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7月1日生效,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法律,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而制定的法律。
为促进国有银行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加强公职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后的落地落实,8月21日下午,应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和平支行邀请,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业务部主任李屾前往农行和平支行开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专题培训讲座。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和平支行纪委书记刘茜、办公室主任朱琳及纪检办公室全体纪检委员共20人参加了讲座。
李屾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了整体概述,对法条框架进行了细致梳理,阐明该法与《监察法》的衔接,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李屾律师着重讲解了该法第三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的规定,帮助在场的领导和纪检委员领会法条精髓,理清重点与方向。通过多个近期发生的公职人员被政务处分的案例解析了该法对政务处分工作带来的主要变化,以案释法,深入浅出。
本次培训使农行和平支行领导和纪检委员准确地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有效提醒了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
农行和平支行办公室主任朱琳表示,听完李律师的讲座,深有感触。作为公职人员,核心的一个词是“高危”。具体体现在,约束的事项范围广,延伸追究的程度深、层次高,责任划分越来越突出、越来越明显。朱琳建议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并转告支部书记,进一步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一次系统性学习,对其中涉及的六项纪律和八项规定要烂熟于心。
农行天津和平支行对李屾律师的普法培训高度认可,并对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积极投身公益普法的实际行动表示称赞,期待未来能与行通律师事务所有更多的业务交流及合作机会。
李屾,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职务犯罪侦查方向)。曾在天津市检察院系统工作,期间参与办理重大案件二十余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李屾律师,具有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同时具备法律、财务、会计、税务复合型知识结构,逻辑严谨、思维缜密,执业以来主要承办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疑难经济犯罪案件,善于运用证据思维、法律思维和财经思维帮助客户预防、控制和应对刑事法律风险,处理法律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