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课堂可以不叫‘生命课堂’吗?”
听完课后与任课教师交流,她弱弱地问我:“我的课堂可以不叫‘生命课堂’吗?”我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旁边的人就反问道:“为什么?”她也一愣,正准备回答,我赶忙说道:“当然可以!无条件的可以!并且我很赞成。”她长出一口气,如释重负的样子。而我的心里不禁生出些许内疚。
课堂是师生“生命互动”而成的“生命共同体”,凝结着师生的智慧和劳动,就像是师生所共同养育的、有生命的孩子,命名权怎么能被剥夺呢?做什么样的教育、创造什么样的课堂,是师生的自主选择,是在合乎教育规律、社会道义、国家政策前提下的师生的自由选择,是不可剥夺的权利。
也许我们是出于好心,期望通过某种方式而实现更好的教育,但如果因此而冒犯了师生的自主权和选择权,那就是好心办了坏事。教育立足于人的发展,实现生命的尊严和价值,必须要遵循生命的规律。所以,教育变革只能由内而外的发生,就像生命的发育一样。我需要告诉教师做什么样的教育,但不能强迫教师做他们并不认同的教育,更重要的是深化他们对教育的理解和热爱,激发他们的智慧和创造,支持他们追求自己理想的教育。
内疚之余我也感到非常欣慰,因为听到了说“不”的声音。这是生命意识的觉醒,是主体意识苏醒后冒出的嫩芽、发出的拔节的声音,带着弥足珍贵的、令人感动的生命的颜色。从这个“不”,我看到了“生命课堂”的影响和效果。“生命课堂”从来没想造就一批忠实的粉丝或追随者,唤醒被压抑或被扭曲的生命意识,唤起一群热爱生命的人,共同追求生命的尊严和价值——这是“生命课堂”存在和努力的唯一目的——“但开风气不为师”。
对标签说不,意味着教师开始了对本质的探索,深入教育教学的内部思考核心问题,不再迷恋那些花里胡哨的形式和名称——这是极大的进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从“不”绽放的生命的嫩芽,如果得到保护和培植的话,终将长成一株生命之树,开出生命之花。“生命课堂”再好,一枝独秀不是春,让所有的生命绽放,百花齐放春满园。
尊重教师说“不”的权利,激发教师说“不”的勇气,其背后则是引导教师承担教育的责任。权利与责任相辅相成的关系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但不容回避的是在有些时候我们更加强调责任,因而忽视一条几乎可以认定为真理的规律:有多少权利就承担多少责任。要想让教师承担起“教”的责任,那就必须要赋予他“教”的权利。我们不能否认确实存在一些责任心不强的教师,但也不能否认还有一些教师是因为权利被剥夺而导致责任意识淡漠。“你让我做‘生命课堂’,我就只能做‘生命课堂’,做的结果如何我就不管了,反正我按你的要求做了。不是我的选择,为啥让我负责!”——有些教师存在这样的心理。因此,鼓励教师说“不”,并非引导教师逃避责任,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激励教师承担责任。
“生命课堂”期望听到来自一线的更多的说“不”的声音,希望在对话和碰撞中激发更多教师的主体意识和生命意识,期待每个生命的苏醒、绽放,百花齐放春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