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锋:三合风水解析(二)
三合风水解析(二)
尹锋
一、合、冲、刑、害、破、刃、禄、马、贵人之说
(一)三合
亥卯未,乾甲丁,贪狼一路行。
巳酉丑,巽庚癸,尽是武曲位。
申子辰,坤壬乙,文曲从头出。
寅午戌,艮丙辛,位位是廉贞。
以上之三合为九九相依,循环不已,即隔八相生之法。如:地支坐亥,从亥至卯为九数,则喜卯、未二水为吉;如地支坐卯,从卯数至未为九数,则喜亥、未二水为吉。又如:天干坐乾,则喜甲、丁二水;天干坐丁,则喜乾、甲二水,不可与地支亥、卯、未相杂。
《天玉经》云:“前兼龙神前兼向,联珠莫相放,后兼龙神后兼向,排定阴阳算。”即言木局乾甲丁天干属阳,为前兼龙神,以乾兼亥,甲兼卯,丁兼未。亥卯未地支为阴,为后兼龙神,以亥兼乾,卯兼甲,未兼丁。如:乾甲丁龙入首,宜乾甲丁之向水,合天干联珠之法,排定阳中算。若立亥卯未向,收亥卯未水,是为前兼龙立后兼向,是阳入阴支之联珠法,不宜。又如:亥卯未龙入首,宜亥卯未之向与水,合地支联珠法,排定阴中算。若立乾甲丁之向水,是为后兼龙立前兼向,是为阴入阳干之联珠法也,不宜。余局皆仿此。
三合法在择日时,最喜辅山扶命,如火山火命,喜木局生之,火局助之,忌水局之克和土局之泄。
(二)五合
天干序数:
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为生数。
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为成数。
《易传》云:“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河图中,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从天干序数可得出:甲与己合,乙与庚合,丙与辛合,丁与壬合,戊与癸合。
天干合化: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
在三合风水学上,五合亦用于龙向水之合。如:乙龙遇庚水,即向庚收之;丙龙遇辛水,即向辛收之;丁龙遇壬水,即向壬收之;庚龙遇乙水,即向乙收之;辛龙遇丙水,即向丙收之;壬龙遇丁水,即向丁收之。
有择吉时,造命年月日时均喜相合。如:土山或土命,喜戊癸生,甲己助之;水山或水命,喜乙庚生,丙辛助之;火山或火命,喜丁壬生,戊癸助之;金山或金命,喜甲己生,乙庚助之;木山或木命,喜丙辛生,丁壬助之。
(三)六合
六合为十二地支之相合。如:子丑相合,寅亥相合,卯戌相合,辰酉相合,巳申相合,午未相合。
以三合家言,六合立向,可大发富贵。如:子龙丑水或丑向,丑龙子水或子向;寅龙亥水或亥向,亥水寅龙或寅向;卯龙戌水或戌向,戌龙卯水或卯向;辰龙酉水或酉向,酉龙辰水或辰向;巳龙申水或申向,申龙巳水或巳向;午龙未水或未向,未龙午水或午向。其中子丑、午未二局最为难遇,遇则大吉。
虽龙、水、向合为吉,但按辅星水法而论,辰龙酉水或酉龙辰水犯阴阳破局,不可不察,宜慎之。
(四)桃花煞
古诀云:
亥卯未鼠子当头忌,巳酉丑跃马南方走,
申子辰鸡叫乱人伦,寅午戌兔从茅东出。
其意为,亥卯未木局,长在生亥,沐浴在子,子即为桃花;巳酉丑金局,长生在巳,沐浴在午,午即为桃花;申子辰水局,长生在申,沐浴在酉,酉即为桃花;寅午戌火局,长生在寅,沐浴在卯,卯即为桃花。
以辅星水法而论,子午属阳,若立阳向,则不为桃花;卯酉属阴,若立阴向,则不为桃花。若不合局,阴阳驳杂,则为真桃花煞无疑。
又如:申子辰净阳局,酉水属阴,既不宜来,亦不宜去。又如:坎龙离水来为巨门吉水,若流归兑口(酉)而出,是为巨门流入五鬼廉贞方,又为沐浴桃花之位,虽家庭殷富,亦必子孙风流,吐血虚痨,因色败家,在所难免。
(五)羊刃煞
禄前一位为羊刃,羊刃为劫财之神,故避之为宜。
甲禄在寅刃在卯,乙禄在卯刃在寅,丙禄在巳刃在午,丁禄在午刃在巳,庚禄在申刃在酉,辛禄在酉刃在申,壬禄在亥刃在子,癸禄在子刃在亥。
如:甲向卯水来,乙向寅水来,丙向午水来,丁向巳水来,庚向酉水来,辛向申水来,壬向子水来,癸向亥水来,皆犯羊刃。
以辅星水法而论,若合净阴、净阳之局,则不忌。如:乙见寅、丁见巳、庚见酉、壬见子、为合局,不忌。
(六)刑、冲、破、害
刑:
子刑卯,卯刑子,为无礼之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为恃势之刑。
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为自刑。
子向卯水来,卯向子水来,或其他向子卯水同来,为无礼之刑,凶;寅向巳水来,巳向寅水来,申向巳水来,巳向申水来,或其它向寅巳、巳申水同来,为无恩之刑,凶;丑向戌水来,戌向丑水来,戌向未水来,未向戌水来,或其它向丑戌、戌未水同来,为恃势之刑,凶。
自刑之说,地理不犯,惟在择吉造命时忌犯之。
冲:
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
相冲之说,惟在择吉造命时忌之,可用三合、五合、六合之法化之为妙。在风水上,相冲为坐向之关系,故不犯。
破:
子破酉,卯破午,丑破辰,戌破未,寅破亥,巳破申。
其中寅亥、巳申又为合,在风水应用上,总以阴阳不杂,则不为真破;阴阳相杂,则为真破。
择吉造命时宜避之。
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如:子向未水来,未向子水来,亥向申水来,申向亥水来,卯向辰水来,辰向卯水来,寅向巳水来,巳向寅水来,戌向酉水来,水路犯之,立见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