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商人为何地位低下,你可能没有注意到这点

在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历史中,“士农工商”的排名一直保持不变,商人被排在末尾。然而,虽然商人的社会地位低下,但很多商人却因经商而大发横财。这就与我们今天的认知有很大区别了,在现代社会,有钱往往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那么,古代的商人即便很有钱,为何其社会地位还是很低呢?

这要从是中国封建王朝的一项基本国策--“重农抑商”说起。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重农思想一直支配着历代封建统治阶级。如《管子·禁藏》篇载的:“民之所生,衣与食也。”与《管子·治国》篇载:“粟也者,民之所归也。”可见,农业是封建经济决定性部门,封建国家机器与统治阶级都主要是依赖于农业经济而存在和发展的。西周以前的统治阶级将“重农”作为国策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根据现有文献,从上古至春秋时期没有丝毫轻商的迹象。《周礼》将商业同三农等并列为“九职”之一;周文王颁发“告四方游旅”文告,以各种优待招徕商贩等,均为一些重视商业的事例。实际上,即使到春秋时期,产生抑商思想和政策的社会条件也还没成熟。这是因为,周代的所谓工商,多数是官府豢养的工商奴隶。他们为官府奔走贩卖,牟取财利,也为官府采办各种军需、行政用品以至奢侈品。这就是所谓“工商食官”制度(《国语》)。

随着工商食官制度逐渐减弱,出现了独立商人,其身份与角色也被社会所明认。至战国,人们对于商人“商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白虎通德论·卷七·商贾》)的角色定位认识得更加清楚。《庄子》有载:“商贾无市井之事则不比。”(《庄子·徐无鬼》)荀子曾说:“积贩货而为商贾。”(《荀子·儒效》)。

商人被剥夺政治权利。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并实施“抑商”政策的,是战国中期的商鞅。当时各诸侯国首要任务是巩固新兴的地主政权,而当时的商人却盘剥小农经济,这可是地主政权的经济基础。结果,一边是商贾拥有巨额财富,君主无能力驱使;另一边是大量农民破产,沦为奴仆、无业游民,家底稍好的成为小商贩。一来二去,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社会现实,即经商易富而务农易贫,自然刺激了民众向“从商避农”趋势发展。

但是当时的秦国原本就地广人稀,一旦让“从商避农”的趋势任其发展,结果是农业劳动力严重缺乏,兵源和粮源得不到保障,长此以往,秦国将国将不国。于是,为改变落后局面,秦孝公支持商鞅变法。

为此,商鞅采取了下列措施:第一,令商人及其奴仆与农民同样负担摇役;第二,“重关市之赋”(《商君书》),加重商税负担;第三,“壹山泽”(《商君书》),由国家对盐铁等重要商品实行专卖;第四,禁止商人贩卖粮食;第五,提高粮价,使商人以高价向农民购买口粮而受到损失。其中,以重税和盐铁专卖为主要内容。

商鞅推行的上述政策,就是“重农抑商”政策,能有效地限制商业资本的过度发展,保证了农业方针的贯彻,巩固了秦国地主政权。其特点是,使商人在经济上无大利以至无利可图,尽量减少商业人口。

朝廷推行官营、专卖制度与商人争利。

汉朝初期,工商业进一步发展,富商的生活能与王侯相比,收养一大批豪杰,权倾朝野。从刘邦开始,为了稳定农业生产,汉制定了很多“抑商”的经济政策。但到文景之世,商业仍不断增长,晁错在《论贵粟疏》中感叹:“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于是提出“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

汉武帝之后“抑商”的政策更加严厉,实行盐铁官营。据《汉书·食货志》载:武帝时外征匈奴,大兴土木,造成国库空虚,而富商大贾由于“冶铁鬻盐,财或累万金。”于是禁止民间私铸煮盐,将盐铁收归官营。“严令”“敢私铸铁器鬻盐者,钛左趾,没入其器物。”尽管朝廷国库得到充盈,但是这一措施严重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据《史记酷吏列传》载:“于是汤益尊任, 迁为御史大夫。会浑邪等降, 汉大兴兵伐匈奴, 山东水旱, 贫民流徙,皆仰给县官, 县官空虚。于是承上旨, 请造白金及五铢钱, 笼天下盐铁, 排富商大贾, 出告缗令, 驵豪强并兼之家, 舞文巧诋以辅法。”

汉朝还实行“均输平准”政策,目的是“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在各郡国设置均输官,令各地将原先直接贡纳京师的实物折价,加上运费金额,按照当地市价折合成一定的数量丰饶且价廉的土特产品,就地交给均输官,均输官除将其中部分优质品仍上贡京城外,其余都运往价贵之地出售,称为“均输”。“平准”,在京师设立平准机构,各地运来的贡物,官工业制造的器物等商品均储存于此。当某种商品价格上涨时,“平准”即以低价出售;反之,如某商品价格过低,就由“平准”收买,使物价稳定。

除此之外,汉朝规定商贾不得着丝绸衣服、不得乘马车;商贾的算赋要加倍征收;商贾不得拥有私有土地;商贾以及子孙永不得做官;迁徙商人到边远地区戌边等。此后,历朝历代均沿袭此政策。

商人受到人格上的羞辱,商业活动受到诸多限制。

西晋统治者规定商人外去做生意时,必须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以标明身份。

到了唐朝,将人分为良、贱。良人指普通百姓,在职业上分:士、农、工、商四类。商人排在最后,享有权利最少,承担义务最多。朝廷将商人集中的地方称为“市”,规定高官(五品以上)不准入市。

宋朝,商品经济飞速发展,私有观念得到深化,对外贸易进一步扩大,使得国家不得不开始立法来保护商人的利益,如:禁止各级官吏借采购之名,勒索商人;借履行公务之名,盘剥商人;征税不能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方法等。但由于商人争夺的利益太快了,朝廷不得不限制执行这些立法措施。

明清海禁政策里将对外贸易的商人当作“海盗”,可见当时的营商环境很艰难。商人们通过联姻来结交士大夫,借以提高自身的地位。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传统,有着深刻的政治、文化原因,还有地理原因。中国幅员辽阔,在黄河、长江流域很早就诞生了文明。魏晋之前,在长江以北形成了经济带,这里以平原为主,四季分明,物产富饶,可以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加上物产的地域性相差不大,因此物资交流程度不高,商业化刺激不强。

从积极方面讲,“重农抑商”政策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定心丸”,大一统王朝的延续得到保证,中国成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中断过历史的国家。

但是,“重农抑商”政策造成经济结构的单一,无法完成向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转型,赶不上世界工业化革命的潮流,近代以来受到了百年屈辱。加上科举制度的推行,中国古代商业文化、创新意识以及科学精神没能普及,致使近代以来中国科学技术落后。

可见,中国商人地位低下与“重农抑商”政策有着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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