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死亡以后,遗属会有什么待遇呢?
退休死亡以后,遗属会有什么样的待遇呢?如果退休职工在死亡之后。那么遗属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获得三方面的待遇。当然这三方面的待遇,还是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但基本上都可以获得这三方面的待遇,除了这个个人账户的余额继承,可能有点问题之外,那么剩余的两项待遇,基本上是没有太大的问题。
第一方面的待遇,就是指我们个人养老金账户当中的余额。我们在参保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分为个人养老金账户和统筹养老金账户,那么个人养老金账户完全属于个人所有,当你个人养老金账户没有领取完成之前就已经去世,那么这个钱是可以依法来继承的。所以说这是第一方面待遇。
但是有的人他可能领取完成了,所以说这个时间节点非常重要,大概是退休之后13年左右,就可以将自己的个人账户领取完成,所以说退休以后如果你领取了13年,基本上就没有这个个人账户的余额了,但是说自己还没有领取,13年就已经去世,那么就会有个人账户的余额。所以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但是这个个人账户的余额其实也没有多少钱,大概就是几万块钱。
第二方面的待遇是丧葬费的待遇,这个丧葬费并不是很高,也就是几千块钱个个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可能只有1000块钱,有些地区是2000块钱,有些地区是5000块钱,最高的地区,据我了解一般是不超过5000块钱。而且这个钱是一次性给予发放。所以这笔钱也是可以正常获得的。
第三方面的待遇就是抚恤金,这个抚恤金的标准有所不同,大概是区分为两个不同的方面。第1个方面是按照你所在地区的,平均养老金的标准来给予发放。如果是按着平均养老金的标准发放,那么基本上就是在12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这样的一个发放期限。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按照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予发放。如果是社会平均工资给予发放,大概是三个月到12个月之间。相对来说是比较短的,因为本身社会平均工资,要远远高过平均养老金的标准。所以它的发放期限其实也并不是很长,但是总体来讲,无论是按照平均养老金还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都是大同小异,因为你最终所获取的这个总额是大体相同的。
那么这三方面的待遇相加,包括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余额,包括抚恤金和丧葬费,那么加在一起大概能够获得几万块钱,左右一般是能够获得3万元到8万元之间这样的一个待遇。那么这个计程标准呢,是根据法定的遗嘱继承或者说是第一顺位继承,如果说没有遗嘱,那么就采用第1顺位,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就是自己的父母爱人和孩子,采用平均的方式来给予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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