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的那点事
随着保险行业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现阶段各类保险产品一应俱全,呈现百花齐放的势态。也正是因为保险产品的多样化,使得有些不常接触保险的客户,对保险产品理解错误。其实这也很正常。毕竟不是谁都像保险代理人一样天天和保险知识打交道。
学保险、懂保险,才能真正运用保险来为自己服务。今天咱们就来聊聊 医疗保险 这个热门话题,并对一些容易造成误会的知识进行解读。
什么是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健康保险中的一种,是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 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 和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根据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根据该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应遵循补偿原则,不论被保险人投保了几份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只能报销一次,这样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而获取不当利益。因此,若投保了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并不能重复报销。
解读:
这种类型的保险与社保不冲突,社保报销完的剩余拿去给保险公司。但是不可重复报销原则规定,即使购买了(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即使报销的额度再高,实际的报销额度最高和花费持平,并不会超过自己实际花费的费用。
目前市场上的此类保险,在投保时又分为 有社保 和 无社保 两种费率,没有社保的保费要高一点。而且根据产品不同,还有不同的免赔额度,以及不同的报销额度(比如80%或60%)。
举例:
某人既投保了社会保险,又投保了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因住院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为3800元,如社会保险已经报销或承担了3420元,剩余380元为自费。
保险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仅报销380元,而对其已经报销的部分3420元不承担责任。如果保险公司再次重复报销,其就会因保险而获取不当利益,这违背了保险的原理。
《健康优享》:高端医疗,终生报销额度188万,癌症年度报销额30万,其他意外或住院年度报销额5万,免赔额1万。0到64岁都可投保,最高可续保至80岁。交费不高,31岁男性首年交费398元,社保报销超过1万元,花多少报多少;社保报销不超1万元,需补齐免赔额,报销剩余部分。与其他类型医疗险组合使用效果更好。
《如意宝》:在拥有基本身价保证的基础上,附带 意外伤害医疗 和 住院费用医疗,保障蛮全面的。最高续保到64岁,交费也不高,31岁男性5万身价、3000元意外伤害报销额度,5000元住院费用额度,60%报销,每年360元。可作主险,也可作附加险。
在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中,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因而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没有关系,被保险人只要证明已经发生了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不论医疗费用的数额是多少,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因此,在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中并不存在医疗费用能否重复报销的问题。
在保险实务中常见的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为 住院津贴或补助 等。
解读:
市场上常见的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按住院天数来进行补偿,与实际的医疗花费无关。哪怕每天花费的数额要少于按天补偿的数额,还是会根据约定额度来补偿。在与其他医疗险结合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 总报销额度大于自己的实际花费。
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与其他医疗险结合能产生更大的价值。单买这种保险也可以,额度高的情况下(例如每天200元住院津贴)也能有效弥补在医院的开支。市场常见的产品有各种津贴额度,20元/天、50元/天,100元/天、200元/天等,有些产品还有免赔天数的约定,理赔公式为 (实际住院天数 - 免赔天数) * 合同约定津贴额度。当然,不带免赔天数的更好。
举例:
某人有社会保险,又投保了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约定住院津贴为每天200元,免赔天数为3天。医院实际花费4000元,住院15天,社会保险报销1800元,剩余2200元等待报销。
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按每天200元的额度给付住院津贴,住院累计15天,减去3天免赔天数,给付12天的医疗报销。保险公司最后报销2400元,某人住院累计花费4000元,社保加商保将费用全额报销,还能剩余200元。
《全能宝贝》:泰康人寿司庆20周年产品,180天后即享高额身份,突破常规险种18岁前意外只能赔付保费的保障真空。拥有60种重大疾病保障,10种少儿特定重疾保障(双倍赔付),身故/高残等价保额,还拥有每天最多200元的住院津贴,累计可报销10000天,到期给付保费120%的生存金。这款产品将意外、重疾与医疗相结合,一份投入,三份保障。
《世纪泰康》:用泰康人寿公司名字命名的医疗险,而且本款产品是国内首个承诺保证续保的医疗险,可见这款产品的独特意义。无论是小病小意外、大病大意外,只要住院,不仅按天给付住院津贴,还能报销1056种手术费用(比如6000元额度)和重大器官移植(比如10万额度),小病30天等待期,报销手续很简单,不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原始发票。31岁男性投保只需275元。
很多客户的潜意识里,觉得重大疾病保险就是医疗保险,其实不对。重大疾病保险与医疗保险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在此也进行讲解与普及,方便大家认知。
重大疾病保险,保的是重大疾病(或轻症),是以确诊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为赔付条件的。医疗保险保的是医疗费用支出,是以合同约定内的医疗费用支出或者实际住院天数为赔付条件的。
重大疾病可以提前给付,医疗保险是先花费再报销。
重大疾病的理赔金可以作为他用,甚至不用于疾病的治疗(部分情况下)。但是医疗保险必须是在合同约定的指定医院的合理医疗费用,才能给予报销。
重大疾病保险多为长期或定期险种(终生或保至80岁),部分产品还拥有返本功能。医疗保险多为短期年交消费型(交1年保1年),几乎不能返本(全能宝贝较为特殊)。
重大疾病只保障合同指定重疾(或轻症),出现其他非重疾的小病或者小意外,无法给予补偿或报销。医疗保险指定了保险责任,合同约定内的小意外、小疾病,都可以报销。甚至单年度多次报销、重复理赔、第二年仍可报销。
重大疾病的理赔率,相比之较低。医疗保险理赔率高。
举例:
李女士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投保2年后,身体不舒适,经医院检查确诊患有某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经核查李女士的这种疾病属于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于是保险公司赔付李女士20万。
建议:
重疾险加医疗险,互为补充,效果更好。即保大病,又保小病。所谓无病一身轻,有病也不吃惊。保障早规划,什么情况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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