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西 · 教育随想】家长,如果你管不了孩子,自有法律正等待着他!

近年来,我国多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震惊社会——

2020年4月18日,安徽宣城警方发布通告,此前报警走失的10岁的女孩杨某婷已经不幸被侵害遇难,而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件的幕后真凶竟然是一名只有13岁的男孩。据多位村民证实了解,男孩与遇害女孩是属于堂兄妹关系。

2019年1月15日,湖南涟源市一12岁小学男生因为和同学起矛盾发生争执,被13岁的同学连捅三刀伤重不治身亡。

2019年10月25日,辽宁大连,一13岁的男孩将10岁的女童骗至家中,欲对被害人实施侵害,遭到拒绝后,便对受害人开始殴打,随后又掐受害人的脖子,当发现其没有抵抗的时候,又用刀刺了受害人五六次,在发现受害人死亡后便将其丢到花坛中。

轰动一时的北京“四少年绑架杀人案”,4名不到17岁的少年因为没钱去上网,便想到绑架要赎金。其中一人提议到:“我们可以做个大案,反正都不到18岁,法律不能判死刑”。决定绑架一名有钱的同学要求赎金,他们将被害人骗至一偏远地方后,由于和被害人认识,担心警察会抓到他们,便在赎金要到之前,将被害人残忍杀害。后来,警察成功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法庭判决上,四名少年在听到他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没有死刑后,四个人竟然相视而笑。

……

如果到网上去搜索,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在过去,一些少年杀人犯往往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或免责,或从轻,因为他们还是未成年人。

现在,这种“法律优惠”终结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将不再是刑事“免责人群”。

我为这个调整叫好!

教育当然是重要的,其重要性就在于,通过教育可以尽可能将犯罪分子降到最低程度。但无论怎么教育,由于种种原因,犯罪分子依然会存在,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古中今外都不例外。当教育无法阻止一些犯罪时,法律便成了有力的武器。如果说,过去我们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相对比较宽容的话,那么,根据已经发生了的社会变化相应地调整法律条款,则堵死了某些未成年犯罪分子的侥幸之路。

说到教育,我认为,学校教育当然非常重要,但无论多么重要,都比不上家庭教育。对此我不曾经专门写过文章论述,在此不再重复。(请点击《学校教育非常重要,但无论多么重要,都只是家庭教育的重要补充》)我想强调的是,学校当然担负着树德立人的使命,但同时,还有系统的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而家庭教育主要或最重要的,则是对孩子的做人教育。现在家庭教育却更多的成了学校“智育”补充,而忽视了孩子的品格教育,这不能不说是近年来犯罪分子越来越低龄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所以,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最低刑责年龄下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其意义就不仅仅是对所有未成年犯罪分子是一个震慑,而且也为所有家庭敲响了警钟——

别以为孩子还小,就可以放纵娇宠,如果你不好好管教,任孩子走向犯罪,自有法律在前面等待着他!

2020年12月26日

—————————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