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面有了私生子怎么办?

丈夫有了婚外情,并且和外面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

对于很多家庭,这属于天崩地裂的事情,但这就生活,悲痛过后,还是需要积极去面对。

那么作为原配应该怎么办?

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不接受,要么接受。

如果不接受,可以选择和丈夫离婚,并索要损害赔偿。按照我国法律,一方在婚内有出轨或者重婚等行为,属于婚内重大过错,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索要损害赔偿,包括身体上的赔偿和精神上的赔偿。

另外,如果丈夫有重婚行为,可以以重婚罪起诉丈夫。

如果原配愿意接受,决定不离婚,那就没必要起诉,和丈夫好好往下过就是。但是,千错万错终究都是大人的错,孩子没有错,既然接受了这件事,就需要对外面的孩子做一下安置。

安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外面养,一种是在家里养。

如果外面的女人要亲自抚养这个孩子,那就是外面养。

作为孩子的生父,因为不是亲自抚养的一方,就需要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到十八周岁为止。当然,无论抚养费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这些支出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点作为原配需要知晓,既然要接受这件事,也必须接受这些费用的付出。

如果外面女人不想抚养这个孩子,那就是家里养。

那就可以把孩子带进家,当成自己亲生孩子一样的抚养长大。

只要决定抚养,就要从道义上尊重和善待这个外来的孩子。心里可以没有爱,但是不能去伤害。如果心里还是过不去,就把这个孩子当做自己领养的孩子就可以,让他跟自己亲生的孩子一起成长,并且要教育自己亲生的孩子,要爱护外来的弟弟妹妹,不要对弟弟妹妹有歧视。如果大家愿意一起隐瞒孩子的身世,那就最好不过。最终善意的谎言可能收获一个感恩的儿子或者女儿,得到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最后,赵律师提醒三点。

第一点,涉及到私生子和婚外情的解决方案,三方一定要订立协议,签字捺印,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点,涉及到私生子必然涉及赔偿,单纯只是耍嘴皮子,妄想一毛不拔的解决问题,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现代社会,养育孩子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作为生父不可能逃避法律责任。

第三点,我国是法治国家,从社会上领养孩子必须去民政局办理正规送养领养手续,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且领养条件非常严格,领养成本也绝不会低。而家庭私生子因为存在血缘关系,所以不需要走领养通道,只要三方达成协议,就可以直接把外面孩子的户口上到家里来,在家里合法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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