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本質】

生命的本質

講述/劉仁州

紀錄/鄭宇宏
整理/劉曉芸
编辑/杜侑霖

是誰給我們生命的本質?

是老天,不是父母。

父母的作為、父母怎麼做自己、父母怎麼對待子女、是在照顧和保護孩子「生命的本質」,還是在迫害傷害減損孩子「生命的本質」?

有些父母也許懂得去尊重孩子生命的本質,但也有些父母沒有這個觀念,他們把孩子當作是自己的財產,甚至把孩子當作東西,愛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情緒不好就對孩子任意打罵。

如果孩子是這樣被對待,這個孩子的生命本質就會像「烏雲蔽日」一樣,太陽的本質被烏雲給遮蔽了。

但是烏雲蔽日,太陽還在不在?太陽還在,只是陽光透不出來,有一天當烏雲散去,陽光依然亮麗,本質不會散去。生命的本質也是同樣的道理,生命的本質不會因為任何人對他的否認、傷害、打擊,就消失或是變質,本質永遠都是一樣的。

我們小時候不知道,小時候沒有機會也沒有勇氣,沒有足夠的力量來照顧自己。但是現在我們長大了,所以我們有能力來還原自己生命本來的面貌,不需要等待父母、老師、同事、老闆、朋友、伴侶、孩子來給我生命本來的面貌,這是「我」要對我自己做的,而且我不只是要願意,還要興高采烈、心甘情願地去還原我自己生命本來的面貌,這是生命一件最重要的工作。

當我們能夠認定自己,活出生命的獨特、珍貴與美好時,我們會成為一個不一樣的丈夫、妻子、母親、父親、兄弟姊妹、朋友、同事、主管。

這些美好的感覺會不會突然間失去?

會的,在某些剎那的時候,可能因為遭遇挫折、犯錯與失敗,也可能因為很多舊的習慣和舊的觀念突然間的跑出來,這時這種獨特、珍貴、美好的感覺會消失。

所以我們要養成一種警覺性,當我的內心失去了美好的感覺,我要把它找回來。我有沒有方法與能力去找回我那個美好的感覺。

透過安靜、勇敢的面對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有能力接受自己、有能力為自己所遭遇的錯誤與失敗承擔責任,付出代價與損失。當我可以面對我的生活以及面對我的行為,美好的感覺就會回來。

沒有人可以給予你獨特、珍貴、美好的感覺,只有你自己,只要你相信你的本質是上天賜予的,而不是你的父母,既然不是父母給你的,父母也沒有權利可以拿走,父母不能夠跟你說:「我讓你尊貴你才尊貴,我把你當作垃圾你就是垃圾。」

難道父母說你是這樣,你就是這樣嗎?

還是你會這樣說:「爸爸(媽媽)你要這樣說我,我尊重你,但是我是什麼我心裡知道,我的生命、我的本質是上天給我的,只是我的身體是通過你們而來的。」

我們跟父母的關係是很緊密且親密的,但父母不是上帝,父母不是孩子生命的主宰,當我們把這個關係界定好的時候,我們才知道我們可以做什麼,我們可以做到什麼程度。

這是生命學習成長中,我們共同的課題,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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