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那些事:手术签字

如果你准备到医院就诊,那么首先要做好各种签字的准备。

在医院的检查治疗方案上签字,其实并不是一件稀奇事。如果要做手术,医生会让患者或家属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也只有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医生才能进行手术。随着社会的进步,医疗改革的深入,维权意识的提高,对生命的尊重以及医疗纠纷的升级等,医院要病人签字的内容逐渐多了起来,林林总总几十种,概括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类:

告知签字:《就诊须知》签字、《住院提示》签字、《病人满意度调查表》签字、《病危(重)通知书》签字等;提示签字:临床路径《病人告知书》签字、预约检查时间签字等;风险签字:手术同意签字、特殊检查(有创伤性)签字、特殊药物使用签字、特殊治疗(也含有一般治疗)签字等;结算签字:住院医保结算签字、离休干部门诊(住院)报销签字、大处方病人同意使用签字等;特殊签字:医疗纠纷发生后对涉及的病历文书及药品(物品)封存签字、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签字等。

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签字增加,首先应该归结为社会的进步,这是对患者应享受权利和利益的尊重和保护。但时常也有这样的情况发生:病人到医院就诊后,医生不与病人多沟通,在病人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开具了病人不愿接受或不能接受的检查或治疗。然后病人糊里糊涂去检查,雾里看花般去治疗。

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还给病人应享受的权利,让病人明明白白就医,不论是从维护病人的权利,还是从医患配合提高治疗效果;不论是从缓解医患矛盾,还是从减少医疗纠纷;不论是从减轻医疗费用,还是促进医院自身建设都是大有好处的。

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签字增加是法制化社会对医院的一种要求。在医患矛盾没有根本解决的今天,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走向法律起诉渠道,医疗文书就成了最重要的证据。病人同意与否,签没签字很多时候就成了判决的主要依据。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是很多医院的常年课题。在最可能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检查、重点治疗上要求病人签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减少医疗纠纷,降低医疗风险。

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签字增加,并不是医院的保护伞。在医院签字制度日益完善的情况下,还是发生了北京孕产妇丈夫肖志军拒不签字手术致死两条人命的骇人事件。事件发生后,有些人提出对签字制度进行修改,甚至是取消这一制度,认为签字是让患方承担责任而为医方规避风险。卫生部曾召集了20多位法律和医疗方面的专家,就这一“拒签手术同意书”案件引发的问题进行专题讨论。

专家认为,我们国家现行的签字制度符合知情同意的原则,符合国际惯例。绝大多数国家目前也实行了手术签字制度。签字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利,对医疗机构而言,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患者在治疗过程当中,应当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手术之前的签字同意制度,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可有效防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滥用权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得到患方的签字,只能说明患方同意实施医疗行为,并不能免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原则后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患方的签字并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

医院的各种签字中,提示签字和结算签字对病人或家属没有压力,而风险签字和告知签字则会给病人较大压力。因为在这类签字时,医生会详细告知检查和治疗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这些介绍往往让病人毛骨悚然,胆战心惊,签字时束手束脚,不敢签字。

事实上医生对病情、治疗、手术方案的介绍并不是危言耸听,而是科学的传延和知识的积累,病人如对这些介绍没有清醒的认识,就会乌云遮日,失去方向,不敢决断,有时会失去较佳的治疗机会。不同的人心理承受能力不同,同样的病情,国外的患者会认真听取医生的说法,以决定自己的取舍;国内众多患者因不愿了解自己的病情,其实也放弃了许多选择的机会。比如乳腺癌患者在得知病情后,可作出乳腺全部切除以延长寿命或部分肿物切除以保持完好体形的决定。

有卫生部发言人表示希望公众特别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正确理解签字制度的设立意义,要求医疗机构应该给患者和家属讲清医疗风险,讲清签字制度的本意以及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原则和治疗方式,这样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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