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潜意识究竟来自哪里
人的潜意识究竟来自哪里
(摘编自《揭秘灵界生命:神秘现象探索》一书第十章)
人们目前对与生命有关的生理学、医学、心理学等问题的研究都假定生理和心理过程都决定于生命体的物理和生物化学过程,这一前提是没问题的。问题在于,我们研究的物理、化学过程仅限于已知的物质和能量,即使是量子生物学也主要是在分子层次上研究生命过程,虽然部分研究涉及了电子和光子的微观层次,但也都限于已知的物质和能量的范围内,这就使一些生命现象无法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还不相信在已知的物质之外还有其他未知的物质和能量的存在,而它们很可能在生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里我们假定,构成生命体的除了已知的物质,还有某种目前我们不清楚、无法测量的物质和能量,我们暂且称之为“灵质”(之所以称之为“灵质”,是因为笔者认为,这种未知物质在生物体死亡之后会从肉体离析出来继续存在,也就是该生命体死后的“灵魂”。对此问题的详细论述见《揭秘灵界生命:神秘现象探索》一书第二章)。这种情况下,对许多生理、心理及医学现象的解释如果能把灵质作为变量之一,那么势必会使其得到更全面、更合理、更深入的理解。
目前心理学领域内有许多现象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一些解释过于牵强,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这其中精神分析理论表现得最为突出。20世纪心理学领域中影响最广泛、最有争议的可能就是精神分析理论的潜意识概念,甚至有的学者将精神分析学派对社会的影响与马克思的理论相提并论。
潜意识(unconscious)概念在精神分析及相关的理论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一些心理学家在研究人类的心理现象(主要是病态心理现象)时发现,似乎有某种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力量在发挥作用,于是提出了潜意识概念,用以对这类现象的解释。最早系统地论述潜意识概念的是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以及他的合作者瑞士心理学家荣格(Carl G. Jung)。
一、弗洛伊德对潜意识的解释
弗洛伊德和荣格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们注意到了潜意识的存在,“精神分析的第一个令人不快的命题是: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至于意识的心理过程则仅仅是整个心灵分离的部分和动作”[1]。
如果把人的心理活动中凡是主体意识之外的各种发挥作用的力量都称之为潜意识,那么无疑潜意识是存在的。然而在笔者看来,他们对潜意识的形成机理的解释却基本上是错误的。弗洛伊德认为潜意识的形成是通过压抑(repression)过程实现的,所谓的压抑,就是人的心灵(自我)对不道德的愿望、引起痛苦的记忆等的排斥,拒绝那些令人不愉快或不道德的思想观念进入意识之内,最终使这些意向被遗忘,进入了潜意识之中。但这些被压抑的思想和欲望并不会安心地在潜意识中沉睡,它们在某些情况下会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对人的思维和行为形成干扰。这些干扰表现为动作失误、梦境及神经症等。按照弗洛伊德的解释,潜意识是与个人的经历密不可分的,潜意识的内容不可能超越一个人既往的生活经历。
弗洛伊德主要从失误动作、梦和神经症三个方面对潜意识加以研究。弗洛伊德认为各种失误(包括口误、笔误、遗忘、遗失物品等)的出现都不是偶然的,是由两种不同的意向共同作用并相互干扰形成的。其中一种意向是被干扰意向,另一个则是干扰意向[2]。如一个人想宣布“现在开会”时,误讲为“现在散会”,这是由于这个人认为这个会议没有意义,内心希望它快点结束。在这个例子里,讲话者的希望尽早散会的意向起到了干扰作用,但这个意向讲话者自己是知道的,即使讲话的瞬间没有意识到,至少稍后想一下是可以知道的,因此实际上并不属于潜意识范畴,而属于意识范畴。一些其他失误,如丢失了别人送的礼物,可能是因为失主讨厌送礼物的人,这种情况下干扰意向实际上也属于意识范畴,而非潜意识,因为失主是否讨厌送礼物的人他心里是很清楚的。
同样,弗洛伊德对遗忘也以潜意识解释,他认为如果一个人忘记归还从别人那里借来的书或钱,那么他内心一定有不愿还书或还债的意图。但实际上人对自己的意图是清楚的,不管他是否愿意公开承认。一个人可以对别人隐瞒自己的意图,却无法对自己隐瞒,把这种意图归入潜意识是不太合适的。还有一种遗忘弗洛伊德也认为与潜意识有关,那就是对引起痛苦的事物的遗忘,这是自我为了避免痛苦而把有关记忆压抑到了潜意识之中。倘若人的潜意识机理真的如此有效,那么对某个人来说越是痛苦的事情应该遗忘得越彻底,然而实际情况显然不是这样的,很多人遭受的严重创伤都是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
但在某些情形中,造成动作失误或遗忘的干扰意向难以在其意识中找到,无论是当事人自己还是其他人都难以发现相关心理意向。对于这种情况,弗洛伊德的解释当然是这种干扰意向来自潜意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解释才比较恰当,这些干扰才真正地来自潜意识,只不过,这种潜意识并非来自他所说的“压抑”。
二、荣格对潜意识的解释
事实上,弗洛伊德曾经的合作者——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对潜意识的解释已经部分地修正了弗洛伊德对潜意识形成机理的错误解释。荣格提出了“集体潜意识”概念(Collective Unconscious,很多时候也被译作“集体无意识”)。荣格认为潜意识不仅仅来自个体自身所经历的压抑,而且还来自人类在以往种族进化过程中积累起来的集体经验,因而称之为集体无意识。人一出生,集体无意识的内容就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了,它给人的思维和行为提供了一套预先形成的模式,荣格称之为“原型”(Archetype)。
荣格之所以提出了“集体潜意识”.的感念,是因为他观察到了一些超出个体自身经历的心理现象,这些现象已经无法用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形成机理加以解释了。荣格讲道:“此外,还有另一类内容,它的起源无从知道,或者无论如何不能把它的来源归结为个人获得物。这些内容有一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它们的神话特征。这些内容似乎并不只属于任何单个心灵或单个人物的模式,而毋宁属于一般人类的模式”[3]。荣格通过研究黑人的梦发现梦中的意象根本不是通过自身经验获得的,他认为这些意象属于一般人类,具有一种集体的性质。
荣格本人就经历过不少通过直觉或幻觉获得了超出自身经验的信息的现象,他在自传中记叙:“在我的生活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这样的事:我突然知道了一件我确实毫无所知的事情。这种知识仿佛像我自己的观念那样来到我的脑海里。我母亲也有这种情形”[4]。荣格同时还明显感到,他头脑中出现的一些思想和梦境中的意向并非出于他自己,而是由某种外部力量强加给他的:“关于上帝及大教堂的想法并不是我的发明,在我三岁时所作的那个梦就更是这样了。一个比我的意志更加强大的意志把这二者强加到了我的头上”[5]。“我身上存在某种东西,它会说些我并不知道和并不想说的事,说些甚至可以是反对我的东西”[6]。
由于种种奇特的经历和体验,荣格本人其实是相信人死后有灵魂存在的。“有一个幻象不断去而复返,目前有某种东西死去了,但同时他又仍然活着。比如说,尸体放进了焚化炉,但然后却发现他仍然是活人。这些幻象进入到头脑中并同时转变成梦的形式”[7]。这种体验在荣格看来无疑是集体潜意识给他的关于人死后生命仍然会延续的启发。他对一些有关鬼魂的报道观点是:“我自己也不敢肯定这些报道的绝对可靠性,但是说到底,何以就不应该有鬼魂呢?我们怎么竟会知道某某事是‘不可能’的呢?”[8]
只是荣格对于“灵魂”的存在形式,根本没有考虑它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和能量构成的具有和生命体类似结构的系统,他认为灵魂的本质就是集体潜意识。例如荣格对他自己亲身经历过的闹鬼现象的解释是:“它是一个潜意识的世界,其怪僻的气氛,我认识到它是一种原型的引导力量。它到处走动,它是在空中飞着的”[9]。在荣格看来,灵魂是一种纯粹的精神形态,超越物质和时空之上。他认为“如果我们假定生命‘在那里’继续存在,那么,除了精神的存在之外,我们不能设想其他形式的存在,因为精神的生命不需要空间与时间……,因此,精神就可能是来世或者死者之国所在的那种存在”[10]。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过(见第一章),任何一个系统的功能都必然依赖于系统的结构,而结构是物质的属性,是物质的分布和相互关系上的特性。而荣格所说的集体潜意识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如让人产生直觉和幻觉,强加给人某种观念,形成梦境,预知将要发生的事件等。如果说这些功能可以不依赖于任何结构而存在,那是不可想象的,是超逻辑的,也是无法纳入科学研究范畴的。事实上,这些功能,正是“灵体”(由灵质构成的生命体)所具有的功能,也正是由灵体来执行的,而灵体是有物质和能量基础的,而非纯粹的精神存在。
尽管如此,荣格还是伟大的。荣格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发现并提出了超越个体意识之外的集体潜意识概念,他以科学家的严肃态度承认不依赖于个体的现世肉体而独立存在的精神现象,而不是像很多人那样拒绝承认自己无法理解的事实,这是需要勇气的。荣格较之弗洛伊德的进步也是明显的,他已经认识到要在一个人的今生的个人经历之外去寻找心理现象的原因。
三、对潜意识的重新解释
如果我们承认“灵体”的存在,那么对潜意识的来源的解释就非常简单:潜意识主要是来自灵体的对人的意识和行为的干扰。由于灵质具有高度的穿透性(见第二章),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进入人的大脑影响人的思维,这种影响在人清醒的情况下可以表现为直觉、动作失误等,在睡眠的情况下则表现为梦境,严重并且长期持续的时候则可表现为神经症。由于灵界(众多灵体)的信息是极其庞大、极其丰富的,因而潜意识所表现出来的内容的丰富程度远远超出个体的意识的范围。弗洛伊德等心理学家也注意到了潜意识的这个特点,因而他们将潜意识比做冰山的水下部分,其容量远远大于意识的容量。事实上,相对于个体以有限的经验为基础的意识和记忆量,灵界的信息量几乎可以视作是无限大的。由于潜意识是来自个体之外的灵界,因此称之为“外意识”或者“外侵意识”似乎更为恰当。
潜意识的另一个来源是前世的意识的延续和残留,如果我们承认灵魂转世的事实存在(详见第六章),那么灵魂中所保留的记忆及个性特征等必定在新的生命体中有所表现,成为影响一个人的心理活动的重要力量之一。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这一来源的“潜意识”又可以称为“延续意识”或“残留意识”。按照这种观点,一些精神症状可以得到较之精神分析理论更好的解释。例如对于恐惧症(phobias),精神分析理论的解释是,如果一个人对某种事物总是产生莫名其妙的恐惧,那么这个人必定在他童年中经历了与该事物有关的创伤性的痛苦经历,为了逃避这种痛苦,这些经历进入了他的潜意识而在意识中被他遗忘了。一旦现实中遇到这个事物,那么潜意识就会发挥作用,使他产生莫名其妙的恐惧。然而,史蒂文森等人的研究却发现,一些患有恐惧症的儿童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并没有经历过与他恐惧的事物有关的任何创伤性经历,精神分析理论对此是无能为力的。但史蒂文森却发现儿童所恐惧的事物与他的前世的经历密切相关[11],前面讲到的凯利对水和飞机机舱的恐惧症以及凯瑟琳的某些焦虑症也被证实与他们的前世的经历有关(详见第六章),是他们在前世的生活中经历了与该事物有关的痛苦经历,而这种痛苦记忆的残留使他们在今生产生对它的恐惧和焦虑。显然,用前世的记忆和精神创伤的延续来解释儿童和成人的某些恐惧症要比用精神分析的潜意识解释更加合理。
对于来自潜意识干扰形成的失误,我们同样可以用来自灵体的干扰加以解释。一些被干扰的人自己确实不知道的干扰意向实际上是来自灵界的,而不是来自自身的潜意识。来自灵界的干扰完全可以造成讲话的口误,也可以转移人的注意力造成遗忘或物品的遗失。弗洛伊德还列举了一些事例,说明某些失误具有预兆未来的作用,如一个结婚不久刚度蜜月回来的人和她妹妹上街,她看见不远处有一个人,便向她妹妹说那是某某先生(另外一个人),但实际上那个人就是她丈夫,几年后他们离婚了[12]。弗洛伊德认为这当然是出于潜意识,在这个女子的潜意识当中存在着排斥她丈夫的意向,而她可能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这个意向,所以是来自潜意识的。如果我们用灵体的干扰来解释这种预兆性的失误则更容易理解。因为如果某个力量较强的灵体想破坏他们的婚姻(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自然可以制造出许多失误,早晚会使他们的婚姻破裂,因而这种失误的预兆作用也就不奇怪了。
弗洛伊德和荣格之所以提出潜意识和集体潜意识的概念,是因为他们在心理治疗实践中真切地体会到了有某种来自个体意识之外的力量在影响或干扰着患者的心理活动(如表现为失误动作、强迫症等[13]),为了解释这种力量,他们提出了潜意识概念。而对于这些现象,我们则可以用“外意识”或“延续意识”作出解释。
那么,相比之下,哪种解释更为合理呢?首先,从科学哲学角度来看,弗洛伊德和荣格对潜意识的解释是不具备可证伪性的,也就是无法检验的[14];而“外意识”的解释从理论上说是具有可证伪性的,是有可能加以检验的,尽管目前不具备加以检验的技术条件。但一旦物理学证实了这种物质和能量的存在,搞清楚了它的性质,并掌握了探测手段,那么对其加以检验就不难了。其次,“外意识”及“延续意识”对心理现象具有更强的解释力,可以很好地解释一些精神分析理论无法解释的心理现象(如上述的儿童恐惧症以及大量“超心理学”现象等)。第三,较之“潜意识”的解释,“外意识”或“延续意识”的解释更为简单、直接,它不需要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形成的压抑和遗忘过程,也不需要荣格的种族进化过程中的经验的积累和遗传。因此,按照科学的简单性原则,我们有理由认为“外意识”和“延续意识”的解释更为合理[15]。
注释:
[1] 弗洛伊德,2001,《精神分析引论》,彭舜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0页。
[2] 弗洛伊德,2001,《精神分析引论》,彭舜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52页。
[3] 荣格,1991,《分析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成穷、王作虹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37页。
[4] 荣格,1988,《回忆·梦·思考——荣格自传》,刘国彬、杨德友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90页。
[5] 同上,98页。
[6] 同上,311页。
[7] 同上,292页。
[8] 同上,172页。
[9] 荣格,1988,《回忆·梦·思考——荣格自传》,刘国彬、杨德友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324页。
[10] 同上,517页。
[11] Ian Stevenson, 1987, Children Who Remember Previous Lives:A Question of Reincarnation,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12] 弗洛伊德,2001,《精神分析引论》,彭舜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48页。
[13] 弗洛伊德,1986,《精神分析引论》,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0—11页,202页。
[14] Karl Popper, 1962, 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 The Growth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New York: Basic Books, p.37.
[15] 波普尔认为,理论的简单性的意义在于,一个理论越是简单,可检验程度也就越高,包含的经验内容也更为丰富。参见:Karl Popper, 2002. The Logic of Scientific Discovery.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Classics. p.128.
(来源:新浪博客 生命往来的博客,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b664d7840102yos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