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 | 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
漫感
【清】龚自珍
译文
从军疆场的壮志难酬令人怅惘,只能将对东南形势的忧虑情怀注满诗行。
赋诗抒怀和仗剑抗敌是我平生志愿,如今十五年过去,白白辜负了“狂士”声名。
注释
惘(wǎng)然:失志的样子。指从军的愿望未能实现。
东南:指我国东南沿海一带。当时英、美、葡等国已开始在东南沿海一带的广州、漳州(今属厦门)、宁波进行经济掠夺。
词笺(jiān):写诗词的纸,亦可作“诗词”看。笺,古代小幅而极精致的纸。
负:辜负。十五年:诗人于嘉庆十四年(1809)十八岁时成人立志,在北京与被目为“狂士”的著名诗人王昙订为忘年交,当时已在社会上小有名气,从那时到此时,前后正好十五年。
该诗作于公元1823年(道光三年),作者三十二岁。面对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的国势,龚自珍忧心如焚。他希望能以自己的文才武略为国出力。然而,这一年春他第四次参加会试落第,连续的失败使他痛感报国无门便写了这首诗抒发报国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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