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长期工作回国后又返回德国,时间要从头算起吗

✎网友提问:

如题,LZ德国大学本硕毕业,在德国工作两年,在即将拿到长居的时候决定辞职长期回国工作。一直觉得自己不属于德国,思乡心切,学习工作过了见识过了。无怨无悔,还是希望早点回去陪陪爸妈。始终要回国,晚回不如早回。想着既然要回国,再为了保留长居交着昂贵的保险保留着地址,每年回来踩一脚,还冒着被查的风险,实在是不值得。于是决定暂时放弃长居。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有朝一日,lz后悔了想回德国,能直接拿到长居么? (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身边很多回去又回来的朋友,未来的想法不敢确定,怕自己也有这么一天)因为现在条件也满足了,德国大学毕业,24个月养老保险。如果回国后从新回来,还需要再上一次学吗?一切都要重头计算吗?请有经验或有类似经历的朋友指点一下,谢谢。。

不能 要重新算。

您的重新算是指什么?我要重新读一遍大学?还是说我再来只需要满足交够两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了。

再来只需要满足交够两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了。

规定是我交够24个月的养老保险,我回国后不退这24个月的养老金,我回来以后amt还是有保留纪录的啊。还需要再重新交够24个月么?

我觉得不对,按你这个理论的话,长居就变永居了,没有6个月的限制了,反正随时可以重新申请,毕竟条件还满足。但事实上不是这样, 所以你这个理论不成立。个人观点。

不成立。24个月只是最重要的一个条件,还有一些边缘条件也要满足。总之就是回国之后再来就要重新算24个月。

那再回来的话难道要重新上学,重新交养老保险。以前的学历也作废么。

工作没问题,毕竟如果再回来的话也就不打算回国了。关键是学历不会作废吧。就怕要重新上一遍学。

你必须在申请长居时拥有Aufenthaltstitel nach den §§ 18, 18a, 19a oder § 21 seit 2 Jahre,你如果满2年,但是回国了,那么就不是seit 2 Jahre haben, 而是gehabt. 回国之后并不容易再出来,没想象的那么简单。

§ 18b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für Absolventen deutscher Hochschulen

Einem Ausländer, der sein Studium an einer staatlichen oder staatlich anerkannten Hochschule oder vergleichbaren Aus-

bildungseinrichtung im Bundesgebiet erfolgreich abgeschlossen hat, wird eine Niederlassungserlaubnis erteilt, wenn

1.

er seit zwei Jahren einen Aufenthaltstitel nach den §§ 18, 18a, 19a oder § 21 besitzt,

2.

er einen seinem Abschluss angemessenen Arbeitsplatz innehat,

3.

er mindestens 24 Monate Pflichtbeiträge oder freiwillige Beiträge zur gesetzlichen Rentenversicherung geleistet hat

oder Aufwendungen für einen Anspruch auf vergleichbare Leistungen einer Versicherungs- oder Versorgungseinrich-

tung oder eines Versicherungsunternehmens nachweist und

4.

die Voraussetzungen des § 9 Absatz 2 Satz 1 Nummer 2 und 4 bis 9 vorliegen; § 9 Absatz 2 Satz 2 bis 6 gilt entspre-

chend

根据第一条seit 2 Jahre,这个应该是和工作没有关系的就是要seit 2 Jahre。 那第三条。养老保险这个事情,我现在已经交够了。amt都有记录的。这个条款了没有说seit 2 Jahre 的限制。那么可不可以说就是我只要再重新回来待个两年就可以又拿到长居了。当然了,如果再回来那肯定也不会没有工作回来啊。至于其它的条款,都是满足的。

你第一条不满足就不行啊,你再来德国怎么取得2年以上的居留呢?大概率来说,还是要来工作啊。所以你还是要来工作2年,然后再拿长居。

好像也不是完全重新来。重新来德国后,前面的时间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算。好像是(以前在德国的时间-(离开德国的时间/2))

不是很确定。话说2年也不长。

建议楼主去看一下法条,很容易理解。德国大学毕业拿绿卡的条件,24个月养老保险,在德国呆2年等等。回国签证中断,重新回德国,要2年以后才可以申请绿卡。

学历承认,但必须重新工作两年

法律你离开德国超过半年,你任何的记录都作废归零,再来德国一切要重新开始算,所以说,长期回国要abmelden

1.签证问题 :

你不ab,就算你一直保留个地址(这种情况很难,除非比如你有亲戚在这里,一直挂在他们地址上),那你要保证每半年回德国一次,或者至少要保证你每次签证到期的时候回来延签,不然你的签证就作废了(18 延签要有工作合同的,不然你回来也白费),如果不延签的话,等你比如5年以后再来德国,去外管局办理长居的时候,签证官会检查你当前的签证,会发现你是新签证,而之前2年没有签证记录!更不是法律要求的18或者18b签证!马上知道你回国超过半年!不会给你长居!

2.两年工作问题

仔细看法律条款,seit的意思是,在你提出申请长居的时刻,之前两年内一直在德国工作,所以说你5年前在德国工作的两年缴的养老保险什么的,根本不算的!

总之学历承认,再回德国想拿长居,一定要重新工作两年!

楼主是没懂seit 2 Jahren里的seit是什么意思吗 还是怎么?感觉一直在钻牛角尖。当前时间-2年 直到 当前时间 这整个时间段。就是你比如你18年4月想办长居那就需要你16年4月到18年4月这个时间段里都持有按18条19条等等签发的居留,你要是今年回国了,19年4月回来想办长居,那就需要你17年4月至19年4月整个时间段都持有按照那几条颁发的居留。期间你都回国了你觉得你满足seit 2 jahren的条件吗???回来工作各两年就能申了。谁没事作废你学历啊,除非你论文是抄的然后被发现了什么的。。。。

哈哈哈哈哈哈。你好有耐心写这么多。没有没有,外管局给我的拿长居的termin已经下来了。本来还在纠结要不要保留长居,但是自己也仔细读了条款和问了很多朋友觉得拿了回去也是作废。辞职了没事做,闲来无事看看有什么机会给以后回来留条后路嘛。毕竟这么多年在这里不能浪费。

其实也不一定那么咬文嚼字,我申请长居的时候,如果真的往前算两年,我不是两年都在工作,两年里之间有工作变动,闲置了半年时间,要算上两年之前的半年,我才够24个月,但签证官没有任何异议,直接批了所以看签证官,不同的外管局签证官松紧不同,要求也不同,对法律的理解也不一样!不管你是拿普通签证,还是拿长居,法律规定都不允许离开德国超过180天,否则就意味着所有记录和证件失效,一切清零,回德国需要重新申请签证,一切从头开始算。当然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可能没有问题。

我刚去外事局问了。他们说如果我现在回国。再回来的话一切作废。之前的学历也不算。要从事相关工作60个月而不是毕业生的24个月。因为这24个月是指在德国毕业直接就工作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而已她这么说而已。有成功回来两年内拿到的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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