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布问道】重发两年前唤醒思考的旧文(12):不是所有的寺庙都能烧香
引言:这是2019年1月22日撰写的文章,当时有线貌似对政府了解,其实经常是“不是摸不到门,就是进错门”,更常见的是“张冠李戴”。典型的就是社区的“医养结合”,基本概念都没有弄清楚,就出什么“方案”……
“医养结合”就是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其中,“医”包括医疗康复保健服务,具体有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养”包括的生活照护服务、精神心理服务、文化活动服务。利用“医养一体化”的发展模式,集医疗、康复、养生、养老等为一体,把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首要位置,将养老机构和医院的功能相结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融为一体的新型模式。
在“医养结合”中,“医”是基础,“养”是核心。“医养结合”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以医院为依托、以社区医院为中心、以“医”为主的模式,主要由卫计委牵头;一种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或家庭为中心、以“养”为主的模式,主要由民政局牵头。
需要强调的是,以社区为中心和以家庭为中心有着本质区别,一个是公有领地,一个是私有领地;卫计委服务一般仅延伸到社区公有领地,不进家庭;民政局延伸到家庭的服务,必须得到家庭成员的法律授权并承诺免责才能进入。
简单地讲,“医”和“养”是两回事,分属不同的部门,只是在用户或当事人身上结合在一起而已;类似政府“一站式”服务,对用户而言都是政府服务,但每项服务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这本来是非常基本的常识,但在图省事、“胡子眉毛一把抓”的两年前,有线那顾什么常识,“胡子眉毛一把抓”了再说……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有线做类似“医养结合”社区项目时,有个致命伤,就是没有社区网络,有线网络只是OTT社区,直接进入到了家庭,加上传统唯一电视机终端思维,导致有线本该在社区应用项目全部搬进了家庭,而且都一股脑地、毫无道理地搬到了电视上,同时也浪费了有线多终端的机会……
还需要说明的是,进入私有领地服务和仅在公有领地的服务,有着性质上的本质不同。尽管都是公共服务,一般进入家庭的服务,通常政府要求市场化,准确地讲是“经营性的公益性服务”;而在公有领地服务,就是政府职责了,政府可以采取“经营性的公益性服务”方式,也可以采取“福利性的公益性服务”方式(俗称:政府买单)。这也是公共服务经济学的基本常识。
现在情况不同了,因为近三年来,有线做了大量无功而返、劳民伤财的无用功,应该可以停下来反思一下了。所以,有可能允许再次澄清一下概念,普及一下基本的常识……
“进寺庙,要烧香”似乎是许多中国人的“常识”,其实这个“常识”并不准确,或者说有误区;因为,除了佛庙、道观可以烧香外,清真寺、犹太教堂、基督教教堂、东正教教堂等不烧香,甚至不允许烧香。
如同“不是所有的寺庙都能烧香”一样,“医师可以看病”也是误区。医师需要取得《医师资格证》才能称之为医师。《医师资格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一般永久有效。但并不等于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医师就可以行医。医师要行医,俗称为“看病”,需要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是由当地卫生局发的,表示允许医师在某个医院行医,并规定了医师的行医范围,这是一个行政方面的认可。如果换了医院行医,还必须重新换执业证。简单地讲,医生要行医必须先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再携带医师资格证到自己工作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两个证都拿到,才有资格行医。
现在国家出台文件倡导或鼓励医养结合(国发[2013]35号,国发[2013]40号,发改投资[2014]2091号,国发[2015]14号,国办发[2015]32号,民发[2015]33号,国办发[2015]84号,国卫办家庭发[2016]340号,国卫发[2016]353号等),许多省还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省有线网络纷纷响应且积极参与。引出的问题是:找谁参与?用什么方案参与?怎么参与?……
首先有线要解决不“认错人,进错门”的问题,也就是不要“张冠李戴”。对百姓而言,医养结合不用分那么清楚,因为都是政府提供给老百姓的服务。对希望承接项目的有线而言,就必须弄清楚:“医养结合”有“组织”吗?有没有一个专门负责“医养结合”的组织或政府机构?还是“医归医”、“养归养”?也就是说,“医养结合”面对的是两个组织,一个负责“医”,一个负责“养”?从文件号不难看出,是两个组织,一个组织叫卫计委,一个组织叫民政部;也就是说,在实施层面上,“医”和“养”是分离的;是不同的专业或科学;俗一点,卫计委负责“恢复健康”,民政部负责“长命百岁”。以按摩椅为例,如果是治疗“腰酸背痛”属于卫计委,如果是恢复疲劳属于民政部。有线千万不要“张冠李戴”或者“认错人,进错门”,否则会无功而返。
其次是弄清体制,否则就会“进门,摸不着门”。这里再次强调集客业务的“四个体制”法则,即“敬畏体制”、“顺从体制”、“巩固体制”和“发展体制”(请参见系列讨论之八“学会刷ATM机”)。对卫计委而言或对医疗项目而言,又有两个基本体制,一个是医疗行政管理体制,一个医联体体制。卫计委行政体制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级管一级现行体制,村卫生室对接所在的乡镇医院,乡镇医院对接所在的县医院,县医院对接所在的指定市医院,市医院对接指定的省医院。医联体是指区域医疗联合体,是将同一个区域内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通常由一个区域内的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社区医院、村医院组成一个医疗联合体。也就是说,有线的医疗项目的对象是符合体制要求的医院,不是医生。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着重说明,就是用户数据。首先有线一定要明白,用户的健康数据是受法律保护的。其次,如同医生有能力看病,但不一定有资格行医一样;有线在项目过程中可能能够收集到用户的数据,但无权使用这些数据,能够使用数据者是医院的医生;也就是说,有线医疗项目中的任何系统只能是医院医生的辅助系统,由医院的医生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对用户负责,有线充其量只能对医院的医生提供数据或数据分析服务,根本无权向用户提供服务;否则,如同有线的安全播出一样,就是数据安全事故。进一步地讲,有线想数据变现只能通过医院。
第三,寻找有线能切入的医疗项目。有两种思路或两个方向,一个是传统的需求决定供给,简单地讲就是被动的项目应答;另一个方向是供给拉动需求。国家倡导的医养结合是供给侧改革的一项措施,也就是希望供给拉动需求……
问题是怎样找到供给方向呢?既然是供给侧改革,就需要研究卫计委的改革方向。简单地讲,卫计委改革的方向大致有四组,每组有三个分离,共计十二个分离。第一组三个分离是医和药分离、院内与院外分离、普通与特殊分离(如分级诊疗);第二组三个分离是巡诊、问诊、就诊分离;第三组分离是以医院为中心、以医生为中心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分离(或三中心分离);第四组分离是普通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与医疗专业服务分离、远程与属地分离、恢复与康复分离……供给侧的项目就是在这分离和重组之中。
有没有有线网络能够快速切入的项目?应该有很多……
首先是远程医疗网。远程医疗网的基础设施或基础条件是“宽带交换IP网络平台+高清会议电视系统平台”。远程医疗网是一个网络体系由可视通讯网、生命体征传输网和数据交换网组成。整个网络结构按照医疗行政体制和医联体制设计,第一期主要是按照医疗行政体制,也就是说,网络和终端的节点是医院,而不是家庭,最边缘的节点是村卫生室。需要提醒有线的是:按照现行体制,远程医疗是“下发起制”,即由下一级向上一级发起远程医疗请求,而且是由医生发起,而不是由病人发起;例如:村卫生室与乡镇医院之间的远程医疗,是由村卫生室发起,而不是由乡镇医院发起,并要求是由村卫生室的医生发起,而不是由病人发起,即病人要通过医生的才能发起远程医疗;也就是说平台系统要支持和管理“下发起”的机制。可视通讯网不仅是会议电视终端,还需要加一定的灯光部署,力争是无阴影的可视。生命体征传输网实际上是医疗设备的物联网。数据交换网要对接上一级医院的系统,包括病历数据、缴费数据等……建议有线从最基层试点开始,例如村卫生室对乡镇医院。
其次是可视医疗家庭巡诊网。主要用于术后恢复巡视和特殊巡诊。可视医疗家庭巡诊网的基础设施或基础条件是“有线交互电视+支持SIP协议机顶盒或外置SIP网关+可视通讯系统”或“宽带互联网+SIP网关+互联网终端+可视通讯系统”。可视医疗家庭巡诊网是点对多点或双向的B2C结构,这个“B”就是医院的可视通讯服务中心(类似于呼叫中心),“C”是百姓家庭可视终端。例如:病人手术后回家恢复,在没有完全恢复前,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护或复查;病人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到医院来复查,另一种选择是远程探视或远程复查;如果用户选择远程复查,需要交一定押金,由有线到病人家中安装探头、网关和开通可视通讯系统;每次远程复查需要缴纳一定的远程复查费(由医院定价,其中包含有线的服务费);病人恢复后,将探头、网关等退回给医院(也可以由有线上门收取),如设备没有损坏,医院将押金全额退还给病人;如果一定时间内(一般1~3个月),用户不退还设备,视同用户设备购买(在事前协议中规定清楚并向用户说明)。具体哪些项目适合“可视医疗家庭巡诊网”提供服务,由医院制定。
第三是病房远程探视网。主要在医院规定的探视时间内,由病人的家属、朋友等发起远程探视,也可以由病人发起。远程探视网的基础设施或基础条件是“互联网+可视通讯系统+病房探头+探视APP+APP管理系统等”。病人的家属、朋友等在医院允许探视的时间内,可以通过手机,通过指定的探头对指定的对象进行探视和交流。该服务可以作为医院的公共服务,也可以作为医院的增值服务。
第四是防“医闹”安全监控网。与一般社区安全监控网类似,包括大门、医院周边、大厅、走廊或过道的全景监控,所不同是配置有智能化的人脸识别,对屡次“医闹”者或疑是“医闹”者进行识别与跟踪及其预警。
第五是“健康小屋”。“健康小屋”主要是与合作伙伴合作,增加社区或村卫生室的医疗设施,包括体检设施、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腰酸背痛的理疗设施、胎儿监测设施等。需要强调的是:所有收集的数据不归属于任何设备厂家,而是作为社区或村卫生室医生的辅助系统,厂家的任何平台及其数据分析只是对社区或村卫生室医生提供技术支持,数据所有权归属于社区或村卫生室;任何未经许可收集、存储和使用数据行为都有违法嫌疑。如同有线的安全播出一样,任何未经许可收集、存储和使用数据行为都是安全事故,有线也无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收集、存储和使用该类数据;也就是说,作为有线“健康小屋”合作伙伴的前提之一就是保证数据安全。“健康小屋”的商业模式很简单就是“部分免费+部分收费”;政府出资的服务项目采用“免费”服务的方式,政府不出资的服务项目采用的收费的方式;其中,收费部分又建议采用价格歧视的“部分免费+部分收费”的方式,例如:某项服务,7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免费5次(5次以上收费),65~69岁的老人每月免费3次,60岁~64岁的老人每月免费1次,55~60岁不免费但优惠,55岁以下不免费……
总之,健康小屋的商业模式是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所有设备都是共享的,即没有排他性,但必须刷卡或手机扫描付费才能消费,类似于机场手机扫描付费的按摩椅……当然,实现这种模式需要构建一个基于物联网的共享经济平台,不仅实时管理各个设备的状态,而且实时计费与基于区块链的实时分账。
还有没有其他社区医疗方案?当然有,如社区远程药房、社区看病一条龙服务等,大家可以因地制宜的设计,只要有心或用心,相信可以设计出许多符合医疗体制要求的服务。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操作时,强烈建议先试点,试点得到组织认可后再推广;在没有得到组织认可前,宁可继续完善试点,也别盲目扩张。还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方案建议针对是卫计委,千万不要把民政局感兴趣项目混在其中;也就是说,民政局和卫计委是不同的庙,念的是不同的经,拜的不同的佛;否则会“扁担挑缸钵,两头失落”……
《不是所有的寺庙都能烧香》依然是仅供同仁们参考和讨论。认为有价值,建议就试验一下;如果认为没有价值,只当是谈资笑料。
写于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凌晨
修改于2019年9月4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