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作家•散文】曹 蓉 /塞上,我的远方
塞上,我的远方
曹 蓉(四川成都)
编辑说明:这里选发2018年第八届冰心散文奖的获奖作品,以飨读者。
远方有多远?“永远”那么远吗?我问自己。
在三毛的书里有一段话,是我很喜欢的。她说:
远方有多远?请你,请你告诉我,到天涯海角,算不算远?问一问你的心,只要它答应,没有地方,是到不了的那么远。
总以为,远方很远,远到我们视线无法丈量的远,远到一生可能无法到达的永远。三毛说,心有多远,远方有多远。其实,远方安住在心里。你想去远方,心里就有远方。你心里有远方,就能见到远方。三毛的远方在撒哈拉沙漠,我心里的远方在哪里呢?
塞上是我的远方。曾经在大唐的诗篇里翻阅王之涣的黄河白云,翻阅王维的大漠孤烟,翻阅参岑的一川碎石;曾经在千古的风里听过那一管思乡的笛音,伴随边关铁骑杂沓的嘶鸣与月光下幽怨的水声。
塞上于我很远,远到秦时汉时,远到千年万年,远到地老天荒的长寂和广袤无边。只是我不知道,原来我想要去的远方,一直安住在我的心里。我心即是远方,远方即是我心。只要我想见到远方,就能见到远方。我的心对自己说:“这是真的。”
这是真的。当我顶着六月发烫的太阳,站在寂寥无垠的苍穹下,戈壁在左边,草原在右边,黄河在白云之间,我开始相信这不是一个遥远的梦。
我是真的来到了塞上,着一袭白色的长裙,披一肩长发,颈上戴一圈高原牛骨的项链,迎着高原的风,像古代的女子那样,穿行在大漠的千年古风里,圈点诗里的黄河和白云,圈点草原上的羊群和奔马,圈点戈壁上飞扬的黄沙和碎石,圈点贺兰山下睡着的王朝。
这就是我魂牵梦绕的地方,塞上银川,我的远方。
贺兰山下,大夏的太阳沉落了
黄昏,广袤的亘古长天,一抹千百年前某日的斜阳跌入苍茫大地,仿佛一顶至尊的皇冠沉落了,却又无声无息。远处狭长的山体层峦叠嶂,绵延横亘,像一袭龙袍加身的帝王躺在那里,在血红的夕照中,呈现一种逼人的王者之气,却难掩日落的萧索与苍凉。
这就是贺兰山吗?这就是岳飞发誓要踏破的“贺兰山阙”?我不敢置信,曾在岳飞的千千阕歌里反复吟唱的贺兰山,曾在历史上存在两百年又永远消失的西夏王朝,此刻,竟然就在我的眼前!
抬眼望去,在它的东麓是一片荒凉沉寂的大地,布满粗砂和碎石,四处没有一棵草,连散落的羊群都看不见。唯有几处断墙颓垣,几座黄土夯堆裸露在四野,像几本发黄的绝版的史书被夕照晒在此处。如果不了解,我必误以为那不过是亿万万年前地壳运动冲积而成的土包土堆,完全不会联想到那里面埋葬的竟是显赫一时的大夏国的九位帝王。
西边,正在进行一场盛大而热闹的演出,而东边的王陵在夕暮里寂寥而又安静,形成强烈的反差。躺在这里的帝王早已经退出历史的舞台,脱去了华丽的龙袍和皇冠,剥去了头顶的光环和紫气,褪去了往昔的至尊与显赫,只剩下荒漠中几堆赤裸裸的黄土,与大地合为一体。曾经雄霸天下而傲娇一世的这些帝王,已经无能为力,无能为力挽留住昨日的江山,就像每日升起的太阳终要落下去,明天又将是新的太阳升起,照耀山河。只是,它不再属于大夏。
暮色里,茫茫四野,西夏王陵在斜阳下显得那样孤寂,那样落寞,仿佛被历史遗忘在那里。一种历史的苍凉和悲怆之感袭遍我的全身,那样锥心刺骨,隐隐作痛。即使整个世界都属于你,又怎样呢?
赤裸裸地来,赤裸裸地去,即使帝王也毫无例外,终究是自然的子民,最后终归尘土,逃脱不了尘埃落定的宿命。或许,这时的他们才是最真实的原貌。经历荣衰成败之后,他们就像参破世事的隐者退隐在此。不再担心失去王位和江山,不再计较前呼后拥的威仪和风光,心中的块垒与复仇的火焰也被时光磨平了。他们安然地坐在这贺兰山下,无论面前血雨腥风,铁蹄践踏,无论过往繁华热闹,尘嚣飞扬,幡动,心却不动,只是平和地看着岁月沧桑变化,世间几经浩劫。他们就像悟道的老僧,等着世人来坐参生死的妙谛。
迎着斜阳,我向三号陵走去。三号陵是正式立国的一代枭雄李元昊的陵寝。它是整个陵区帝王墓冢中最大的一座,一样被剥去了华贵的外衣,只剩下高而大的土堆,在夕阳的斜晖里泛着金黄的光晕,像埃及的金字塔那样裸露着,无言地在废墟上叹息一部被消失的神秘历史。两百年,放在时间的长河上不过是匆匆一瞬,而对于历史来说,建立一方霸业,巩固一方霸业却并不短暂和容易。然而,李元昊亲自立国的大夏王朝,经历了整整两百年,竟在一夜之间,被大汗天子铁木真的铁蹄一夜踏平,而万劫不复。从此,大夏在历史上销声匿迹,连史书都不曾记载,只留下它神秘的文字,一个神秘的王朝背影,在贺兰山下。
我攀上土坡,站在李元昊的陵旁。这位曾经征战南北立国称帝的大夏君王,有多少人匍匐在他的脚下。如今,不过是一个成为历史的老人。本来中国的历史上不会出现一个大夏,但是历史偏偏出现了一个李元昊。这位雄才大略生性勇毅的党项族首领的儿子,不愿向宋称臣,他要贺兰山,要宽阔的草原\无边的大漠,要逐水草而居的马背子民,要头顶上属于他的那轮太阳。
李元昊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大宋终没有征服贺兰山麓善骑尚武的民族,岳飞最后也没能踏上这个“远方”。可是,李元昊要得太多,要得太贪心,要去了他儿子心爱的美人,最后把性命断送在亲子的手上。而他所要的疆土,两百年后也不复存在。他自己也成了一抔土丘,一座荒冢。唯有贺兰山还在,草原还在,大漠和黄河还在,无论我们要不要,山河亘古长存在那里,属于昨天和今天的每一个人。
太阳落下去了,沉落在贺兰山下。大夏的帝王结束了他们全部的历史,但毕竟坐拥过昨天的霸业与江山,毕竟有过一场又一场光荣的出征,一次又一次骁勇的激战。残照里,看那贺兰山麓九座帝王的陵冢,静静不语,穆然地见证着那一段湮灭的王朝历史。
一个女人的地老天荒
原来以为贺兰山岩画只在博物馆里陈列着,像祖先的化石那样,被宝贝地珍藏在箧中。当我们走在峡谷中,两旁岩壁千仞,左手是岩画,右手是岩画,才发现那古老神秘的岩画已在贺兰山展览了几千年,一直大大方方地被太阳晒在那里。
清凉的溪水从峡谷间潺潺流出,我提裙汲水而过,踩着远古的碎石,上了山崖。终于能够亲手触摸青色的贺兰山石上原始的岩画,而不会在博物馆里隔着玻璃窗看那些拓片。看着光裸的岩石上一幅幅古朴抽象、粗犷生动的动物和人的画像,那都是远古先民们创作的文化图腾。我惊讶不已。在生命最初的石器时代,没有金属,没有笔,更没有调色板和颜料,湮远年代的人是怎样在岩上画下他们的样子?是怎样描摹动物的追逐和他们围猎的场景?
“他们是用石头刻画的。”解说员说。
“是什么石头呢?为什么那些岩画没有被风化?”我问。
解说员迟疑了一下,摇摇头:“这要问在岩上绘画的人了。”或许看见我失望的表情,她又用一种斩钉截铁的语气回答:
“那种石头不是一般的石头。”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扑闪的大眼睛似乎在说,那石头是祖先打造的用来绘画的石器。
又是一个千古之谜。我想起清溪里很多奇异的紫色石头,会不会是远古先民用它们磨砺而成的“画笔”?不然,为什么有的岩画至今五彩斑斓,没有褪色?
细看岩石上深凿的一幅幅图案,线条极为简洁而流畅,几笔勾画,一气呵成。虽然看上去很古怪,很夸张,却富有强大的想象力。鸟儿的飞翔,动物的奔跑,男人女人的交欢,都是那么生动鲜活,记载着先民们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文化信仰。这是一方自由的乐园啊。远古的人应该是最杰出的艺术家和哲学家,他们用最简单的线条记刻他们最快乐的生活,告诉我们这些自以为聪明却日益复杂的现代人,生命原本简单,简单才是生命的实相,先天存在的本来面目。复杂让人类进入文明,却让我们有时痛苦不堪。唯有简单,返璞归真,才能得到永恒的快乐,像石头一样不朽。
解说员指着高高的崖壁上的一方岩石,说那只在博物馆里看到的“手”就在上面。
是真的吗?我兴奋起来,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见到的。那是一只史前女人的手印,是贺兰山岩画中著名的一幅。先前在博物馆参观时,那只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当我将自己的手贴着冰凉的玻璃和那女人的手印贴在一起的刹那,仿佛时空倒回久远的从前, 我好像能够感觉那纤细的手指,手上白皙的皮肤和余温,甚至能够闻到她身上披挂的树叶所散发的清香。
此刻,那只手深深地嵌在岩石上,我仿佛伸手可及。
“她的年龄有多大呢?”抬眼望着岩上的手印,我很好奇。
“可能十七八岁吧。”解说员回答我。
她的手看上去很秀美,我想那应该是十七八岁女子的玉手。那么,这个十七八岁的女子是什么样子呢?我猜想她是一个容貌姣好的美人,有一双像溪水一样清澈的明眸,长长的秀发如瀑布披散下来,随风飞扬。想必她的颈上应该戴着一圈花环,古铜色的小蛮腰系着长长的藤蔓,穿着细草编成的短裙吧?我似乎看见她赤足穿过落英缤纷、杂花生树的草甸,轻盈地走在有如一卷《诗经》的河洲。那某个年代的某位男子已在岸边等候,迎接他的静女。她羞涩地把手给男子牵着,十指紧扣,一起向对岸涉水而去。我恍若看见她小鸟依人的模样,那双冰凉的小手被男人的大手握着、暖着。我忽然明白,千百年前,千百年后,世上幸福的女人,都是这样被爱着、宠着吧?
“为什么她要留下手印呢?”我又忍不住发问。
“她要向心上人证明她的爱永远不变。”这位大眼睛的解说员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好像她与那个远古时代的女子心灵相通。也可能她正经历着甜蜜的爱情,所以给了我一个浪漫的解释。
我愿意相信,这是一个最古老也最美丽的解释。
我想,那会是一个有月光的古老的晚上,那个十七八岁的女子踏月而来。没有箫,没有彤管,男子用树上的叶子做笛为她吹奏。深情的笛音悠悠扬扬,伴着峡谷的风,轻轻诉说着男子生生世世的爱恋。就在那月色如水的夜,在屹立了亿万年的贺兰山上,多情的女子在坚硬的岩石上留下了永远的手印,用特别而古老的方式,向心爱的男人表达一个女人地老天荒的爱情。
“永远”是什么?永远就是从地老到天荒,从前世到今生,从刹那到永恒,永远就是几千年、几万年后“永远”还在。十七八岁女子的手印,让我相信世上仍有“永远”的爱情。女子虽已不在,但她把亘古永恒的爱情留在了石上,留给了后来的我们,继续着永远。
我从溪里捡起一块紫色石子,举起右手,贴在亿万年的岩石上,庄重地画下我的手印。我希望也有一个地老天荒的爱情,直到永远。
收集荒凉
天下美景不能一个人全部占尽,不能贪心。人在旅途,我们随时面临取舍,尽管每一处风景都难以放弃,都想拥有,却必须做出选择。这就像是人生。
在沙湖和西部影城两者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去西部影城。这意味着我放弃了那片蓝蓝的湖水,那片水上的芦苇丛和翩飞的鸥鹭,而选择了荒凉。
其实,那片大西北上的荒凉,一直在我心中种植了很久很久。在岑参那里,在王昌龄那里,在王之涣那里,我认识了荒凉。从此,那边塞遥远的荒凉成为我心里想去的地方。后来,后来,有一天,一位高而帅的西北汉子在不经意中走进了一片无人的旷野。当他穿过镇北堡北边的树林,两座废墟古堡突然闯入了他的视线。斜阳照在空寂的黄土地上,断垣颓墙上斑斑驳驳的千疮百孔,累累伤痕,呈现一种历史的苍凉和悲壮景象。他被强烈地震撼了。厚厚的黄土,坍塌的废堡,他感到像美国西部影片的场景,却更具有中国西部的韵味,原始而粗犷,古旧而沧桑。他以智慧的眼光发现了这片荒凉,又亲手“制造”了这片荒凉,“出卖”了这片荒凉。《牧马人》《红高粱》《黄河谣》等许多中国电影就从这里走向世界。这就是张贤亮,这位当年震动中国文坛“触电”下海的作家,亲手打造的原汁原味的“荒凉”影像。从他的镇北堡西部影视城,我又认识了被“出卖”的荒凉,也更激起了我对那片荒凉的渴望和向往。
我做出了此行中最不后悔的决定,选择荒凉。
走进镇北堡西部影视城,我能够体会张贤亮发现荒凉的“震撼”,因为我同样被它的荒凉所震撼。这是两座明清兵营废墟上修建的土城堡,被称为土围子。所有的土墙、房屋、院落、作坊都是用土夯筑起来的,屋顶上盖上茅草便成了“茅屋”。远远望去,开阔干裂的荒野,满目苍凉。残墙上的旌旗在阳光下飘动,干枯的树布满沧桑,却顽强地伸向蓝色的长天。龙门客栈外的马车和草料还放在那里,兵营里的刀剑枪戟排列着,仿佛正等着一场出征;“酒神”的酒坊依然放着几大坛“红高粱”,仿佛还散发着浓烈的酒香。我情不自禁地抱起一坛酒,想学学男人们的畅快和豪气。在这里,一切归于原始,归于古朴,归于镇北堡雄浑和粗犷、悲凉和残旧的景象。
残阳斜照,一层层染红了广阔无际的天空,成为古堡最自然的一幅布景。这是一个月亮刚刚上来的傍晚。我攀上一座土坡,来到了“月亮门”。这座用土坯夯筑的“月亮门”,是电影《红高粱》中最美的艺术镜头。姜文曾在这“月亮门”前送过“九儿”巩俐。十八里坡的相送,红高粱地里的欢爱,已成为经典的画面。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往前走 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
九千九百九呀
我听见那粗犷沙哑的歌声传来,自十八里坡,月亮门下。我恍若变成了穿大红袄的“九儿”,一直往前走,不觉中走进了“九儿”的洞房。
这是北方的四合农家院落,“九儿”的洞房还是最初的原貌,披红挂彩。墙上大红的喜字仍那样鲜艳,床上大红的棉被依旧充满喜气,仿佛热闹的婚礼还在继续。
洞房里旧式的方桌两旁是两张旧式的木椅,新郎在左,新娘在右。我坐在“九儿”坐过的椅上,仿佛自己就是新娘。当姜文为“九儿”揭开红盖头的瞬间,“九儿”应该是红高粱地最幸福的女人吧?镇北堡成就了“我爷爷”和“我奶奶”,成就了电影《红高粱》,也成就了张艺谋、巩俐和姜文。而那片原汁原味的荒凉,又成就了镇北堡,成就了张贤亮。
转过一道土坎,踏着碎石路,我进了城门。这是一条古旧的长街,仿佛镜头一下子切换到古典的“唐城”和“宋城”。经过古老的街市里巷,看见夕阳晚风中飞扬的酒旗店招,我恍惚走进了古代,走进了金庸的小说,像武侠片中的白衣女侠,去寻找龙门客栈的江湖豪杰。
在一座挂着脸谱的城门前,同行的朋友告诉我,《大话西游》就是在这里拍摄的。他面对我忽然神情严肃地说: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到了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中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他让我吓了一跳。怎么突然跟我来一段表白?仔细回味,似乎耳熟。不由哑然失笑。
我想起来了。这是《大话西游》中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那句最经典的话。朋友在背诵这段动情的台词。而此刻,晚霞满天,斜倚夕照中的黄土高坡,面对广袤荒凉的旷野,我不禁心生感动。
尘世中最痛苦的是爱情,而最美的也是爱情。经历痛苦之后的爱情,才懂得珍惜,期待永久。爱到天长地久,爱到千年万年,神仙眷侣如此,何况我们尘世中的芸芸众生?
荒凉不是什么都没有,它是天地永恒的烙印,它是生命亘古长存的见证,它是历经沧桑后真爱永在的记刻。
在都督府里,我拜访了“出卖”荒凉的主人——张贤亮。他穿着薄凉的短袖唐装从里间走出来,高而帅气,一脸笑容。尽管脸上已布满岁月的沧桑,像夕照下苍凉的黄土,但仍然能看出他年轻时英俊的模样,感受到他不老的活力和激情。
我对他说:“您出卖荒凉,我来收集荒凉。”
他爽朗地笑了,对我说:“我用四个字阐释荒凉的含义:衰而不败。”
荒凉不是荒芜,荒凉中有着历史的厚重,文化的底蕴,有着生命的粗放和大喜大悲。这强烈的黄土味和苍凉感,应该也是西部所特有的生命力吧。
只是,让人扼腕叹息的是,“出卖”荒凉的主人已经不再,逝者已矣,但那片美丽的荒凉是永恒的,那用土坯夯筑的“月亮门”前,一个作家默默眺望荒凉的身影,在月光中自成一座绝世独立的永恒风景。
大漠有爱
“我们真是到了腾格里沙漠吗?”站在中卫沙坡头高高的沙丘上,仿佛做梦一般,我怀疑地问身旁的朋友。
“当然。我肯定。”他说话的语气斩钉截铁,俨然像来过多少回那样熟悉。其实,他第一次来到这里。
面对蓝天下茫茫万顷的沙海,面对沙海上缓缓行走的骆驼,我开始相信。许多年前曾经来过沙漠的女子,那个曾经赤足在沙上走来走去的我,如今又再次踏沙而行。
沙漠刚下了一场雨,头顶的太阳虽然灿烂,却温柔了许多。
双脚踩在沙上也不觉太烫,头枕着沙仿佛睡在软绵绵有些湿润的沙床上。没有风,听不见鸣沙的钟磬之声,震彻耳鼓;没有风,看不见风沙飞扬卷起一川碎石,满地翻滚。原来大漠不仅仅是粗狂、猛烈,它也有温柔、安静的一面。
阳光将沙漠切割成层次分明线条流畅的波峰浪谷。有波,却不闻波涛击打海岸的节拍;有浪,却不见浪花高卷的激溅;有海,却不望一只帆影。浩瀚的沙海风平浪静,邈远孤绝,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没有留下。
但是,亿载之前,若我来到这里,这里该是一望无际的黛蓝的海。我会听见亿万年前波涛阵阵的声音,会感觉浪花翻卷的涌动。而我是什么呢?台湾的张晓风说,她是海底的三叶虫,会溺死于那片黛蓝。我不做三叶虫,不要溺死,就让我做一尾金色的小鱼,在那片黛蓝里,寻找我未来的伴,一起自由地遨游,渡向我们爱的港湾,夜夜喁喁耳语。而亿载之后,海枯了,石烂了,这里已变成了荒凉无垠的沙漠。 沙漠埋葬了我前世的爱情。可是,我深信,我的爱还在沙海深处,不会被太阳晒死,不会让黄沙风干。一如我相信死在沙漠的骆驼和其他的动物,它们曾经有过生命的欢鸣和奔狂,死去的只是它们的肉体,它们的爱痕还在,像化石一般凝固。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三毛痴迷在撒哈拉沙漠捡骆驼的尸骨。因为她拾起的是一具曾经鲜活的生命,曾经有爱的生命,曾经在八荒六合的空间里有过一场情奔。那些动物身上包含着人类的爱情。
总有些什么应该留下来,总有些爱是我们的前世今生吧?
“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绕天涯。……”我和朋友们大声唱着琼瑶的歌,在沙坡上打滚,满头满脸都是沙,衣袖也灌满了沙,却满不在乎地望着对方大笑。我们好像全都疯了。在生命应该纵情的时候,就让我们无忧无虑地疯狂一回,回到最初的纯真,最简单的快乐。
沙上嵌着我们深深浅浅的脚印,堆积着我们用庄严的心情砌成的沙堆,那是我们筑起的城堡。我知道,一阵风吹来,所有的脚印、沙堆,还有我们童话里的城堡都会被风沙抹去,了无痕迹。
在我们走后,谁能相信我们曾经来过?曾经有过我们留下的足痕和堆积的梦?就好像谁能相信亿万年前这里曾是一片大海,海底还有两尾找寻对方终于交会的小鱼?
不是什么也留不下,只要有爱,爱就会留下来。大漠已把经过的一切生命的爱痕和欢悦一一珍藏起来。我用手指在沙上庄重地写下四个字:“大漠有爱”。 即使风沙将会吹散我的字迹,但是曾经在沙漠里经过的人和一切足痕,必然有某种联系吧?
即使,风沙带走了一切,岁月还在,大地还在,我的爱仍然还在寻找那一个“永远”。
作家简介:
曹蓉,笔名水湄。成都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作家协会全委会委员、成都市武侯区作家协会副主席、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成都市文学院签约作家、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西部散文学会会员、西北大学中国散文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从事散文、传记、小说、诗歌、影视剧创作。
著有散文集《赴一场人神之恋的爱情》《流浪的云》《月亮的鞭子》;长篇传记文学《雪源大师传奇》《高道李真果》《薛永新传》;长篇畅销小说《栀子花开》等多部文学作品。
作品获“冰心散文奖”“丝路散文奖”“四川文学奖”“海内外散文传播奖”等。
长篇情感小说《栀子花开》,被誉为“中国式廊桥遗梦”;多部长篇传记,被誉为“最具传统文化底蕴的不可多得的传记佳作”;散文作品被读者盛赞为“诗化的语言,唯美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