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品如人品”乃无稽之谈
在酒场饭局中,经常听劝酒者说,酒品如人品。这句话放到真实生活中究竟是对还是错
呢?对一名酒徒、酒棍、酒魔、酗酒如命者来说,他们认为是对的。设宴待嘉宾,无酒不成席。美酒配佳肴,古代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人们为什么喝酒,因为酒是情感的饮料,感情的粘合剂。餐桌尤其是宴席中如果没有酒,可能会逊色很多。然而,喝酒分为四量,即营养量、保健量、感情量、酗酒量。正确而又安全(对身体健康)的饮酒量应该是每公斤体重一克酒为宜。
一九八七年《中国食品报》第412期曾登载笔者一篇署名文章,《山东人饮酒的恶习要改》。在任何场合,笔者对酒都是有厌恶心理的。酒场上人们都羡慕西方人或我国南方人的饮酒方式和习惯,劝酒敬酒不派酒,更不拼酒,酒场饮酒有自由,随便喝,喝什么酒都行,能喝多少喝多少,这才是文明的饮酒方式。
山东是个礼仪之邦,酒场上不把客人喝醉似乎不够热情,礼数不到,这一思维定势大错特错。一次,笔者乘车去临沂,遇到福建省石狮市的一位商人,闲聊中谈到了山东人的饮酒。这位商人本来与临沂的一位生意伙伴约定了时间,中午枣庄的几位朋友请他吃饭,他再三说他不善饮酒,而且还有急事,吃完饭就走,谁知枣庄的几个大哥在饭桌上轮番把他灌醉了,在宾馆睡了一个下午,误了他的正事。说到这里这位石狮的商人并没有赞扬枣庄人热情好客够朋友,反而骂了一句,枣庄人真讨厌,误了他的大事,直到第二天座上车,他的怨气还没消。
酒是粮食精。有出征壮胆酒,有接风洗尘酒,有饯行送别酒,有朋友闲酌酒,有喜事庆贺酒,有凯旋庆功酒,有感恩道谢酒,有巴结新贵酒,有节庆聚家酒,不同的酒场喝酒的目的确有区别。但它对人品扯不上缘,够不上格,没有丝毫关系。任何酒场的強劝,强人所难,确有视同強奸之嫌。
喝酒误事,喝酒伤身,进入身体中的每一滴酒都要通过肝脏进行分解。中央八项规定发布之前,中国的13亿多人,尤其是男人,似乎都泡在酒缸里,醉在酒桌上。不知有多少人因酒丟了命,丢了官,进了监狱,酒后驾车造成了多少人间悲剧。酒精肝,心脑血管疾病,多数与饮酒有关。"酒杯常端,长寿无缘″,“天天喝酒,肝硬化向你招手″,“一日三顿酒,神仙都摇头″,喝白酒四分之一是给自己喝的,四分之三是给医生喝的,这些话不无科学道理。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喝多少。“一醉方休″,那是庸人之见。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公款的酒场上有了饮酒的变异。什么"酒场如战场,酒风就是作风,酒量就是胆量,酒杯就是水平″。劝酒也有辞,“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铁,喝出血,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才算义气人″。喝酒评人更是走了辙。什么“能喝四两喝半斤,这个干部我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个小官欠培养″;″能喝啤酒喝饮料,这个学生不能要″;“能喝白酒喝啤酒,这个干部得调走″。酒成了办事的催化剂,"不设酒宴,天王老子也不见,设了酒宴,天大难事也能办″。酒杯虽小淹死人,筷子虽细打断腰,纣王饮酒丧了命,胡亥因 酒断了秦。美酒美味美人,坏了党风国风民风。酒虽无错,人则有罪。我们在酒场上为什么要拼酒呢?酒品如人品,虽是酒桌上戏言醉话,不可当真,但对诚实人而言,如刺在喉,能说些更高雅有料的话不是更好吗?
酒随自便,敬而不劝,更不应强劝。能喝什么酒就喝什么酒,能喝多少喝多少,这才是有德有品之人。酒德人品,遇有嗜酒者,劝其少喝点,这才是正人君子。
一人一个活法,对酒也是一人一个喝法。嗜酒馋酒自饮便是,何必强人所难。笔者因工作关系,年轻时也常有酒场。记得1988年在兖州矿务局的鲍店矿,有11个主人,当然都是老朋友,对着我一个客人敬酒劝酒,实在是盛情难却(也有点想让我出丑之意,玩笑),曾喝下孔府家酒二斤六两,当然没醉,今天想想,真是可怕。后来,每有酒场,躲不过去时,趁人不注意,便采取倒掉、喝到口里吐掉之法,应付了很多盛情的场合。想想这不是浪费吗?是酒都比粮食贵,不愿喝不想喝没酒瘾,但宴桌喝酒礼节程序需要遵循,别无它法。在自家,笔者一生从未喝过一次一滴酒,所以,谁请喝酒都反感。
世上确有酒圣、酒仙、酒神、酒师、酒友,狂饮 恋桌之人,如果喝酒是自掏腰包,你也是有罪的。几斤粮食一斤酒,喝了再往医院走,值得吗?酒文化并不在酒杯中,而在酒杯之外,与你同桌饮酒的人有没有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心态,能不能勾起童年的记忆,敞开心扉的畅谈,无限快乐的人生享受,友情亲情勾兑的更浓等,这才称得上酒文化。当然,长城不是一天建的,金字塔不是一天垒的,饮酒文明不是一天养成的,从今天开始正当时。
作者:王新权 图片来源网络
微游枣庄 编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