阅期限为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8日。如果您有何宝贵建议,可以直接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总,联系电话:0392-6813178,邮箱: huixinny@163.com
评价单位联系人:张工,电话:0371-67712661 ,邮箱:37710291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有: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关心项目的专家、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包括:
①您对该项目建设所选厂址是否同意,不同意请给出合理理由;
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③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④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并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本次项目将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8日。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