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历的演变
中国的第一部历法《黄历》——约公元前2700年
黄帝历是我国最早的汉族历法,相传是由黄帝命人所制,原历规则佚失,从一些古籍上约知一些:“《黄帝历》是一种阴阳合历,以建子之月(北斗斗柄指子,包含冬至之月)为一年开始。开观象授时之起点,创制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组成六十干支),表达阴阳五行,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清光绪二十九年(西元1903年),刘师培在《国民日报》发表“黄帝纪年论”,反对年号制,同时也反对康有为等变法派主张的孔子纪年。刘师培主张把黄帝诞生的那一年作为纪元元年,光绪二十九年是黄帝四六一四年。 可是,黄帝的生卒年月在文献上没有明确的记载。宋教仁主张把被认为是黄帝即位的癸亥年作为纪元元年,把西元1904年作为黄帝纪元四六零二年。以中国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为首革命派的杂志采用了黄帝纪元。
黄帝纪元=西元纪元+2698年。
孙中山先生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国家采用西方的公历纪年,从此黄帝纪元作为传统华夏历法的积累纪年在民间使用。
将年初定为现在使用的正月的《夏历》——约公元前2100年
夏历传说是夏代创立的历法,如今也已经遗失。夏历将寅月(即当今农历中正月)作为岁首,设置闰月以使平均历年为一个回归年,并设置二十四节气以反映季节(太阳直射点的周年运动)的变化特征。
夏历采用一个朔望作为一月(即月的一次盈亏),一年共12个月,其大致是采用整数366天为一岁,用减差法和正闰余,来调整时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使用的历法《颛顼历》zhuān xū lì——公元前366年
该历采用十九年七闰法,一回归年为365又1/4日(所以是一种四分历),一朔望月为29又499/940日,以十月为岁首,闰月放在九月之后,称后九月。测制年代或为秦献公时公元前366年,至秦始皇一统天下后遍行。
中国第一部有文字记载的历法《太初历》——公元前104年
公元前104年(元封六年),经司马迁等人提议,汉武帝下令改定历法,并责成邓平、唐都、落下闳等人议造《汉历》。汉武帝元封七年历成,是年五月改年号为太初(即为太初元年),并颁布实施这套《汉历》,后人以此颁布年号称呼此历为《太初历》。《太初历》规定一年等于365.2502日,一月等于29.53086日;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减差法”以调整时差。将原来以十月为岁首改为以正月为岁首;开始采用有利于农时的二十四节气;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调整了太阳周天与阴历纪月不相合的矛盾。这是我国历法上一个划时代的进步。《太初历》还根据天象实测和多年来史官的记录,得出135月的日食周期。《太初历》不仅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历法,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历法,它问世以后,一共行用了189年。
作为中国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它的朔望月和回归年的数据虽然不比四分历精确,但相较此前历法有以下显著进步:和夏历相同,以正月为岁首,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使月份与季节配合得更合理;将行星的会合周期测得很准,如水星为115.87日,比今测值只小0.01日;采用135个月的交食周期,一周期中太阳通过黄白交点23次,两次为一食年,即1食年=346.66日,比今测值大不到0.04日;太初历还把二十四节气第一次收入历法,这对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为准确的历法《四分历》——公元85年
四分历亦称“后汉四分历”。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实施的历法。编欣、李梵等创制。规定一年(回归年)为365/4日,一月(朔望月)为29 499/940日,19个太阴年插入7个闰月,因岁余为四分之一日。 因为当时所用的太初历(八十一分法)比四分历斗分更大,可见疏阔,经使用一百八十几年与天象已明显不符,又由编欣、李梵等编订新历,恢复古法。取汉文帝后元三年庚申岁为历元,上距鲁哀公十四年孔子获麟320年。这就是“后汉四分历”。其数据均比太初历准确。《后汉书.律历志中》:“四分历本起图谶,最得其正。”
此后近两千年的朝代更迭中,各代历法的计算原理再无大的改变,各朝代仅以不同黄帝年号进行纪年,一直持续至1912年1月1日国民政府正式采用西方格里高利历(即现在使用的公历)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