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人花鸟、山水画作品选(上)

 
       内容提要:陈树人(1884年-1948年)原名政,名韵,又名哲,别号“葭外渔子”,以字行。别署猛进,晚号安定老人。广东番禺化龙镇人,与高剑父、高奇峰并称为“二高一陈”,同为岭南画派的创始人。广东政治活动家、岭南画派创始人之一。自幼喜爱美术,师事著名岭南画派大师居廉。后在香港的《广东日报》、《有所谓报》、《时事画报》任主笔,其作品和中兴会办的《中国日报》共同宣传革命,反对康、梁的君主立宪。曾在广东优级师范学校、广东高等师范学校任教。
       1922年在香港策划讨伐陈炯明。次年参与国民党改组工作,拥护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政策。1924年任国民党中央工人部部长、广州国民政府秘书长、广东省代省长等职。 1928年后历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国民政府中央侨委会委员长、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长等职。
       1947年辞职,定居广州,专心画艺,与高剑父、高奇峰同为岭南画派三杰。其画风清新、恬淡、空灵,独树一帜。1948年10月4日,陈树人因胃溃疡不治,在广州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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