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刑事会见|律师执业风险预警
律师执业风险预警之
违规刑事会见
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必要工作,违规会见也是律师执业中常见的执业风险,根据信息检索,对于律师违规会见的行为进行梳理,以便于自省和警示,望广大同行斧正:
权重 | 违规会见行为 |
1 | 违规传递信息或信件; |
2 | 擅自传递香烟、火机、现金等违规物品; |
3 | 擅自携带并违规使用通讯工具等;例如通话、拍照等; |
4 | 擅自提供香烟供在押人员现场吸食; |
5 | 未办理交接手续,擅自离开; |
6 | 其他违规会见行为。 |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在押犯违规行为处分指导意见(试行)
节选
建议:律师会见权,是法律赋予律师刑事案件参与的必要权利,律师一定要严格依法谨慎行使,不要过于信赖在押人员,不要没有底线的同情和怜悯,在提供法律服务时,也要做好自我的执业风险防范。
扩展阅读
5.山西省长治市律师协会因李冰律师违规会见,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八个月的处分。
2018年9月30日,山西省长治市律师协会收到晋城市律师协会的转移处理书,反映山西汇智律师事务所李冰律师(执业证号:11404201210949641)会见在押人员时存在传递物品的违规行为。经长治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李冰律师在会见在押人员时,确有向在押人员传递香烟的违规行为。根据《律师会员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五条:“(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违反有关规定,携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会见,将通讯工具提供给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者传递物品、文件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2018年12月27日,长治市律师协会给予李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八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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