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暗藏玄机 无良商家打了一手“偷天换日”牌
2021年新年伊始,很多消费者都有买车的念头。在购置车辆的时候,选新车还是二手车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纠结的问题。对于准车主而言,二手车的性价比更高。但二手车市场因为“水很深”也让大部分车主望而生畏。二手车配件是否可用?如何辨别是否水泡车?购买后出现纠纷如何维权?这些问题导致了车主难卖、消费者难买的不利局面。近日,家住江苏的林先生就遭遇了购买二手车维权难的问题。
二手车交易暗藏玄机
涉嫌强买强卖
位于苏州市相城区的富格尔名车广场是苏州市著名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有购买二手车需求的准车主都会选择在这个广场进行车辆的买卖和交易。在看车当天,林先生在对比了多款车型后,选择了一款别克英朗,在与导购确认了汽车从未发生火烧、泡水、重大事故等情况,车辆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在质保期内,并可以配合林先生办理过户手续等相关信息后,最终以63000元成交价签订了购买合同。在支付环节,林先生在导购承诺会找正规银行办理分期贷款的前提下,同意用分期贷款的方式购车。
提车当天,林先生来到苏州富格尔名车广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发现贷款单位并不正规,不是导购员事先承诺的正规银行,而是一家不知名的贷款公司,同时林先生发现利率很高,在与导购进行多次协商后,林先生觉得自己掉入了事先设计好的购车陷阱。
记者:那它的(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林先生:它的利率是,四万块钱,三年算下来,光利息是一万三。
记者:就是您到时候提车的时候必须要签这个(贷款合同),不签就提不了车吗?是这个意思吗?
林先生:对,他们的押金(条)上面当时写的,我没注意到,最后写了一句这个,不贷款不退押金,就这么写的。
不曾告知贷款费率
导致押金难退车辆难留
林先生向记者反映贷款合同利率过高,到底有多高?记者也从网上的贷款计算器中测算了一下,以四万元为例,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下,三年后偿还的利息是一万三,利率大概是20%左右。正规的贷款银行利率在7%左右,20%的利率已远超过常规贷款利率百分比,达到了近似高利贷的水平。也就是说林先生如果签订了分期贷款购车合同,近似于在偿还高利贷。
林先生在签订分期贷款购车合同前,对贷款利率和贷款单位的资质提出了质疑,本打算取消购车,但导购却以不退押金为由,劝林先生慎重选择。林先生取消购车被拒后,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在非常隐秘的位置发现了一行小字:“客户贷款如违约押金不退”。在林先生看来这份合同的制定存在欺瞒消费者的行为。
是放弃购车押金还是偿还高额贷款利息?林先生陷入两难的境地,无奈之下,他提出全款购车的要求,导购在合同承诺63000元购车的基础上,坐地涨价,增加了6000元,这个举动让林先生不能接受,多次协商未果,林先生不得已放弃购车。
林先生:他给我找了一个民贷的,算了一下利息就太高了,我不同意了。我说全款给他,他也不同意,一开始定好的是六万三千块钱,没有说贷款不贷款的事,最后押金条上面写的就是不贷款不退押金。
林先生的遭遇在二手车买卖过程中,非常常见,记者从网上搜索了二手车买卖常见套路,其中一条就是利用低价卖车或者低价看车为引子,诱导消费者购车,在消费者表示不能全款购车需要按揭时,导购就会诱导消费者选择他们指定的金融机构做贷款按揭。车辆买卖交易本身并不能为二手车商家带来很大的收益,但在按揭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隐形的收费,将隐形收费项目强加给消费者,通过这种方式盈利。记者随后联系到苏州富格尔名车广场的导购员,对贷款金融机构的资质进行求证。
导购人员:因为二手车风险是比较高的嘛,所以说银行的话是跟三方公司签的,然后三方公司贷给客户,然后签了开头名字肯定是银行签署的,而且银行会给他拍视频确认,知道吧?然后我是哪个支行,你从我行贷了多少钱,这个银行会给他拍视频确认的,知道吧?
记者:当时的这个利率是多少您知道吗?
导购人员:利率的话是七点多。
林先生:七点多是吧?
导购人员:七点多、八点多这都很正常。
记者就分期贷款机构的资质问题也咨询了汽车行业的相关人员,据他们介绍:“新车买卖过程中的分期贷款,会有银行作为贷款方,但是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由于风险较高,银行不愿直接介入,分期贷款业务基本由第三方金融公司来承担。”对于贷款偿还的利息,就会按照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要求设立利率的百分比,也就出现林先生遇到20%的贷款年利率,远远高于正规银行的贷款利率,同时导购人员声称7点多的利率与记者计算出的利率也有很大出入。在整件事情中,林先生从导购员那里没有获取到准确的信息,造成贷款合同不能按时签订,押金不退,林先生认为交易环节中涉嫌强买强卖。
面对陷阱
律师帮您支一招
目前林先生想要购买的车型已经被导购员卖出,他因为未签订分期贷款购车合同,押金一直不退,林先生遭遇的问题到底应该如何解决和避免?针对这个问题中国交通广播记者咨询了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关长军律师,关律师告诉记者:“事件中的贷款公司与当初导购员承诺的银行贷款不相符,而且贷款利率也超出了一般购车人员的正常理解和认知。另外,由于本案的合同是由对方提供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因此,林某可以主张要求全款支付,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而解除合同,林某是可以要求返还押金的。此外,押金性质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一直是个难点,本案合同中约定,如果不贷款违约押金不退,似乎有违约金的性质,但是本案中林某对于变更支付方式没有过错,不能认定是违约,因此可以主张要求返还。”
林先生的遭遇不是个例,而是二手车买卖过程中的一种普遍遭遇,在此记者也提醒各位消费者:在二手车买卖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入坑,要看清商家提供的每一份合同,对于合同中存在的不明条款,及时进行有效的沟通,沟通无果或者不确定的前提下,要慎重操作,避免落入商家的圈套。目前林先生在寻求司法帮助,对于该事件的最新进展,中国交通广播记者还将持续关注。
来源:中国交通广播
记者:华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