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针对虚拟挖矿又有新动作了!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同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也联名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距离上次密集出台虚拟货币的相关政策法规,仅仅过去了3个月的时间。郭律师认为,本次《通知》与以往所有关于虚拟货币的公告不同的地方主要有两点。
第一点,是名称的变化。以往的各种关于虚拟货币的《公告》更多是“公告”的性质,更多的是向公众进行告知,而本次则是“通知”的性质,更多的是对十部委各级行政部门的内部通知,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里去的。郭律师认为这就说明国家真的要开始有所动作了。
第二点,则是最高法、最高检的加入。最高法、最高检作为司法机关的加入,也更说明了,国家即将从以往的执法角度,向司法角度倾斜。不出意外的话,之后各级法检系统都将针对“虚拟货币”相关的案件进行针对性研究讨论,不排除将会出现一些《会议纪要》来指导虚拟货币相关案件的司法工作,更不排除两高出台虚拟货币相关的司法解释;
为了遵循以上政策10月22日开始四川省各部门联合行动,对打着大数据产业的数据中心的机房,园区等开始排查,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下一步,将联合电信部门结合IP地址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态势分析,并进一步联合各相关部门,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处置体系,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配合做好违法虚拟货币交易的溯源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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