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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华冰聊专利
《专利法》第一条是专利法的立法初衷,也回答了为什么要设《专利法》。让创新者在一段时间内有独特的权力,对该创新的使用有话语权,其他人要使用该创新技术,必须经过专利权人同意。从而实现‘创新、创收、再创新、再创收’的良性循环,用市场的手段让创新者得到经济利益,更有动力创新。让创新者有“利”可图,是利用市场手段激励创新行为,不是用行政强制手段,也不是用评审鉴定手段,比行政手段更能激发创新者的内动力,比评审鉴定更客观公正,所有人都有利用创新致富的机会。同时,“以公开换授权”是专利的基本特点,公众通过专利里记载的创新技术,可以学习借鉴,还可以应用在商业行为中,只需要得到创新者同意即可;同时专利里记载的技术信息可以让更多的创新者得到技术思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继续创新,使创新更快传播,更多应用,达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专利在我国有很多“独特”功能,如“申报高新企业”、“评职称”、“减刑”、“落户积分”、“高考加分”、“政府资助”……,其实都不是专利的正确打开方式,而是依附于专利证书的“伪”作用。其根源在于:能获得专利授权的技术是创新技术,是能解决技术问题的好技术。可以用于证明专利的发明人具备超过他人的专业水平,也可以用于证明拥有该专利权的企业具备创新能力,有更好的发展潜力、更大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可以获得高新认证,可以得到政府的资助、奖励;个人可以在评职称、落户、上学时得到额外认可。综上各类“伪”作用,创新是因,专利证书是工具,资助奖励、评职称、加分是果。我国的专利服务市场中,曾经出现过大量以资助奖励、评职称、加分为目标的需求,进而出现“专利证书”为果的市场现象。这样的事多了以后,很多公众产生误解,以为专利只有上述的“伪”作用,其实是巨大的误解。专利证书只是专利权利的证明,与专利本身的价值和作用差异巨大。2018年下半年以来,政府对专利授权门槛在提高,获得专利证书变难,专利证书的用途在规范管理,近两年来专利业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逐步回归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