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和刘邦两人相差3岁是一代人,那嬴政做人质时,刘邦在干嘛?

文|飞鱼说史

秦朝疆域已成,汉朝民族已定。

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上,秦汉两朝是基础,在这两个朝代之后,封建王朝一直在壮大发展,但都没能跳出这两个王朝所设定的基本框框。

不过汉朝的制度基本又承袭了秦制,所以秦朝无可争议的可以被称为超级无敌强悍的第一帝国。

开创秦帝国的秦始皇嬴政自然也是千古帝王,虽然他在后世中被冠以暴君的称号,但他的功绩又怎是时间可以抹掉的?

而贴在他身上这些坏的又几乎成为定论的标签,汉朝的史学家们功不可没,为了讨好现有的主子,极力否定前朝的功绩,这好似也是一种生存之道。

连在后世中以公正著称的司马迁在写《史记》的时候都不能免俗,更何况其他人。

所以,我们后世之人始终欠秦朝一个公正的总结,也欠秦始皇一个客观的评价。

秦朝很短命,汉朝却很长寿,而开创汉帝国的刘邦,自然也是成为了名留青史的汉高祖,但正是因为秦汉是两个不同的朝代,让很多人觉得秦始皇和汉高祖是两个不同时代的人。

毕竟在秦始皇一扫六合的时候,我们看不到刘邦的影子,毕竟在秦始皇坐在帝王宝座上的时候,我们依然看不到刘邦的影子。

其实嬴政只比刘邦大3岁,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同代人,放到现在来说,如果嬴政是女的,还能嫁给刘邦,毕竟女大三抱金砖嘛。

可惜嬴政是男的,不过他给刘邦的不只是一块金砖,而是整个天下。

既然两人是同代人,那么问题就来了,嬴政在赵国做人质的时候,刘邦在干嘛,嬴政一扫六合开创大帝国的时候,刘邦又在干嘛?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就一起以时间的横轴展开来看。

秦始皇:我活着的时候从来不知道有一个人叫刘邦

相比较现在的娃娃们,嬴政的童年不是一般的惨,当其他小朋友都在快乐地玩泥巴的时候,嬴政只能被别的小朋友往身上扔泥巴。

因为他在赵国出生。

那一年是公元前259年,他爹是秦人放在赵国的人质,本来就矮人三分,如果秦赵关系出现大的变故,人质就要掉脑袋。

可偏偏不巧的是,这个时间段,秦赵刚进行了长平大决战,而秦昭襄王更不在乎在赵国当人质的嬴异人,发起了对赵国邯郸的围攻,嬴政一家在赵国担惊受怕,即便是在襁褓中的嬴政也根本看不到父母亲脸上的笑容。

公元前257年,秦国攻打邯郸更加猛烈,为了躲避杀身之祸,吕不韦带着嬴异人逃回了秦国,而嬴政和赵姬只能在邯郸和赵王打游击战。

而就在嬴政和赵姬两人在赵国躲躲藏藏了一年之后,即公元前256年(另一说,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47年,有争议,暂不论),沛郡丰邑中阳里一个男婴出生了,父母都叫他为刘季,而我们后世人则更习惯叫他为刘邦。

公元前251年,八岁的嬴政回到了秦国,结束了他在赵国历经折磨的人质生涯,而这一年刘邦是五岁。

当嬴政在赵国当8年人质的时候,这五年里刘邦应该家里玩泥巴,至少他的小日子比嬴政要过得好太多了。

而等到13岁的嬴政成为了秦国的王之后,刘邦还在被他老爹训斥着不会种地和整日里一副无赖样(《史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

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断,嬴政在轰轰烈烈干事业的时候,刘邦还在浑浑噩噩过日子。

汉高祖:嬴政曾经坏了我混吃混喝的大计

从公元前231年开始,嬴政正式向山东六国中的韩国伸出刀子并要了它的命,之后的十年便是嬴政的高光时刻,直到公元前221年,灭亡了最后的齐国,完成了统一大业。

在嬴政打响灭国之战的时候,刘邦也已经25岁了,这个年纪的刘邦觉得也不能总是这样,他就想着找点事情做做,而当时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投进信陵君的门下。

于是刘邦便西行去了大梁,可是等他到大梁的时候才知道信陵君已经去世多年了,好在信陵君的门客张耳还在招纳门客,刘邦就投到了张耳门下,两人十分合得来。

等到秦国灭了魏国之后,张耳也成为了秦国的通缉犯,刘邦见势不妙,自然就离开了张耳,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沛县。

所以在这时候,刘邦应该是恨秦始皇的,如果不是他灭了魏国,说不准,刘邦还能继续在张耳的门下混吃混喝。

嬴政要一统华夏,沛县自然也不能幸免,不过在秦军攻占了沛县之后,刘邦还成为了秦的一员小吏——泗水亭的亭长。

而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后来会成为大汉朝的开国皇帝,至少秦始皇嬴政没有想到。

吕雉:我嫁了一个比我大15岁的男人

公元前221年,嬴政统一了华夏,刘邦也算端起了秦帝国的铁饭碗,有那么一次,已经35岁的刘邦作为亭长要向咸阳押送服役的人,刚好碰到了出巡的秦始皇。

这或许是两人这一生唯一的一次照面,只不过嬴政根本没在意这个小角色,嬴政威风八面坐在华丽的车上,刘邦衣着破烂两眼羡慕。

等到嬴政过去的时候,刘邦脱口说了这么一句话:

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

不过在这一年,刘邦还迎来了人生中的一件大喜事,那就是他被吕公给看上了。

巧的是,吕公的长女吕雉已经20岁了,这在古代来说,已经算是晚婚了,吕公不管自己的女儿愿不愿意,就将她嫁给了大她15岁的刘邦。

从后来吕雉的活动轨迹来看,吕雉那么晚才嫁人并不是因为她嫁不出去,而是因为她眼界极高,一般的男人,她根本就瞧不上眼。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巡游的途中去世了,这一年,刘邦已经46岁了。

对于刘邦来说,活着这么多年,还是一事无成,着实是一件惭愧的事情,而刘邦也想着,他的一生或许就这么完了。

但是在刘邦47岁的时候,天下大乱了,萧何和曹参当时为沛县吏,他们就劝沛县县令起兵响应,县令觉得有理,就让樊哙去请刘邦一起干大事。

说到这,或许就有人说了,这县令为何对刘邦那么客气,还得去让人请?

这是因为在沛县,刘邦的朋友很多,只要刘邦参加起义,起义这事就好办,可是刘邦还没请来的时候,县令却反悔了,并且想着把萧何和曹参都给抓起来以向秦王朝表忠心。

没成想,消息走漏了,这两个人也逃跑去找刘邦了,刘邦本来就看不惯县令,随即带着他的一帮狐朋狗友,杀了县令,自己当起了沛公,举起了反秦的大旗,之后更是打败了楚霸王,开创了大汉帝国。

所以,刘邦的事情也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开始努力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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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史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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