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广生 | “自然状态”:战争与和平
作者简介
张广生,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外政治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自然状态”:战争与和平
霍布斯时代,就国际上来说,海上宿敌西班牙1588年征服英国的军事计划被决定性地挫败,英国崛起为欧洲的海上强国;在陆上,英国1558年后退出了直接争霸。但是,在欧洲大陆上正在进行着著名的三十年战争之时,置身域外的英国却一步步地陷入了内战,内战的原因的确和英国的国家结构有密切的关系。此时的英国,正处于由封建等级国家向民族-国家的过渡阶段,英格兰与苏格兰还没有完全统一为一个完整国家,英国国王的内府和国库财政并没有区分,国家的开支由王室财政来支撑,国家似乎主要是国王的事业,等级议会中的各个等级在自身利益与国王利益之间的纷争恰恰因为英国对外安全环境的相对稳定而更变得更无约束。就宗教方面来说,整个欧洲掀起的宗教改革使英国安立甘宗(Anglican Church)的政教方案遭到破坏,国内宗教的分歧阵营除了天主教徒和英国国教徒,又增加了新教改革后产生的清教徒,清教徒又分为长老派和独立派等等不一而足。
在斯金纳看来,内战的两个主要阵营就是共和自由主义者与保王党人。保王党人当然是团结在斯图亚特王朝君主周围的上层封建贵族和大商人。共和自由主义者主要强调英国传统中封建贵族构成的等级议会的特权,当然这种特权法权背后则是主要是地方封建贵族的利益,也包括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利益。如果我们把霍布斯的理论描画与英国的历史联系起来,那么,那些在自然状态中虚荣自负,因为自己的激情而忘记“自我保存”的“理性目的”的人当然以封建法权下的贵族人物最为典型。典型的贵族文化中人,正如堂吉诃德不同于他雇用来的桑丘,堂吉诃德是为了维护荣誉和地位而拔剑相向的人,但是,这些不惜战斗至死的人,在霍布斯看来是不够“理性”的人,是导致自然状态或者说战争状态的主要责任者。这些人因为自己的勇敢不仅仅是自己生命与利益的捍卫者,而且也是关涉他人的法权的执行者甚至是创造者。普遍和平的秩序当然要把这些分散的法权集中到新国家那里,新国家的眼中,不怕死,特别是虚荣自负的激情是残忍甚至是野蛮的根源。这种人和这种教化不把自我保存看作生活的目标,却把为了荣誉而战斗和复仇视作常态,这正是英国陷入悲惨内战困境的重要动因。
我们从霍布斯解决欧洲神学-政治问题的“主权国家”方案中不仅会发现他对英格兰国王、贵族和人民历史政治关系应该如何配置的思考,以及对英格兰自亨利八世以来,独立于天主教罗马教廷建立安立甘宗或者说国教会政治经验的总结,而且还有他力图应对新教改革给英国带来新的宗教宗派主义政治问题的筹划。但是,鉴于霍布斯自诩为第一个现代政治哲学家,所以,他必然不会同意人们把他的政治哲学化约为仅仅是英国内战或中世纪欧洲不幸经验的一时救急之方。他认为自己的政治法学洞悉了人的本性与国家本性的奥秘,必然是医治人类永恒疾病的永恒药方。霍布斯的诊断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这一“自然状态”病症的根基深植于人性自然(human nature)之中。
霍布斯非常鲜明地和亚里士多德,也是人们谈论政治社会问题时公认的权威来争论。霍布斯认为,人们援引亚里士多德著名的“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说法会导致一个重要的误解,仿佛政治社会的和平与维系就不需要后来人“更加重要”的“自然法原理”的发现了。霍布斯似乎没有简单直接地否定“亚里士多德的原理”,而是说,人们认为在这条原理的基础上就可以建立起大规模政治社会的大厦则是天真的。这种天真源于人们对“人性自然”(human nature)的浅薄认识。言下之意是,他要和“亚里士多德原理”的人性理论基础展开深入争论。在他看来,人们寻求相伴相结的原因(cause)并非因为人的天性,而是因为机运(by chance)。霍布斯并没有因为反对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就马上走到人是离群索居的动物这种卢梭式的极端,而是强调,人们结伴与结社的动力很少是因为真正的友爱,更多是因为追求荣誉和利益。经济的结社是出于赚钱的利益的希望,政治的结社与联盟是出于自身不安全的恐惧。甚至人们纯粹为了快乐的相聚也被他解释成人们为了炫耀自己的优越,嘲笑不在场的他者为乐的聚集。至于普通所谓哲学家那些人的友伴结社的可能,在霍布斯看来微乎其微,据说他们为了争胜总是竞相在表达对同伴的憎恨。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也在某种日常经验观察的基础上谈论有不同的“友谊”,结伴为友可能为了快乐,为了有利,为了增进德性,某种意义上,亚里士多德不反对“爱有差等”的自然性,不过亚里士多德强调人的言语与理性能力本来就可返观到人倾向于与人相即相与。问题是,霍布斯强调更广泛的社会联结的人性基础与亚里士多德所说很不一样,广泛的,更有普遍性的社会联结的原因不是来自人们的相互仁慈(mutual benevolence),而是来自于人们的相互恐惧(mutual fear)。与亚里士多德分析城邦的诸种正义,如分配正义、校正正义与交换正义之外尤其强调城邦还需要友谊这种更高的政教成就、更紧密的社会团结,这种阶梯式上升探讨路径不同,霍布斯追问的方向似乎正相反,他宣称,自己更关切的是那些更大的,更持久的社会的起源。霍布斯追问政治社会形构原理的方式很像《理想国》中格劳孔所代表的典型意见。格劳孔建议苏格拉底不要急于去论证正义的人是否是幸福的,而是要先返回正义的本身,看看人们所珍视的政治社会的重要原则与价值也即“正义”,到底是因为其本身和其带来的结果,亦或只是因为其结果而不是本身而是可欲的。格劳孔揭示人性与正义的关系依靠的是“古格斯戒指”的故事,这个能使人隐身的戒指似乎使得人性的真实更形象地显露出来。得到戒指的古格斯由一个勤勉节制、安于己位的牧羊人转而变成一个夺取国王妻子和王位的僭主,全凭戒指使人隐身的法力。不过,由于普通人不可能每个人都有一枚使自己隐身的戒指,因此,虽然每个人都像古格斯一样,是个贪婪自肆的小人,但是因为他们不能都肆无忌惮地遂行己欲、随意侵夺,不能只获得行不义的好处而逃避开报复和惩罚,因而,人们退而求其次,相互约定,每个人都同意建立预防人们随意侵夺的契约。人们依其自然天性更喜爱行不义之侵夺,而不是喜爱正义,正义是人们并不爱其本身,而是仅理性地欲求其结果的东西,这就是正义的起源与性质。
霍布斯基于人性观察的痛切批评矛头似乎没有指向人的“动物性的”自然,因为在他看来,动物屈从于大自然给予的本能比人更加节制,人的问题在于人的更“人性的”激情,这种激情使人获得了比动物更大的“自然的自由”,激情是“对欲望的欲望”,是贯注了人的想象力的欲望。激情是人的行动的动力,就其推动行动者向前来说,激情是希望,就其拉动行动者来向后说,激情是恐惧。霍布斯的“激情”研究主要着眼点在于揭示芸芸如古格斯似的众人行动的动力。在霍布斯看来,人们在没有公共权力统摄的自然状态下,当然没有可以使人隐身的戒指,但是,似乎每个人都因为虚荣自负的激情而挥舞着一把能够伤害别人的利剑。自然自由的人又因为自然的平等而使得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因为,据说,每个人的利剑一样锋利,每个人的剑术都相当,因为人们无论就体力还是智力来说都处于平等状态。
身体强壮的人可能认为,运用他的体力优势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迫使别人服从,可是霍布斯说,那些身体弱的人同样可以运用计谋和他人联盟来杀死强者。至于说到智力方面的平等状态,就所谓思考普遍规律的智力,类似像科学那种智慧,霍布斯认为,它不是人先天就具有的,得经过后天的严格训练,而且很少人有机会能够获得,在政治社会意义上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说到和人们政治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的智慧,也就是审慎,霍布斯认为,只要人们有足够量的时间积累经验,也能够获得类似水平的处理政治社会事务的智慧。有意思的是,针对很多人觉得自己智慧一定不比别人低的状况,不知道是出于严肃还是反讽,霍布斯的补充解释认为,大自然分配得越是平均的东西,大家越觉得足够了。表面的逻辑是,大家都觉得自己智慧不低,这说明大自然对智力的分配比较平均,如果分配的不平均,大家自然会觉得不够。霍布斯认为,无论如何,即使人们之间真的有什么不平等,但是,因为每个人都不惜战斗直至杀死对方或被对方杀死,这使得随时准备在死神面前“献祭”的他们必须被承认为平等者。
那么,首先,因为这样的一个体力和智力平等的条件,所以,在人们中又产生了每个人“实现其目的希望的平等”,这就造成了一种人们相互间处于欲望竞争的状况。据说,人们的主要欲求目标一个是自我保存,另一个就是快乐,在他们不能分享同一事物时,自然会发生争夺,会倾向于相互摧毁和征服,这会使侵害者和被侵害者统统陷入到丧失生命和自由的危险中。其次,与其说,体力和智力平等的人在欲求竞争中陷入侵害或遭到报复的现实危险,不如说,是对这种危险的焦虑猜疑更加塑造了人们的行动机制,人们倾向于用武力和机诈来控制一切他所能控制的人,直到他看到竞争对手没有足够的力量危害他为止,霍布斯称这种后世国际政治理论“进攻性现实主义”的“先发制人”行动机制是自然状态下每个人最合理的自保之道。第三,在没有共同权力慑服大家的充满猜疑的欲望竞争中,人们会进入到一种超出自然欲望的“相互估价”之中,在这种较量中,“每一个人都希望共处的人对自己的估价和自己对自己的估价相同”,因此,人们的相互摧毁和加害因为“害怕被轻视”这一“爱荣誉”的激情就会变本加厉,人们事实上会遗忘,或者远离他们追求“自我保存”和“快乐”的自然目标。最终的结果是,在没有足以威慑这些平等个体的公共权力的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竞争、猜疑和荣誉的机制,必然导致“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这种战争状态不仅在实际爆发战争的时间中存在,而且它就作为“战争意图”与人性共存于和平时期,在“自然状态”中,不仅人们的产业、历史记忆、文艺和社会将受到威胁,而且,每个个体也不断处于“暴死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霍布斯从人性自然的反思出发来建构自己的政治学说,无疑是受到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启发,不过和亚里士多德力图通过知道至善,因而知道善的伦类的理性能力来引导人的激情和欲望的方案不同,霍布斯要追求一个更加可靠更加普适的方案。在霍布斯看来,无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他们的古罗马私淑弟子西塞罗,还是天主教的“天使博士”阿奎那,他们的目的论的人性论,他们所谓的终极目的和至善,对于多数人来说,根本就不真实。
“旧道德哲学家所说的那种终极的目的和最高的善根本不存在。欲望终止的人,和感觉与映像停顿的人同样无法生活下去。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地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平道路。所以如此的原因在于,人类欲望的目的不是在一顷间享受一次就完了,而是要永远确保达到未来欲望的道路。因此,所有的人的自愿行为和倾向便不但是要求得满意的生活,而是要保证这种生活,所不同者只是方式有别而已。这种方式上的差异,一部分是由于不同的人激情各有不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各人对于产生所想望的效果的原因具有不同的认识或看法。”
古典政治哲学从最“自然”的人的理念出发来理解人性。既然,满足人的口腹之渴求的欲望只是生存这一较为初级“自然目的”的功能,既然激情是满足人要生存得受人尊重这种更高级的“自然目的”的功能,既然理性是人要满足人知道并追求生存得最好和次好这种生活的“善”的伦类的最高级功能,那么,最“自然”的人,就是其灵魂中“理性”统摄“激情”和“欲望”的人;既然幸福是人的灵魂潜能的实现,那么,人要活得幸福,就不仅要顺应口腹之欲的生存自然,还要顺应热爱荣誉、追求高贵生活的自然,最重要的是要顺应知道和追求至善生活的自然。不过,对霍布斯来说,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方案无法支持一个大规模社会的建构,因为人们关于伦理之善的争论受制于极强的主观判断,人们在是非善恶问题上所陷入的人言人殊的“无所定于一”的困境,不能从对象本质的认识中发现一致标准而得到摆脱,只能通过政治权威的仲裁和对这种仲裁的同意中找到出路。
“任何人的欲望的对象就他本人来说,他都称为善,而憎恶或嫌恶的对象则称为恶;轻视的对象则称为无价值和无足轻重。因为善、恶和可轻视状况等语词的用法从来都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单纯地、绝对地是这样,也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恶的共同准则,这种准则,在没有国家的地方,只能从各人自己身上得出,有国家存在的地方,则是从代表国家的人身上得出的;也可能是从争议双方同意选定的,并以其裁定作为有关事务的准则的仲裁人身上得出的。”
古人那里统辖在理性之下的欲望和激情因为对终极目的和最高善的否定而被彻底解放了出来。食色财货之欲与热爱荣誉、尊敬的欲求,还有希望知道并追求至善生活的欲求之间变得没有什么差别可言,因为他们追求的目的本身似乎没有等级结构,它们都显得不过是人的欲望的一时对象。现在,理性的主要功能就是计算,他不确定目的,由谁来确定目的呢,激情和欲望,理性只是帮他们计算实现欲望和激情的手段。进一步的问题是,激情和欲望之间是否还残留着等级关系呢?对于阿奎那式的,把意志激情解释为是“理性的欲望”的说法,霍布斯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在他看来,如果用“理性的欲望”来定义意志,那就没办法区别违反理性的意愿行为了。
“在斟酌之中,直接与行动或不行动相连的最后那种欲望或反感,便是我们所谓的意志。它是意愿的行为,而不是意愿的能力。兽类具有斟酌,便必然也具有意志。经院学派通常为意志提供的定义是理性的欲望,这个定义不好。因为如果是这样的话,便没有会违背理性的自愿行为了。因为自愿的行为不是别的,而是从意志中产生的行为。但如果我们不说它是合理的欲望,而说它是从前一斟酌中产生出来的欲望,那么定义就会和我在这儿所提出的一样。因此,意志便是斟酌中的最后一个欲望。”
理性被贬低成只是服务于欲望扩展的算计能力,意志则不过是人在斟酌之中的最后一个欲望。既然没有一个终极目的和至善为欲望设定方向,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霍布斯对幸福的定义了:“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目标不断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平道路。”
既然人类欲望的目的不能享受一次就完了,既然它要永远确保到达未来欲望的道路,那么我们就不会惊讶于霍布斯为全人类提出来的共有普遍倾向,那就是:“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力欲。”
然而,霍布斯对于人性这种追求“幸福”却又陷入“苦难”的自然状况的描摹似乎是为了突出其悲惨和黑暗的困境,他的政治哲学要为人们摆脱“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的困境指出“文明化”的“可靠”出路。霍布斯认为,要帮助人们摆脱这种恶劣的困境既要依靠人们的激情,又需要依靠人的理性。他帮助我从诸种令人“发烧”的激情之外发现了一种能够让人“冷静”的激情,那就是“对暴死的恐惧”;他帮我们从毫无等序的欲望中选择了一种理性的欲望,那就是“对舒适自我保存的欲望”。与其诉诸于激情向前的希望不如说诉诸于激情拉动人向后的恐惧更能对每个人具有普遍的命令作用。这个恐惧就是“对暴死的恐惧”。“暴死”对于个体来说的作用是迅速取消其激情与欲望的必要条件,也即生命。以此“至恶”来提醒虚荣自负的人从“自然自由”的状态转向霍布斯所谓的“自我保存”的“理性命令”。这一命令的第一条是追求和平。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或者说由自然状态进入政治社会,这一转变似乎正对应着格劳孔古格斯故事所讲的人们之间“立约”的过程,从这样的逻辑出,霍布斯说,正义的起源并不在于自然,而在于人的约定。
文章来源:
张广生《主权国家与“文明化道路”:霍布斯的政治法学》第一部分
《中国政治学》2018年第 1 辑(总第一辑)