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判:对实际施工量有争议而无法举证的,法院可依施工图纸的鉴定结果裁判 2024-04-10 20:27:29 裁判要点对实际施工量存有争议而当事人无法举证证明的,人民法院依施工图纸的鉴定结果予以裁判。图纸等资料是双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图纸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属于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范围,鉴定造价中包含了该39项,施工成果客观存在,以上足以认定该39项属于水木清华公司的施工范围。博爱县供电公司不能证明项目为案外人施工,二审判决未予支持其该项主张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391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博爱县供电公司(原国网河南博爱县供电公司、博爱县电业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博爱县鸿昌街道办事处中山路(东段)398号。负责人:甄培庆,该公司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娄杰,男,该公司工作人员。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河南水木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郑州东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9号。法定代表人:陈书利,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付志勇,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航,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博爱县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博爱县供电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河南水木清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清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豫民终6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博爱县供电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一审、二审未查明水木清华公司未完工程的范围和工程量,将依据图纸评估得出的工程量认定为水木清华公司的实际工程量并以此计算应付工程款,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在水木清华公司提前撤场后,博爱县供电公司已指示相关方与第三方就剩余未完工程另行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实际完成,且博爱县供电公司已经向第三方支付了该部分工程款,该部分工程款应当予以扣除。(二)博爱县供电公司二审期间提供了第三方施工的合同、签证单、施工及监理日志等证据,以证明水木清华公司施工图纸范围内存在未完工程且该未完工程已经由第三方施工。二审判决仅以鉴定机构回函认定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均为水木清华公司施工错误。博爱县供电公司委托河南裕达永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未完工程进行了审核统计,确定剩余未完工程造价为7831848.69元。如果认定水木清华公司是未完工程的施工人,举证责任应转移至水木清华公司,其应该进一步举证证明,而不是仅仅依据图纸造价就认定为其实际施工造价。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十一项规定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再审审查重点是:二审判决是否未将未完工程从工程鉴定总造价中扣除,造成认定博爱县供电公司应付工程款总额错误。第一,关于一审、二审判决对于水木清华公司实际施工的工程项目的认定是否错误的问题。一审法院依据水木清华公司申请,委托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水木清华公司完工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水木清华公司实际施工博爱县光明苑小区一、三标段可确定项目造价为50341022.11元,另有51个项目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其中争议是否为水木清华公司实际施工工程项目44项、争议应否为水木清华公司取费的项目7项。在有争议的44个是否为水木清华公司实际施工的项目中,所有博爱县供电公司无异议的图纸(工程设计联系单、现场签证)、监理公司盖章的图纸(工程设计联系单、现场签证)、博爱县供电公司盖章的图纸(工程设计联系单、现场签证)、博爱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图纸(工程设计联系单、现场签证)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共计39项(其中基坑护坡工程图纸上博爱县电力公司没有签名、盖章,但能够被有监理公司公章确认的现场签证单所印证)。另外5项(争议项目26、40、31、24、38项)的工程联系设计单涉及降水工程、地下储藏室工程、博爱县电业局综合楼门厅改造工程以及土方外运,该5项没有合同约定,图纸博爱县供电公司不认可。其中降水工程和土方外运项目,一审、二审判决未予支持;地下储藏室工程以及门厅、连廊改造工程,因水木清华公司提交了有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施工现场签证单》和有监理人员签名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的《情况说明》,二审判决对此项造价689971.68元(门厅改造363246.09元+门厅签证218312.32元+地下储藏室108413.27元)予以支持。本院认为,关于上述39个争议项目,鉴定机构根据图纸以及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作联系单等资料并到施工现场勘查测量,出具案涉造价意见书。图纸等资料是双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图纸上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属于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范围,鉴定造价中包含了该39项,施工成果客观存在,以上足以认定该39项属于水木清华公司的施工范围。博爱县供电公司不能证明项目为案外人施工,二审判决未予支持其该项主张并无不当。第二,博爱县供电公司申请再审主张,其二审中已经提供博爱县光明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博爱县建筑安装公司作为乙方签订的《房屋土建和安装工程修缮及剩余工程施工合同》、博爱县供电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河南裕达永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等大量证据,用以证明光明苑小区一、三标段土建和安装工程修缮和剩余工程由博爱县建筑安装公司施工。但以上证据不能证明水木清华公司在施工图纸范围内存在未完工程。故博爱县供电公司关于未完工工程价款包含在鉴定造价中,并要求从鉴定总造价中扣除未完工工程价款的主张缺乏依据。第三,博爱县供电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一项主张二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但并未明确二审判决遗漏何项诉讼请求,故其该项主张亦不能成立。综上,博爱县供电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十一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博爱县供电公司的再审申请。审判长 张淑芳审判员 李敬阳审判员 吴凯敏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书记员 张静思 赞 (0) 相关推荐 工程初步设计出来后,就可以招投标了吗 施工图纸(蓝图)还没有出来 可以吗 工程初步设计出来后,就可以招投标了吗 施工图纸(蓝图)还没有出来 可以吗? 不可以的,一般操做程序是:先由设计院出施工图,经过审计,然后进行施工招标,而且需要提供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因为施工图纸是投标单 ... 市政道路之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以及最新的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规范.规程及标准(规程):<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6<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 最高法院法官: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责任如何认定?(附:逾期交房/办证裁判依据及案例合辑) 按:开发商的交房义务实际上是由书面通知义务.交付房屋的注意义务及交付.提示必要文件资料的附随义务组合构成的义务群.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转移占有"视为交 ... 增加诉讼标的额,法院可一并处理——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座谈会会议纪要(2020年12月2... 甘肃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 座谈会会议纪要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 精神,2020年 ... 最高法院:挂靠关系中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不同裁判观点 最高法院:挂靠关系中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不同裁判观点 土地权属争议先由政府部门处理 法院不予受理 (来源:天津高法) 中国法院网讯(周丽君)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由政府部门处理,对政府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而当政府部门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已清楚 ... 案例|梦百合(上市公司,603313)因美国公司股东争议,一审被美国法院判决20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这是为何? 看点:梦百合(上市公司,603313)因美国公司股东争议,一审被美国法院判决20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这是为何? 梦百合(上市公司,603313)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告里披露其控股 ... 公司诉讼丨对公司住所地存在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3天前 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与其他商业主体的交易行为,又涉及内部利润分配.合并.分立等组织行为,相关行为可能引发不同的纠纷.与公司有关纠纷的依法.妥 ... 公司诉讼知多少丨对公司住所地存在争议,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既涉及与其他商业主体的交易行为,又涉及内部利润分配.合并.分立等组织行为,相关行为可能引发不同的纠纷.与公司有关纠纷的依法.妥善.高效 ... 最高法院:在信托计划中,差额补足协议是一般保证还是债务加入,应当如何认定?(附详细民事裁判规则)|民... 民商事裁判规则 1125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原创声明 今日推送文章,为文章作者授权本公众号首发原创文章,转载请在公众号醒目位置注明作者及出处.我们将不断创新文章内容,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民商事实务干货. ... 最高法院:口头约定利息是否等同于利息约定不明?主张利息能否获得支持?(附典型案例)|民商事裁判规则 我们对夸夸其谈毫无兴趣,只专注"有用"的实务分享 新书推荐 中国法制出版社刚出版新书<公司印章疑难案例裁判规则解读><公司法裁判规则解读><公司诉讼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