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台首个建筑碳排放强制性指标

住建部近日发布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国家标准,要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m·a)以上。这是首个建筑行业碳排放强制性指标,将于明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在节能上,《规范》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其中,无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在可再生能源利用上,《规范》提出新建建筑群及建筑的总体规划应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创造条件。其中在对太阳能的利用上,要求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热利用系统中的太阳能集热器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 15 年。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

《规范》还提出,建筑能耗统计应包括:建筑耗电量;耗煤量、耗气量或耗油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建筑能源系统应按分类、分区、分项计量数据进行管理;可再生能源系统应进行单独统计。(刘芳芳)

责编:孔文雄 安晓光

校对:张健

监审:王怡洁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