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油令”扩至70多个城市
在环保政策,以及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的刺激下,涂料市场以油性为主的格局正在发生变化。
为了响应《“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海南省出台的《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要求,生产、进口、销售、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有替代品的,应当优先使用无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医院、学校、商场和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的油漆涂料等产品,鼓励使用环保的涂料等产品。
同时,条例中还涉及了工业涂装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
随着全国范围大气治理运动持续推进,近年来,许多与水漆相关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从建议到限制,如今许多省市地区如海南一般推出了禁止的明令。
不仅是早期的深圳、北京、天津针对性的发布了“禁油令”的政策,近期,江苏、福建、中山也出台了禁止新建、生产、使用油性涂料的规定。据了解,截至目前,不少于70个城市对油性涂料进行了相关限制。
与此同时,“禁油令”政策在各地不断升温。近日,生态环境部发文《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明确化工、涂装等行业的治理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涂料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国家标准。
为了巩固前一轮VOCs治理工作成效,确保已有治理工程切实发挥减排效果,上海根据原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十三五VOCs深化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现决定于3—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重点行业包括已经实施了行业标准的行业,包括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船舶行业、家具制造业、汽车制造(涂装)业、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业、印刷业等。
自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全面禁用严重危害市民身体健康的油漆、溶剂型涂料、胶粘剂等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成为全国首个禁用油漆的城市。随后广东、湖南、山西、浙江、山东、天津、河北、贵州等多省市地区也纷纷加入。
而2018年环保税正式实施后,涂料行业“密集式”的禁“油”措施更是接踵而来,其中就包括上海。2018年4月23日,上海市住建委公布了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 用的于建设工程材料目录(第四批)》(以下简称《目录》)的通知显示,“溶剂型外墙涂料”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溶剂型木器涂料”禁止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使用。
事实上,《目录》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年,至今总共公布了四批,禁止了39组材料,其中涉及涂料的共有五组,第一批一组,第二批两组,第四批两组。早期的第一批禁止材料包括各类新建工程,禁止设计、使用纸胎油毡、焦油型防水涂料、石棉类防水材料。
极具代表性的城市之一——中山,“禁油”措施也在不断深化。近期,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中山市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油改水”第一阶段)实施方案要求,在中山市实施重点行业全面替代,包括中山市辖区范围内涉印刷(平印工艺、凸印工艺)、建筑(内外墙涂装、钢结构户外户内涂装等)和汽车维修(喷漆工艺)的各企事业单位。
其中,建筑行业,包括内外墙涂装、钢结构户外户内涂装等行业,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有机稀释剂等原辅材料,须替代为符合《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规定。同时,推广使用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压缩空气喷涂的使用。建筑钢结构制造行业淘汰露天喷涂,建设废气收集装置与末端治理装置。
汽车维修(喷漆工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汽车维修喷涂和补漆工序中,除面漆(喷涂光油)外禁止使用溶剂型涂料、有机稀释剂等原辅材料。须替代为符合《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规定。喷涂和补漆工序须在密闭喷漆车间内进行,并做好废气收集处理工作,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相关企业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全面实施“油改水”,即淘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和高VOCs含量的油漆、油墨等,使用VOCs含量小于20%的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等作为替代。
结语:
“禁油令”政策进一步升温,在这场传统油漆“被革命”的战役中,水性漆无疑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据统计,开始实施“禁油令”政策以来,已超过70多个城市大力推广“油改水”。
随着“禁油令”向全国席卷,不仅对10000多家涂料企业、1000多家胶粘剂企业、600多家油墨企业以及更多的合成革企业、印染企业等将产生深远影响,对消费者而言也意味着家装涂料消费方式的转变。
国家政策的利好下,水性涂料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而传统涂料企业亟需加快转型步伐,否则将会面临被淘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