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己更喜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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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毛姆《刀锋》

拉里无疑是这本小说的主角,从青葱少年到几近不惑,二三十多年的晃膀子总归也找到了一点坚持下去的理由,人生为了什么?

拉里在十六岁的时候目睹了自己的好朋友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空战中为了救他牺牲了生

命。在这场战争结束后,他无法回到自己和平时代的安静生活。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拿着政府每年补贴的三千美元开始了晃膀子的生活。

什么是晃膀子,就是漫无目的的游荡。美曰其名:找到自己想做的事情。

他有不俗的家族背景,不少想要拉他一把的好心邻居。有的人劝他去大学读书,有的人劝他在医院谋一份差事,有人希望和他一起合伙挣钱。

但是,他全部都拒绝了。虽然还不知道他具体想做什么,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想做什么。于是他选择了读书。

因为读书可能是最快的方法,知道他真的想要干什么。从早到晚,他可以一步都不离开的,泡在图书馆。

在没有想清楚自己究竟要做什么之前,他推迟了和伊丽莎白的婚约。

一个人去到巴黎,和她约定如果两年,他还没有找到自己想要做的东西,就回来和她结婚,但他内心其实明白这都是胡扯。

在刚开始的时候,有人会怀疑他是不是有了别的爱情,喜欢上别的女人,但实际上不是的,他只是想换一个地方晃膀子。

一个人真正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拉里通过二十多年的探索,给出了属于他自己的答案。

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实现这一条件的物质基础则很简单,找一份简单的体力工作就好。有富余的时间去思考,去读书,去看更多的世界。

他在这里没有提到精进,或者所谓的个人成长,亦或是获取更多财富的方法。

他只是想要更接近的去达到他所追求的:个人的一个精神境界。在他看来,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虽然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但是他的存在代表着一种理想,对同类人来说是一天清凉剂,普通的人可能永远也做不到,但是他们会尊重这种理想。

从生活上始终受到他的影响。当一个人变得纯洁,完善之后,他的性格就会产生广泛的影响,使得那些追求真理的人很自然的去接近他。

一个人的影响力可能会很小,甚至比不上石子投入池子中荡起的涟漪,但是一道涟漪会引起第二道涟漪,而第二道涟漪又会引起第三道涟漪。

但是这样有意义吗?在我看来有的。

一个人幸福的来源,不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而是来源于精神生活。物质要有一定的保障,但也仅仅保障就好,剩下生活的幸福度,还是靠精神的境界来决定的。

其实拉里最后也承认,自己根本没找到人生为了什么,但他找到了一个适合自己生活的方式,一条让自己更舒服的去体验这个世界的道路。

看完这本书,反观自己倒是坦然了一点,一方面自己并不孤单,在追寻自我的路上有人为伴。

另一方面不再着急,凭什么别人游游荡荡几十年才有存进,到自己这里就可以一马平川,揭开谜题。

告诉自己,别急,在路上就可以了。

作者简介:沅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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