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6.【原创】农产品发票种类傻傻分不清

‍‍‍‍‍‍‍‍‍1106.【原创】农产品发票种类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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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表示,8月初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业农村部正在制定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分省明确核心指标及出台考核办法,逐步建立市场化调控机制,防止“急转弯”“翻烧饼”,让养殖主体有稳定的政策预期。

农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农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每个老百姓,所以国家一直很重视农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说到农产品,我们不得不提到,购进农产品的发票问题。

购进农产品到底该取得何种发票?哪些发票可以抵扣、哪些不能抵扣?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值税加计扣除?

别急,今天咱们一次性理得清清楚楚。

【案例】

“绿色食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农产品加工和销售。

2021年8月有以下几笔购进业务:

1、从“快乐农场”合作社(一般纳税人)手上购进优质大米约200万元。

2、从中间商贩张三(小规模纳税人)手上购进苹果10.3万元(含税),从中间商贩李四(小规模纳税人)手上购进葡萄20.6万元(含税)。

3、从农业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购进鲜活肉蛋117万元。

上述购进业务,应当取得何种发票?哪些是可以抵扣的?

【政策学习】

根据《2019年第39号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结合最新税率总结农产品的抵扣政策:

1、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从按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解答】

我们对上述案例得出结论

问题1、绿色食品公司从农业合作社一般纳税人手上购进优质大米约200万元,属于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可以取得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按9%计算抵扣进项=200×9%=18万元。

解释一下,“农业生产者”包括了农民个人、农业合作社。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是为了鼓励农业发展,税法允许购买者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不管是从农民,还是从农业合作社手中购进农产品,咱们都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

Ø 从农业合作社购进:

农业合作社,通常可以开具免税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票面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

Ø 从农民手中购进:

农民无法自行开票,我们有两种取得发票方式:

方式一:

作为收购方,自行开具收购发票。按照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方式二:

要求农民去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票,按照免税普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乘以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不过,实务中执行起来可行性较低,因为农民太分散,代开不集中十分繁琐,并且农民怕麻烦不愿意配合。

问题2、从中间商贩购进农产品,可专票可普票,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话,要求取得专票。

(1)商贩不属于农业生产者,不享受农产品的免税政策。从中间商贩张三手上购进苹果10.3万元(含税),假设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抵扣税额为0。

(2)从中间商贩小规模纳税人李四手上购进葡萄20.6万元(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按照票面税额,而是计算抵扣进项税=20.6÷(1 3%)×9%=1.8万元。

问题3、从农业商贸公司购进鲜活肉蛋117万元,取得免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财税[2012]75号规定,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销售方免征了,但不代表购进方就可以抵扣。不属于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不能计算抵扣增值税。

注意:鲜活肉产品,不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结论:

对于“绿色食品”公司来说,从农民、农业合作社、小商贩、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手中购进,发票取得类型增值税处理方式各不相同,要注意选择最合适的购进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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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还有优惠政策,那就是,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政策》规定: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即购进时先按照9%抵扣进项税额,生产领用时再加计1%的进项税额。

【举例1】

“美好生活”公司是一家肉制品加工企业(一般纳税人)。

2021年5月,购进猪肉100吨,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列明不含税金额200万元,税额18万元。

假设7月全部生产领用,用于13%税率的香肠腊肉加工,这种情况下,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1、购入取得一般纳税人的专票,按照票面税额抵扣增值税18万元。

2、享受加计扣除,即200万*1%=2万。

3、“美好生活”公司一共可以抵扣20万元。

生产销售13%的香肠腊肉,如果按照原税率9%抵扣,因税率差比较吃亏,所以加计扣除1%政策,尽量让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不吃税收的亏。

【举例2】

“冰冰爽”公司是饮料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西瓜共计10300元,取得增值税专票上不含税金额10000元,税额300元;之后将西瓜加工成税率13%的西瓜饮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1、购入取得小规模纳税人3%的专票,不按票面税额抵扣,按照买价和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0000*9%=900元

2、享受加计扣除,即10000*1%=100元。

3、“冰冰爽”公司一共可以抵扣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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