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基尼美女占领海滩的辛酸史 面对罚单莞尔一笑
在我们印象中,美国的海边到处都是比基尼,金发碧眼的美女们在大街上戴着墨镜随意穿梭,眼睛想放个假都不行。但实际上真实情况却并非一直如此。
尽管早在3700多年前,人类的壁画上就有了比基尼样式的泳衣出现,但它真正被大家熟却是在1946年美国人在比基尼岛进行核试验之后,由法国人路易斯.里尔德在巴黎推出的。泳衣在推出的最初,就连以时尚之都闻名的巴黎也没有一个模特愿意穿着比基尼向人们进行展示,最后不得不由一位名叫米查尔.博纳蒂尼的舞女承担起了这个历史重任。
比基尼泳装一经推出,尽管有着极大的争议,也让崇尚解放的女性产生了极大兴趣,很快便在女性中间取代了连体泳衣,成为了海滩上最靓丽的风景。
在欧洲16世纪以前游泳,男女都是光着身子,但随着禁欲思想开始统治,女人不再允许暴露身体,全身上下穿起了笼罩得严严实实的泳装。就连男子也不允许光着身子上岸,必须穿上背心和裤子。
到了19世纪尽管出现了连体泳衣,但女性还不许戴上帽子,穿上丝袜,泳衣还必须将从颈部到膝盖部分完全遮盖才允许游泳。否则便会被认定“放荡”遭到罚款。
但随着比基尼的推出,这种仅有3块布,4根带子的泳装,以最少的布料,最大的暴露挑战着人们的视线。在1946年美国纽约海滩,当时保守的政府依然要求警察面对穿着比基尼在街上行走的女性,甚至光着身子的男子开着罚单。
大量的女性前赴后继面对罚款毫不畏惧。最终让比基尼成为了海滩上的新宠,让蜡笔小新钟爱的高叉泳装连体泳衣退居次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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