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乘车:图解二战德国公路车辆铁路运输分级制度及标识

原创 锅炉房老王 崎峻军史周刊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欧洲战场的作战称得上是人类战争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机械化战争,各主要参战国军队都装备了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公路机动车辆,包括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半履带式车辆,乘车机动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取代徒步和畜力成为军队调动、运输物资乃至作战的重要方式。不过,受到车辆性能、燃料供给、道路状况等因素的制约,机动车辆沿公路行进的距离还相对有限,在进行远距离调动和运输时还是要依靠铁路大动脉,包括公路车辆本身也需要由铁路进行远途运输。

■ 1940年5月法国战役期间,德军装甲部队向前线开进的壮观场面,在近处是各型坦克组成的突击集群,而在后方还有数量众多的机动车辆跟随。大量机动车辆的广泛运用改变了战争的面貌。

二战各主要交战国中,德国对于铁路运输的依赖程度最高,地处欧洲大陆中央的地理位置使其非常容易陷入多线作战的局面,而纵贯德国国内乃至整个欧陆的铁路网络对于其战略部署、兵力调动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早在19世纪下半叶,德国军队就对铁路军事运输高度重视,在一战时期成功地运用铁路实施了军队的大规模调动和物资供给行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到二战时期,德国铁路军事运输的水平更是达到了新的高度。

■ 二战时期,一些德国妇女向经过的德军军列招手致意,注意平板车厢上运载着卡车,在进行远程调动时,德军主要的运输方式仍然铁路运输。

■ 由铁路平板车厢运输的III号突击炮。在运输车辆时有必要合理地搭配车厢和车辆,以有效利用运力,提高运输效率。

在二战时期,除了常规的兵力兵器、物资给养外,各类公路车辆也成为德国铁路运输的重要内容。德军装备的车辆型号众多、尺寸重量都各不相同,而铁路货运车厢的大小和载重量也有不同,在实际运作中往往会出现车厢超载或不能满载的情况,造成运输安全隐患和运力浪费,这就产生了一个如何合理安排车辆装载的问题。为了能够充分利用每一节火车车厢的运载能力,提高运输效率,方便铁路部门制定运输计划,德军对于公路车辆的铁路运输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按照外形、尺寸及重量将公路车辆分为8个等级,这就是公路车辆铁路运输分级制度,其具体分级标准记录在1941年制定的《陆军规范手册》(Heeres-Verordnungsblatt)B部分第310条当中:

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但并不是所有的军队人员和铁路工作人员都熟悉车辆的性能参数,即便是把上面表格的规定背得滚瓜烂熟,但是真正面对各式各样的车辆时也很难将其归入准确的等级内,并安排合适的运载车厢,因此车辆装载不当的现象仍然频繁发生。鉴于这种情况,德军高层意识到必须在各类车辆上通过明显的标识表明相关信息,以便工作人员能一目了然。1943年4月7日,德军最高统帅部发布命令,要求所有的公路车辆上都要喷涂铁路运输标识,就好像每台车辆的运输身份证一样,注明车辆型号、自重、标准载重量等信息,以免在书面报告和运输清单中出现纰漏,便于运输部门更好地安排装载。

■ 1943年春季,由火车运往库尔斯克前线的“虎”式重型坦克,注意坦克履带边缘已经超出平板车厢外缘。

德军车辆上的铁路运输标识的样式、内容和涂写位置都有明确的规定,其标准格式如下图所示。畜力车和牵引式火炮的标识只需注明型号和车辆级别;如果是牵引车辆,则不标注载重,而标注牵引重量;坦克和其他装甲战斗车辆也不标注载重,但要标注战斗全重。机动车和畜力车的铁路运输标识一般涂写在车辆左侧,如果车辆侧面有门,则涂写在第一扇门的中心位置,如果没有门,则涂写在车体表面的显眼位置,牵引式火炮的铁路运输标识则涂写在炮架右侧。

■ 二战德军公路车辆铁路运输标识的标准格式:

Kfz:车辆型号(有时写作Sd.Kfz)

Leergew:自重(空车重量)单位:吨

Nutzlast:载重 单位:吨

Ve.Kl:车辆运输级别

■ 一辆保存至今的欧宝士官生(Kadett)轻型轿车,在左侧车门上涂绘有标准的铁路运输标识,虽然其自重只有0.74吨,但因为车体长度达到3.7米,被归入II级别。

在军队中服役的民用车辆,即不是专门制造的军用型,则需要在铁路运输标识的车辆型号一栏中加上(o)这一后缀;如果是代行军用专业车辆职责的民用车辆,则加上(Beh)的后缀,Beh即Behelf的缩写,在德语中为“代用,临时”的意思,语义同英语的makeshift。例如Kfz.15(Beh)表示的就是临时搭载电台设备、作无线电通信车使用的民用车辆,le.Pkw.(o)则表示民用的小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因为体积太小,不予涂绘铁路运输标识,某些保密的特种车辆型号也不体现在铁路运输标识上。

■ 一辆保存至今的Sd.Kfz 250NEU型装甲车的铁路运输标识的特写照片,可见车辆型号一栏并未细分改型。Sd.Kfz 250装甲车的车长4.56米,满载重量为5.8吨,归入II级别。

铁路运输标识的文字字体高度一般为20毫米,标识边框宽度为10毫米,标识的实际尺寸从8×10厘米到20×25厘米之间不等,颜色为黑色或白色,一般借助漏喷模板或手写涂绘在车辆表面,很多车辆在出厂时就已经喷涂了铁路运输标识。在实际运用时,铁路运输标识也有一些变化,比如坦克使用的标识尺寸相对较小,有时内容还会有所简化,只在小方框内标注车辆型号和车辆运输级别,甚至仅有运输级别。从目前存留的历史照片看,标准的铁路运输标识主要出现在轮式车辆、半履带车辆和非战斗车辆上,而坦克和自行火炮上使用运输标识的情况并不多,只发现在部分轻型自行火炮、突击炮、IV号坦克和“黑豹”坦克上带有标准版或简化版的铁路运输标识。

■ 坦克使用的铁路运输标识的标准版本,由上至下分别是:

型号:Sd.Kfz 161(即IV号坦克)

战斗全重:23吨

车辆运输级别:S级

几乎所有中型坦克和重型坦克都可以归入S级,部分重型战车(比如虎式坦克)还要更换专用的运输履带才能由铁路运输,实际上在坦克上涂绘运输标识的意义不大,铁路工作人员很清楚应该用什么车厢来运输这些大家伙。

下面就通过一系列历史照片使读者对二战德军的车辆铁路运输标识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本文介绍的相关知识对于军事爱好者研读德军历史照片,模型爱好者考据装备细节应该有所帮助。

■ 这辆大众166型水陆两用车在车体左侧涂绘了标准版的铁路运输标识。

■ 这辆Hf.2重型野战马车使用白色字体在车体左侧标注了运输级别和型号,但格式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样式应该是型号在上,级别在下,此外这个标识也没有边框。

■ 一辆欧宝闪电6700A型越野车的铁路运输标识的放大照片,级别为Ib,型号一栏标明是中型越野载重车(m.gel.LKW),但没有具体标注车型。

■ 一群德军炮兵正将一门六管火箭炮挂到一辆Sd.Kfz 11/4型重型牵引车,注意牵引车驾驶员车门上有一个尺寸较小、实心边框的铁路运输标识。

■ 一批刚装备部队、车况良好的IV号G型坦克,注意铁路运输标识涂绘在炮塔储物箱左侧,还有部分IV号坦克将标识涂在炮塔左前方的附加装甲上。

■ 图中这辆IV号坦克将简化版的铁路运输标识涂绘在车体左侧的备用负重轮存放架底部。

■ 这是一辆刚出厂的“黑豹”A中型坦克,从放大的细节照片可以看到,在车体左侧炮膛清洁杆收纳筒后端有一个简化版铁路运输标识。

■ 这辆StuH42型突击榴弹炮在战斗室左侧绘有一个较小的铁路运输标识。

■ 上面三幅照片均为一辆装有夜视器材的Sd.Kfz 251D装甲车,较为特别的是该车在车体左侧涂绘有两个尺寸很大的铁路运输标识,从细节观察,上面的标识中在型号一栏注明为Sd.Kfz 251/20,即搭载红外探照灯的Sd.Kfz 251改型。

■ 按照规范,摩托车因为体积小,一般不需要涂绘运输标识,但图中这辆Sd.Kfz 2半履带摩托车还是在车体左侧涂绘了一个黑色的运输标识。准确地说,Sd.Kfz 2无论从结构上还是分类上都不能算是摩托车,其实应该是一种使用了摩托车前叉式转向机构的超轻型半履带牵引车。

■ 按照规范,机动车辆的铁路运输标识应该涂绘在车体左侧,但在实际运用时也存在涂绘在车体右侧甚至两侧都有的情况,比如图中这辆霍希Typ 108重型越野车。

■ 一辆“黄鼠狼II”自行反坦克炮的战斗室右侧下缘有一个简化版的铁路运输标识,这个标识位置并不符合规范。

■ 上面四幅照片由上至下分别是亨舍尔H33型载重卡车、制式柴油卡车、使用板簧悬挂装置的Sd.Kfz 3a型半履带卡车样车和RSO/01型履带运输车,它们都使用了非标准的运输标识,其尺寸较大,内容也与标准版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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