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不服终审判决,申请再审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对于有一下几种情况之一的: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

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十三种情形之一,如果不符合下面的条件之一,法院经审查,一般不会立案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申请再审到哪一级法院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实务中,双方均为公民的民事案件的二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因案件较多,基本不予受理,还是到原审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为单位的案件,可以到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四、申请再审,应提交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再审申请书5-7份。

2、一审判决书复印件,5-7份,并加盖一审法院“与原件无异”核对章,由原主审法官签字,一审判决书的双方当事人送达回证复印件并加盖承办法庭的公章;

3、一审判决书复印件,5-7份,并加盖二审法院“与原件无异”核对章,由原主审法官签字,二审判决书的双方当事人送达回证复印件并加盖承办法庭的公章。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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