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成县辖区主干道及城区主要道路车辆停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对辖区主干道及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车辆停放实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路段
(一)潮汐路段
东滨河路道路西侧(城阳大桥至成州大桥段);西滨河路道路东侧(城阳大桥至成州大桥段)。
(二)其余路段
城区主干道(城阳大桥西至西关三叉路口)道路两侧;
江武路大桥西至华昌大桥东侧路段;
江武路大桥东至县医院门口两侧路段;
同谷北路、青岛路、陇南大道等道路两侧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
城区其他道路两侧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
江武路成县辖区全段;
十天高速店村出口延伸段(十天高速店村出口—机场延伸段—青岛路江武路三叉路口)道路两侧;
十天高速成县出口延伸段(十天高速成县出口—西关三叉路口)道路两侧;
国道567线,省道205线,省道222线及十天高速成县出口环形路全段;
支伏路红川街道段、店村街道段;G567线小川街道段、沙坝街道段、纸坊街道段、毛坝街道段;S205线抛沙街道段;黄渚街道路段;成康路鸡峰镇街道路段。
(三)城区所有道路以上的人行横道,非机动车停放区,盲道及其他区域。
二、禁停时段
(一)潮汐路段:8时至20时禁止车辆停放;
(二)其余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车辆停放;
(三)高峰时段:接送学生车辆半小时内(上学前20分钟、上学后10分钟;放学前10分钟、放学后20分钟)单排停放免予处罚。
三、禁停车辆
1.以上禁停路段禁止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外的一切车辆停放。
2. 所有中型以上载货汽车、低速货车、厢式货车全时段在城区所有路段禁止停放。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来源:陇南成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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