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小区楼上掉瓷砖砸伤老人!221住户每人赔3600余元

2019年7月31日,住在昆明幸福邻里小区26栋的潘大妈刚走到单元楼下,就被楼上掉下的瓷砖砸中头部,造成肢体偏瘫,到目前为止已经花去了30多万元的医药费,由于一直无法找到高空抛物者,潘大妈的家属将26栋2层以上的225名住户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1月15日,潘大妈终于拿到了等待近1年的判决书。

天降瓷砖砸中老人

2019年7月31日中午11点,潘大妈和女儿外出回家,刚走到单元楼下,突然一片巴掌大的瓷砖从高空坠下,正好砸中了潘大妈的头部,潘大妈随即倒地不起。
目击市民拍摄的画面中,潘大妈被砸中后倒在了绿化带里,女儿用手按住了她头部的伤口,但仍血流不止。
随后,潘大妈被120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之后又在云南新华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233326.43元,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潘大妈伤残等级为二级,造成肢体偏瘫,后期医疗费评估为60000元整。
做了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2020年春节后潘大妈回到了禄劝老家由老伴照料。潘大妈的女儿说,自己和丈夫在昆明打工,租住的幸福邻里小区是公租房小区,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月租600多元。母亲来昆明原本是来帮忙带孩子的,不想遭此横祸,现在一家人已经债台高筑,苦于一直找不到高空抛物者,只能将26栋2层以上的225名住户和云南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昆明第九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
平均每家分摊3600多元补偿款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部分被告及被告代理人向法院一一举证,证明事发当时并不在场,应与本案的侵害行为无关,而原告主张侵害行为与被告有关的主要依据,只有其女儿和现场居民张某某的警方询问笔录,没有任何的视频监控,因此被告要求原告潘大妈撤销对其的起诉。
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因案情复杂,法庭择期宣判。
1月15日,潘大妈女儿终于拿到了判决书。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满林强介绍:“判决的结果是由221名被告,承担80%的责任,合计是789344.58元,由被告物业公司承担20%的责任,合计金额是197336.14元,总的合计金额是986680.72元。最终下来平均每一家是要分摊3600多元补偿款。”

老人目前的状况怎么样呢?潘大妈的女儿说:“就跟之前做完康复是一样的,反正这辈子就这样了。”

高空抛物的危害

01 生命危险
高空抛物的冲击力是无法想像的,哪怕一个小小的苹果也可能致人死亡,一根小小的铁丁也可以插入你的大脑,造成植物人或者死亡,一个鸡蛋也可以砸碎你的脑袋。不管是什么物体,越高伤害力越强,危害越大。
02 财产损失
财产也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果被砸伤,需要到医院医治,医疗费昂贵,如果被砸到的人失去了生命,同时还会面临赔偿,打官司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坐牢。
03 影响团结
这也是一种危害,因为一般高空抛物,有时很难找造事者,所以整栋楼的居民都会互相猜测,互相指责,甚至还有很多人因为整天让人调查烦躁不安而产生怨恨,危害了大家的团结。
04 受害者家属心理悲伤
失去亲人的悲痛是世上最大的悲痛,因为一个小小的物品无缘无故的瞬间失去了亲人的生命或者健康,都是一种很大的心里伤害。

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一分钟带你了解民法典:高空抛物》

《民法典》相关条文规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你怎么看?
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YNTV2都市条形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